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小企业应该加强管理,逐渐向现代化企业迈进,这是毋庸质疑的。究竟该如何进行管理?答案应该是因企业的性质不同而不同,没有统一的一个硬模式。但是,我们却可以假设一个“较为理想”的管理模式,并以此作为标准,以期对企业管理体系工作进行改进。
企业管理体系必须要形成体系,建立体系,民营小企业也不例外,不能想到啥就干啥,东抓一把西抓一把,甚至无章可循。下面就民营小企业建立“较为理想”的管理体系谈谈本人的一管之见。
建立较为理想的小企业管理体系,应该从五个基本的步骤着手:
首先,要确定企业的“灵魂”。
企业的“灵魂”是企业经营运作的核心,企业的所有经营方针和策略都应围绕它进行。小企业如没有“灵魂”,诚如一个人没有心脏一样,将是无法想象的。该如何确定企业的“灵魂”呢?这应该是一个比较系统的问题,企业的文化环境,企业的生存环境,企业的市场环境等等都是非考量不可的因素。但我们可以简单一点来看,那就是企业所最为关心的是什么。有些企业关心的是安全,有些企业关心的是质量,不一而足。
最为关切产品质量的企业,质量便自然而然地成为了它的企业“灵魂”。
其次,确定企业的作业“中心”。
企业作业应按企业运作的时间依次排开,即供应作业、生产作业、销售作业和行政管理作业。企业作业至多由此四块组成足矣。所谓作业“中心”,是指工作的轴心,它当然包括工作目标。就我看来,①供应作业的“中心”应是采购成本最低。②生产作业的“中心”应是生产成本最低、量最优。量最优是指充分调动一切生产积极性,充分利用好所有生产资料,生产出量足质优的产品。③销售作业的“中心”应是销售成本最低、利润最大。④行政管理作业的“中心”应是经营成果最优、效率最优。企业的目的就是实现利润最大化,即经营成果最优。达此目标还需一个高效的行之有效的企业管理体系机制。企业的“灵魂”确定后,作业“中心”的明确应是随之而来的事。明确了企业作业“中心”,就明确了工作的方向,工作就有了着重点。
第三步,根据企业的“灵魂”和作业“中心”,以及管理的需要设立职能管理部门。
职能管理部门的设立应切实从需要出发,要名实相符,级数要少。职能管理部门是企业得以正常运作的关键,设立职能部门如不考虑企业作业的需要,最直接的害处就是造成资源浪费、人浮于事和工作扯皮。设立的职能部门还要名符其实,切忌挂此名而行彼事,给客户以不明就理的印象,给企业带来不良影响。职能部门的设立还须基于作业高效的考虑,层级不能过多,宜少而精。部门级数过多,可能使决策者的指令在传递过程中走样甚至失误。一般而言,至多具备决策者、贯彻者和执行者三级足够。如此能使决策者的指令得以较快的贯彻执行下去,使公司的企业管理体系工作得以高效有力地运作。
第四步,授予职能管理部门充分的权限。
职能管理部门必须具备一定的管理权限,才能绩效明显。企业领导授予职能部门充分的管理权限,不仅能使部门工作得以有效的开拓和发展,最重要的是体现了领导对部门工作的高度信任。概括来讲,职能部门应拥有的基本权限是:人力资源控制权、薪酬决定权、考勤控制权等。人力资源控制权是指部门在企业统一的人力编制条件下,有权解决本部门人力的来和去的问题而无须请示上级。薪酬决定权就可不言而意自明了。另外,部门拥有考勤控制权也是必不可少的。
近年来,我们可以看到许多企业的考勤管理僵化,统由企业的一个部门进行集中管理,生怕其他部门放任本部门员工。各部门有职无权,是不信任部门的管理能力的表现。成百上千号人马的企业,除生产车间以外,行政管理部门还像只有十来号人的小厂一样,去执行一个僵硬呆板的上下班签名制度,有点太小家子气,且有严重背离现代企业制度的嫌疑。现代企业制度的精神是以人为本,用活人力资源,小家子气的上下班签名制度困囿了员工的工作活动能力和空间,打击了工作自觉员工的积极性,却对工作消极者也产生不了多大作用,不利于企业的发展。只是从表象上看这样的管理制度是严谨的。就一般企业的实际情况来看,考勤应由各职能部门全权独立管理,月终汇总交综合职能部门备案,综合职能部门应不定时抽查各部门的考勤记录情况,向公司领导作出汇报。
职能部门如上述三项基本权力都没有的话,主管就成为了一个象征,是调动不了属下员工的工作热情的。指挥员工进行工作若只能靠“感情”维系,工作的意义就不大。
第五步,制订规范一体的管理制度。
规范一体的管理制度,可以有效地使工作运行开来。企业领导不应深入制度的设计过程中去,否则容易主观臆断,妨碍职能部门行使权限。宪法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所有法律法规的轴心。同理,企业也应有一部“根本大法”,那就是公司章程,公司任何规章制度都应围绕它来展开。管理制度的设计制订应以“实用、精细、合法”为原则。实用即符合、结合公司实际,可操作性强;精细即考虑周到,少遗漏,内容又不罗嗦;合法是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使用的相关凭据程序合法不会扯皮打官司。
民营小企业加强管理,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这是企业做大做强的关键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