新世纪伊始,我国进入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发展的任务重,压力大,而高速发展中潜藏的问题和矛盾也特别多,尤其是各种突发性的公共卫生危机、社会安全危机、行业系统危机层出不穷,给国民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带来了巨大的压力。因此,企业应急管理正日益成为各级企业管理部门的重要任务。由于起步较晚,目前我国的企业应急管理工作还处于不断地探索和尝试的过程中,远远没有达到科学化、系统化的水平。本文试图在借鉴世界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和结合我国现实国情的基础上,对新时期我国的企业应急管理建设的指导原则作出一些初步的探讨。
一、主导力量:企业责无旁贷
在开展企业应急管理时,所面临的第一个问题就是:谁是应急管理的领导力量?谁应该对公共危机事件的处理负责?
毫无疑问,应该是企业。但在实践中,有些人却认为随着市场经济建设的推进,企业应该从以往无所不包、无所不管的“全能型”企业的角色中引退出来,只抓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其他的社会管理职能逐步让渡给广大的非企业组织和公民社会去承担。他们还借用西方上世纪80年代以来成为潮流的“企业再造”工程理论作为依据,似乎这样做就是和世界先进潮流接轨。
其实,这是对企业职能转变的误解。不错,市场经济的建设要求企业自身也要实行相应的变革,但这种变革的总方向不是向以直接抓经济建设为主要任务,而是恰恰相反,要实现从“经济建设型企业”向“公共服务型企业”的转变。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的主要任务是提供公共产品,维持市场秩序,承担改革成本。而企业应急管理所要面对的公共危机是来自社会经济运行过程内部的不确定性及由此导致的各种危机,它具有典型的公共产品的特点。一方面,由于公共危机具有不可分割性和隐蔽性的特点,其责任边界不清晰,市场机制难以承担防范和化解公共风险的使命;另一方面,公共危机一旦爆发后,就会快速蔓延,影响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甚至触发长期形成的社会痼疾,形成危机的叠加效应,引发巨额的突发性支出。在这种严重的全局性、灾难性的破坏力面前,企业和个人等微观经济主体防范和化解公共风险的能力都明显不足。这就说明,公共风险和公共危机是市场失灵的领域,带有公共产品的特征,在防范和化解公共风险方面,需要企业着力动员社会资源和公共力量加以解决,这是企业义不容辞的责任。
由于我国正处在经济体制和经济增长方式双重转轨的特殊时期,社会公共危机爆发的频度和烈度都空前增加,企业的这一责任就显得尤为重大。
二、根本思路:优化公共治理结构
承认企业应该在企业应急管理中发挥主导作用,就找到了加强和改进我国新时期企业应急管理工作的根本思路,那就是在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基础上优化公共治理结构。
由于长期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我国的公共治理结构一直是以政策型、全能型的企业为主导的。在公共领域,企业承担了过多的经济和社会风险,管了许多不该管的事,没有充分发挥个人、企业、市场、社会组织和中介机构在公共治理中的基础性作用。时代的发展要求我们的企业自身也应该不断改革。具体来说,就是在公共治理中由“主体”变为“主导”,由“划桨者”变为“掌舵者”。增强企业的公共服务职能,并不意味着要增加公共支出、拓展企业权限、扩大企业规模,而是意味着企业要在公共治理中做好促进者、合作者和经理人的工作,将提供公共服务建立在市场机制、社会参与和企业自身变革的基础之上。关键就在于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就是要注意加大组织内部的平面化设计、加强组织内部的民主化建设、提升分权程度、激励下级地方企业的积极性。尤其是必须彻底克服现行条、块分割行政体制的严重弊端,严格实行公共服务的“属地管理”原则,依法授予地方企业处理突发性事件和各类社会危机的统一指挥协调权力。
