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档案管理工作实施细则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本校档案的科学管理,使档案管理工作更好地为各项工作服务,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学校形成的各类档案即是学校工作活动的真实历史记录,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由档案室集中管理,做到收集齐全,制度健全,管理科学,保密安全,提供利用,积极为学校各项工作服务。
第三条:学校应将档案管理工作纳入学校工作的整体发展规划和议事日程,纳入学校领导和档案人员的工作职责,纳入教职员工的职责范围,并与考核奖惩挂钩。
二、学校档案工作的管理体制
第四条:档案管理工作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的原则,校档案室是档案材料的储存和利用中心,并负责统筹、协调组织、管理全校档案工作。
第五条:校长领导档案工作,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对该部门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学校档案工作形成网络,并明确档案网络组织人员。
第六条:档案室配备档案专职管理人员,全面负责对各部门档案工作的业务指导、检查和监督,负责本校档案的管理和利用工作。
三、档案管理工作的基本职责和任务
第七条:学校分管档案管理工作领导的职责是贯彻上级对档案工作的指示精神,把档案管理工作纳入学校工作计划中并进行考核,审定学校档案管理工作的制度并督促执行、解决档案管理工作的实际问题。
第八条:档案专职管理人员的职责和任务是制定学校档案业务的具体规定;制定档案的分类、自档、保管和借阅等制度并积极推行;负责对各部门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的监督和指导;负责对档案的安全保卫和查(借)阅利用工作,为学校各项工作服务。
第九条:学校各部门档案兼职管理人员的任务是负责本部门在工作中形成的有保存价值的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保管工作;负责将完整、准确、系统的本部门档案材料按时移交档案室。
四、档案的管理
第十条:学校文件的归档范围:
(一)文书档案:凡学校党、政、工、团等部门在实际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按本校制定的(文书档案立卷类目)规定的范围。
(二)教学档案:凡学校及教师个人在教育、教学、管理和实践以及研究活动中形成的文件,按本校制定的(教育教学档案立卷类目)规定的范围。
(三)科技档案:凡学校在基建生产,科研等工作活动中形成的材料。
(四)会计档案:凡学校在财务工作活动中形成的报表、帐薄和凭证等材料。
(五)声像档案:凡学校在各项活动中形成的照片,录音带以及录像带等。
第十一条:归档时间:文书档案按行政年立卷,应在次年六月底前归档完毕;教学档案按教学年立卷,应在次年寒假前归档完毕;科技档案,声像档案应在项目完成后二个月内归档完毕;会计档案在会计终了年后归档完毕。
第十二条:学校实行文件材料形成部门立卷的制度,一般由立卷人按文件材料自然形成的规律,整理组卷、编排页号、填写卷内目录、交档案人员检查,装订后向档案室移交。
第十三条:学校档案分类与保管期限的划分,按市教委规定进行。
(一)文书档案、教学档案,采用年度——保管期限——问题分类法。
(二)科技档案,其中基建档案以一个工程单位,按项目组织保管单位,设备以一台设备型号为单位组织保管单位。
(三)会计档案采用年度——形成——保管期限分类法。
(四)声像档案以冈行区档案馆制定的文件为要求执行。
五、档案的安全保管与统计
第十四条:档案库房必须切实做好防火、防潮、防盗、防光、防蛀、防虫、防霉、防鼠等八防工作,确保档案安全。
第十五条:要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发现破损、霉变或字迹模糊,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技术处理。
第十六条:档案管理工作人员变动时要做好档案的移交工作,认真履行交接手续。
第十七条:认真做好档案的统计工作,对各种载体的档案收进、移出、利用应及时进行登记统计,并按规定向上级机关呈报统计表。
六、档案的鉴定的销毁
第十八条:档案部门应定时对档案进行鉴定,对超过保管期限的各类档案要逐件编造清册,报校领导审批,予以销毁。
