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发展到现在,为适应经济的发展,企业经济管理职能机制也不断改革,而且也取得了不少成果。但是,也应该看到其仍有诸多弊端。
企业职能内涵很广,其中经济职能是其最重要的一项职能。企业的经济职能是研究企业行为的逻辑起点,它决定了企业规模和企业管理经济的方式。国内市场和国际市场相衔接是入世的必然结果,由于转型期间新、旧体制摩擦,我国企业经济职能还存在一些不符合入世的“市场经济国家”企业“高效、廉洁、透明、公正”要求的弊端。
首先,从经济学效率原则看,“市场经济国家”的企业在配置利用资源时,必须同市场经济行为一样遵循“效率”的原则。用萨缪尔森的话来讲就是,“最有效的使用资源以满足人类的愿望和需要。更准确地说,在不会使其他人的境况变坏的前提条件下,一项经济活动如果不再有可能增进任何人的经济福利,那么,该经济活动就是有效率的。”近些年企业规模扩大,行政费用支出增长,却没有带来高效。如果企业经济职能不变,国民经济增长大于行政管理支出增长,则企业工作效率是高的;国民经济的增长低于行政管理费用支出增长,则企业工作效率是低的。从国家财政部分费用类别支出可以看出,行政管理费用增长率要远远大于我国近几年国民经济8%的年平均增长率。
其次,我国企业经济管理职能还存在一些不适应的地方,“三位”现象,即:“越位”、“错位”、“缺位”现象严重。一方面,不该由企业管的事情企业插手了,如:企业部门直接干预企业人事安排和内部管理,过多参与直接生产经营活动,地方企业和企业一起争上市、争投资项目等,企业职能在一定程度上超越或代替了企业和市场的职能;另一方面,中央和地方之间、企业内部各部门之间的职能存在一定的交叉、重复,机构“重复建设”带来企业管理行为的不合理交错、重叠。同时,应当由企业完成的事情没有完成,在市场无法调节的某些地方出现了“真空”。
再次,企业腐败也会给国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腐败,简而言之,就是企业官员为谋求私利而滥用公共权力。胡鞍钢曾从经济学的角度分析了企业腐败的微观机制。他认为:因为目前腐败的查处概率、惩处概率低,腐败的成本小,公务员的即期收入和预期收入水平低,导致腐败屡禁不止,成为中国最大的社会污染,它给中国造成了重大的经济损失。各种类型的腐败给中国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消费者福利损失“平均每年在9875亿-l2570亿元之间,占全国GDP总量比重的13.2%~16.8%之间。”
针对以上主要弊端以及相关体制问题,本人拟提出如下四个方面的对策:
(1)明确企业经济管理职能的边界。“选择越倾向于市场,其体制就会面临更多导致市场缺陷的危险;选择越倾向于非市场,其体制就会面临更多导致非市场的危险。”[1]要走出市场与企业的两难选择,必须在确立市场机制对资源配置的主导地位的同时,明确企业经济管理职能边界,以避免或降低企业在介入、干预经济运行中的“失灵”程度。企业经济管理职能的范围过于宽泛,内容过于庞杂,统包统揽,完全实行从上到下的行政管理方法。转变企业经济管理职能应强化“看不见的手”,弱化“看得见的手”,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做到凡是市场能运作的,企业不包揽;凡是企业能自主经营的,企业不干预。理顺中央和地方之间,企业内部各部门之间的职能关系。明确各级企业及各职能部门的职责范围,避免因分工不当,责任不明导致政出多门,交叉错位。切实解决好企业管理缺位问题,避免管理出现“断档”,特别是产权的界定与保护。企业应为市场机制发挥作用提供制度保障。监督市场运行和维护平等竞争,大力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
(2)健全和完善公共财政体制,为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公共财政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为满足社会公共需要而建立的财政收支活动模式,是国家以社会和经济经理人的身份参与社会分配,并将收入用于企业的公共活动支出,为全社会提供公共产品的公共服务。体现整体公众利益、建立公共财政与企业经济管理职能转变密切相关,互为促进。凡是市场机制能够完全调节的地方,企业就不要介入,不要越位,以免妨碍公平竞争,浪费国家财力。在市场机制调节不到或调节不好而影响社会整体利益的地方,企业应积极介入,不能“缺位”,以构建和谐的公共财政体制。首先,应合理界定中央企业和地方企业之间的事权范围和财政责任划分,并相应调整收支关系。中央企业承担全国性公共产品和服务以及具有调节地区之间、城乡之间重大收入分配性质的财政责任;地方各级企业提供区域性的公共产品和服务,主要包括辖区范围内的国家安全事项和政权建设,公共事业发展,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等。跨区域的公共产品和服务由中央企业和地方企业分担成本。[2]其次,按照公共财政的要求。进一步推进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推进预算改革,编制综合预算。加快费税改革,实行财政集中收付。规范财政收支,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弱化部门利益。推行企业采购制度,规范企业公共工程管理,缩小基本建设的支出规模,提升社会保障、农村教育、公共卫生、环境保护的支出比重,为社会公共产品和服务提供财力保障[2]。
(3)加快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还权于市场。行政审批制是传统计划体制下企业的重要经济管理职能,是权力介入经济活动的明显标志。转变企业经济管理职能,就要加快行政审批制度的改革,大量消减审批项目。凡是能够通过市场机制加以解决的事项,就不用审批。通过市场机制难以解决,但通过公正、规范的中介组织和行业自律能够解决的,也不用审批。通过市场机制,中介组织和行业自律均解决不了的,但通过事后监管可以解决的,同样不用审批。国家只审批涉及经济安全、影响环境资源、产业重大布局的重大项目、企业投资项目和限制类项目,其他项目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由投资主体自行决策,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对必须审批的项目,也应改革审批方式,简化手续,规范程序,提升审批效能,以促进企业经济管理职能的转变。同时,深化投资体制改革,按照谁投资,谁决策,谁收益,谁承担风险的原则,确立企业的投资主体地位。
(4)依法行政,规范企业经济管理行为。公共行政权力来源于人民,理应受人民监督。企业行使经济管理权力的过程中,必须依法行政,规范行为。依法行政,首先意味着权限法定。企业经济管理部门的一切行政权力都来自宪法与法律的授予、确认和许可,法律规定以外的行政行为不受法律保护;二是行为合法。即经济管理部门的一切活动都必须在法律的范围内进行,都要符合法律的精神和条文的要求;三是程序合法。即在行政执法、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各个环节都严格执行法律规定;四是承担责任。即经济管理部门的公职人员的行为如果违法,不仅不受法律保护,行为无效,而且要对其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赔偿当事人的损失。这就要进一步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继续推进企业机构改革,为依法行政奠定良好的基础,加强和完善行政法规条例,增强法治观念和依法办事的能力与水平,强化企业机关的责任追究和失职处分制度,对各种违法、越权、失职、渎职等行为依法严肃处理。树立依法行政的威力。
参考文献:
[1][美]查尔斯.沃尔夫.市场或企业——权衡两种不完善的选择.北京:中国发展出版社,1994.
[2]徐井万.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辅导读本).北京:人民出版社,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