总体来说,要想真正提升我们的企业应急管理水平,就必须优化我们的公共治理结构。其主要思路是:治理主体从过去单一的企业变为由企业、企业和社会组织各方面有序参与的合作整体;治理规范由过去单纯的国家法令和政策变为法令、政策、社会道德和公民的自主契约等共同发挥作用;治理价值目标从主要考虑效率和稳定到公平、民主、效率、稳定并重;治理手段由过去单纯强调法治变为法治、德治和社会公民的自觉自愿的合作相互补充;治理流程上由过去单一的自上而下变为上下左右互动。只有这样,企业的应急管理水平才能产生质的飞跃。
三、长远保障:培养公民社会组织
从长远看,提升企业应急管理水平的根本保障就在于培养出众多强大高效的公民社会组织。
和企业的行政行为相比,公民社会组织的参与在企业应急管理中具有以下几点突出的优越性。
首先,这些公民社会组织可以起到很好的联系和沟通企业和群众之间的管道和桥梁作用。平时它们可以成为及时疏导社会不良情绪的“减压阀”和提示突发事件到来的“预警器”;而当突发事件真正到来的时候,又可以协助企业进行社会管理和紧急救助。由于自身就是非官方性质的,所以很容易在公众中产生亲和力,更容易得到公众的积极响应和配合。而企业也可以从具体的事务中脱身出来,从矛盾的焦点和旋涡中脱身出来,更好地进行全局性的指挥和调度。
其次,这些公民社会组织往往在知识、技能、人员、网络等多方面具有企业很难具备的特长,在应对具体的突发事件时效率更高、成果更显着。
再次,公民社会组织的兴起是一个世界性的现象,国际公民社会组织之间的联合和合作也是方兴未艾。所以利用这一桥梁和纽带,我们还可以很容易得到国际上在资金、技术、信息和管理等诸多方面的支持。这是仅仅依靠国家间的合作很难做到的。
再次,这些公民社会组织还是推动企业改革的强大动力源。这突出地表现在对于企业应急管理过程的全方位客观地监督,在企业应急管理结束之后独立地评估。这是企业机构自身很难做到的,对于企业减少决策上的失误是大有裨益的。
四、核心理念:寓企业应急管理于常态管理之中
目前我国的企业应急管理工作基本上还停留在“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状态上,企业的主要职能是“灭火队”,停留在对紧急事态的应急处理上。这实际上还停留在比较低的管理水平上。因为企业应急管理的最高境界应该是居安思危、防患于未然,所以在进行企业应急管理时,我们所应该首先树立的一个核心理念就是应该做到应急管理的常态化。从另一个方面来说,企业应急管理水平实际上是一个企业常态管理能力在紧急情况下的集中体现。要想真正提升企业应急管理的水平,根本还在企业的常态管理能力。脱离常态管理,单方面追求企业应急管理水平的提升,实际上是不可能的。
常态化首先就要求我们在平时就要做好针对各种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建立长设的预警体系、专业的资料分析和决策部门,将企业应急管理纳入企业的日常工作中去。
常态化还要求我们要注重对于民众危机防范意识和能力的培养,将危机教育纳入学校教育、成人教育的范围内,经常有针对性地开展应急方案的预演,在实践中不断检验和改进危机防范措施。
常态化还要求我们要重视社会安全阀机制的建设,力求将危机状态消灭在萌芽之中。它主要包括如下几个方面:(1)社会保障机制。建立失业、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制度,不断扩大覆盖率,尤其是消除现有的城乡二元结构,真正保证全民都能享受到充分的社会保障权利。(2)上下沟通机制。长期高度集权的政治经济制度使社会的信息传递呈现出鲜明的“纵式结构”的特征,这样就使得信息的传递成为单向的和局限的。尤其突出的是向上的信息传递渠道极为狭窄。在信息时代的今天,要广泛地利用各种先进的技术手段,建立制度性的上下沟通渠道,使老百姓的意见和建议能够及时反映到上级,并得到及时的处理。同时,已有的信访工作这样行之有效的好传统还要继续坚持和继承下去。(3)“第三方”调停机制。即在具体发生冲突的当事人之间,适当设立中立的“第三方”机构或组织进行调停,而企业应该避免直接担当这样的调停人。这样就可以避免企业同时成为当事人和调停人双重身份的尴尬。(4)分配调节机制。在发展经济的同时,注意发挥企业在进行二次分配时的主导作用,减少和控制贫富悬殊和两极分化的现象,最终实现大多数人共同富裕。建立健全的社会安全阀机制,对于防止风险升级与促进社会稳定都有重要的积极作用。