第十九条:销毁档案时由领导指定专人负责监督,监销人要在销毁清册上签字。
七、档案的利用
第二十条:建立档案借阅制度,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借阅人员要在指定地点查阅,查阅时不得把案卷拆散、抽取、涂改、损毁或转让他人。教师业务档案如本人需查阅时,可不履行审批手续,其他人员借阅时,须征得其本人同意,方可查阅。
第二十一条:应根据档案管理工作需要,编制必要的目录、索引等检索工具,编制各种汇编和参考资料,积级主动地为学校各项工作服务。
(二)档案管理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
一、认真学习,贯彻执行《档案法》,做到依法治档。档案干部要忠于职守,钻研业务,兢兢业业地做好档案工作。
二、档案管理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党的政策办事,秉公处理,不徇私情。要严守党的保密制度,严防内容泄露、材料散失等情况发生。
三、认真做好各类档案材料的收集、鉴别、整理、保管,坚持平时立卷的工作。
四、敢于坚持原则,抓好各部门的归档工作,接收归档案卷时,要逐件检查,严格坚持标准,把好归档案案卷质量关。
五、搞好档案的开发利用工作,认真作好记录。积极主动地完成领导交办的任务,热情为各部门服务。
六、档案人员在接待时,要认真负责,态度热情,优质服务。
七、对各类档案实行一年二次的定期检查、统计。如期完成上级布置的任务,加强档案意识,提升实际档案业务水平,保质保量地搞好档案资料工作。
八、要做好档案的安全保卫工作,发现材料缺少,及时向领导报告,并迅速追查。
九、对库房的管理,做到无霉变、破损、虫蛀等现象,认真做好“八防”工作,做好库房清洁工作。
十、档案工作人员要热爱本职工作,提升管理水平,使档案管理工作更快地做到标准化、系统化、规范化。
(三)档案网络人员职责
一、严格遵照《档案法》,实行档案集中统一管理的原则。
二、负责收集、整理、保管本部门本年度所形成的文件材料。
三、本部门形成的文件材料不得用原珠笔、彩色笔、铅笔书写,档案网络人员要起督促作用。
四、档案网络人员应注意上级来文和外出开会带回文件的收集,并做好收文登记工作。
五、未经档案部门同意,不得涂改、损毁已形成的文件材料,维护其完整与安全。
六、及时向档案室提供信息,协助档案室做好平时立卷归档工作。
七、每一活动结束后,应及时向档案部门移交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八、主动与档案室办理一年一度的移交工作,认真做好移交记录。九、做好年度统计工作。
(四)校史室的管理
一、鉴定、搜集、组织、编目、保存学校的历史、财务、行政方面的文件记录,并提供利用。
二、收藏历任校长相片资料,教师着作学报、会刊、社团刊物,课程标准、纲要,国际合作协议书、纪念品,校产文件,旧有校名,分层负责明细表,相(图)片,组织规程,发展计划,毕业纪念册,奖杯(牌),模型,校区配置图,预算报告书,校旗,校歌,附属学校资料,文字叙述、统计图表,简史,大事记,校徽,校训等。
三、记录行政活动、校园事件、体育活动、上课实景、学生生活、校园景观、教室实验室建筑物等的相片、图片、影片、录音带、录像带。相片图片的数据类型包括底片、图画、卡片等等。
四、剪辑资料。掌握产生自校园内的校史资料之外,报章杂志、学术专论中有关人物、活动、事件的重要论文或专访报导。
五、负责校友来校的接待和服务工作,组织开展校友间、校友和学校间的各种联谊活动,建立并增进校友之间、校友和学校之间的友谊和联系。
六、联络海内外校友,建立和发展各地区校友会组织,指导、联系和协助各地区校友分会的工作。
七、定期编发《校友通讯》刊物,根据需要编写有关《校友通讯录》等书籍。
八、加强学校与社会的联系和合作。
九、负责学校对外开展联系和合作有关情报、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利用和档案管理工作,面向社会开展信息咨询和服务工作。
十、协助有关职能部门作好对外宣传工作,为改善学校办学的外部条件做出贡献。
十一、组织开展有关校史、校志的研究和编写工作,根据需要组织编写《景德镇一中校史资料》。
十二、收集、整理国内外报刊报导我校和校友成就的有关文章,
十三、校史室管理制度如下:
1、校史室是供参观作用的,任何人未经许可不能进入室内。
2、在室内参观要保持安静。
3、爱护室内的物品和图片,不准用手、物触摸。
4、要保持室内的清洁,不要在室内乱丢杂物。
5、室内东西一般不能借出,若特殊需要,必须经管理人员同意,并办好借出手续。
6、管理人员要定时打扫室内卫生和洗刷室内物品,离开校史室要关好空调及门窗。
7、管理人员必须把每次参观作好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