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特许商业经营管理行业,盟主与加盟商之间有着一种十分特殊的合作关系。这种关系非常微妙,它既非上下级,又非纯粹意义上合作者的关系。总部如何有效实施对加盟商的管理,是许多企业都头痛的问题。
根据总部对加盟者管控的程度,将盟主对加盟商的商业经营管理方式戏剧化地分为“大管、小管、大不管、小不管”四种。实际上,这种根据盟主对加盟商管控程度来划分的方式,也可以作为特许经营企业商业经营管理模式的几类典型代表。
大管:托管式管理
适合领域:餐饮、美容、珠宝等服务业领域,以及一些国际大型连锁企业。
托管式管理即为全程托管,是总部对加盟商扶持或管控的一种方式。由加盟商自筹全部开店费用,委托公司经营管理,加盟商负责监督管理。
托管式管理主要基于国内特许经营行业不成熟的现状和法律环境,由总部代缺乏经验的加盟商进行经营,也有的是由于总部为了实现更好的店铺控制,保证运营质量而采取的控制方式。
这类商业经营管理方式适用于那些管理难度相对较大的经营领域,如餐饮、美容、珠宝等服务业领域,以及一些国际大型连锁企业。
小管:半托管式管理
适合领域:肯德基类的快餐企业。
半托管式管理的表现形式为,当加盟商加盟之后,有一段时间的托管,一般为半年或一年的时间,直到这家店盈利为止。然后盟主企业撤出,由加盟商自己管理。在加盟商经营的过程中,总部会定期或不定期派督导,对店铺进行现场指导。或是由盟主开出一家新店,并经营一段时间,培育成熟后,再交给加盟商管理,并定期进行指导。这类管理模式,在特许经营行业中比较多见,比较成熟的有肯德基等。
大不管:松散型管理
适合领域:成都小吃、10元店等商品销售类、较松散的加盟企业。
松散型管理模式主要体现在,当加盟者在开出加盟店后,总部并不过多介入其内部的管理,主要由加盟店自主经营。这种管理模式多出现在那些商品销售类型的企业,诸如:孕婴产品、鞋业连锁等,由于其经营模式相对简单,总部不会对加盟店的经营管理过程过多介入。总部的长期盈利主要通过向加盟店配送商品,通过商品销售来实现其长期的赢利。
还有另外一种松散型合作的特许经营企业,近年较多地出现在零售行业,为自愿加盟连锁。即在自愿加盟体系中,商品所有权是属于自愿连锁的店主所有,而系统运作技术及商店品牌则归总部持有。
小不管:委托加盟管理
适合领域:更多依赖经营者自身灵活经营的特许加盟企业。
委托加盟的方式是指总部将现有的直营店委托给合适的加盟者来经营,加盟者本身并不需准备店面或负担租金,以发挥加盟者的最大能动性,最终由总部和加盟者之间分配营业利润。这种加盟方式与一般特许加盟不同之处在于,加盟者省去了在加盟之初的资金和实物投入。
实际上,“委托加盟”是一种反托管存在的形式,比较多出现在更多依赖于自身灵活经营的便利店的特许加盟业务中,7-11便利店就比较多地采用了这种模式,委托加盟也是国内比较少见的加盟管理模式,其好处是,盟主可以为加盟者提供一个获利稳定、风险低的创业机会,也让加盟者发挥其优秀的商业经营管理能力。
专家点评
“实际上,一家特许商业经营管理要采取怎样的管理模式,更多的是取决于其扩张模式。”文志宏表示,如果特许企业在扩张过程中,更注重稳定和质量,可以在充足管理团队的基础上采取托管式,或直营合作式。如果更追求速度,可以采取半托管式发展。而对于许多特许企业来讲,与加盟者的合作模式也并非是某一单一类型的。许多企业都会有多种加盟合作的形式:如米萝咖啡,就有特许加盟、直营股份合作、托管加盟等多种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