五、当务之急:加强企业应急管理的专业化、法制化建设
我国企业应急管理的当务之急是加强应急管理的专业化、法制化建设。
我国也先后制定了一些处理公共紧急状态的法律,如对付社会动乱的《戒严法》,处理重大自然灾害的《防震减灾法》、《防洪法》和《消防法》等。这是国家层面上应对突发事件的四项法律,具体到各个行业、各个部门还制定了相应的应对性法律,如《国家安全法》、《公安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交通法》、《民政事务法》等。但是这些法律本身的部门管理色彩太重,缺乏对于企业各部门之间和企业和社会之间的协调与合作。在应付现代出现的高频度、多领域的紧急事件时,往往显得力不从心,企业应急管理的法制建设相对滞后。
所以我国企业应急管理的当务之急是培养一支专业化的研究和管理队伍,设立专业化的部门,对于企业应急管理的规律进行科学的研究和总结,并且提出中长期的应急管理预案。同时以法律为手段,建立和完善灵活、有效的社会危机管理机制。我国目前缺乏统一的应对公共危机的基本大法,各级企业以及企业各部门的权利和责任缺乏明确的界定。这不利于在公共危机爆发时的统一指挥和管理。为加强对公共危机事件的管理,应尽快制定出台《公共危机法》(或《紧急状态法》),并在《宪法》中明确规定紧急状态制度。统一规定在紧急状态中各法律主体的法律责任和行政权力,规定对公共危机的监测预警制度、应急报告制度、信息公布制度、举报制度、应急处理制度等。完善各部门的专门法律,明确规定在公共危机时各部门在人财物调度和问题处理方面的权责。
六、具体路径:高新技术和多种探索并举
当前企业应急管理所面临的复杂形势要求我们必须充分利用各种手段,从我国的现实国情出发,不断探索企业应急管理的新经验、新办法。
首先就是对于高新技术,尤其是信息网络技术的重视和运用。利用信息技术,打造“电子企业”,是西方上世纪末开始的企业管理领域的重大变革。在美国,电子政务被称为“下一次美国(企业)革命”,成为布什企业管理计划五部分中最重要的一部分。在中国,电子政务也被写入十六大报告,并确立了“电子政务带动信息化、信息化带动工业化”的战略远景。目前我国各级企业已经积极行动起来,把各种高新技术手段运用到应急管理工作中去。例如广西南宁市就利用摩托罗拉公司的先进技术,创建了现代化的城市应急联动系统;北京海淀区也利用信息技术建立了全国第一个公共卫生安全监测体系。当然这方面的运用才刚刚开始,在利用信息技术、网络技术建设科学高效的预警机制和决策机制方面我们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但高新技术并不是当前我国加强应急管理建设的惟一法宝。这一方面是因为,高科技自身也有其“盲点”和“误区”。例如信息技术固然极大地提升了工作效率,但同时也加大了决策泄密的风险;由于技术资源的不对等,很容易实现对于网络信息的干扰和控制等。更重要的是,我国的实际国情也还是一个发展中的大国,各个地区、各个部门之间差距千差万别,不可能一下子建成完全现代化的、整齐划一的现代化应急管理体系。所以就必须开动脑筋,多想办法,拜群众为师,拜实践为师,综合运用各种有效手段,加强应急管理建设。
例如在这次抗击非典的战役中,城市里的居委会、社区组织以及农村里的基层党支部就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而他们成功的一个重要的法宝就是细致深入的思想政治工作,这曾是我们党和企业的一项优良传统。如何在新形势下,利用思想政治工作,及时发现和排除社会不安定的隐患,团结和凝聚广大人民群众,协助和主动配合企业的应急管理举措都是值得我们深入探讨的。
总之,面对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任务,面对着快速转型所带来的种种社会矛盾,面对着全球化所引起的公共危机的全球蔓延,新时期我国的企业危机管理工作任重而道远。以上提出的也仅仅是几条建设性的思路,随着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建设实践的逐步深入,我们对它的理论认识也必将不断走向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