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基金市场基金风险管理,防范基金销售、基金投资等活动中的不规范行为,切实保护基金投资人权益,促进基金市场健康发展,中国证监会基金监管部11月4日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基金行业基金风险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针对近一个时期行业出现的一些值得关注的现象提出了更加明确的监管要求。
基金监管部再次下发通知就是旨在提醒全体从业人员在基金行业快速发展、整体呈现健康态势的大好局面下要始终保持清醒头脑、防止盲目乐观,进一步强化基金市场基金风险管理,防范基金销售、投资等活动中的不规范行为,促进基金市场的持续稳健发展。
《通知》要求各基金风险管理公司要始终坚持长期稳健经营理念,认真评估其人员储备、投资研究、系统运营、客户服务、基金风险管理、内部控制等管理水平,努力保持资产规模扩张与管理能力相匹配,避免公司脱离自身管理能力盲目扩张基金规模,维护基金持有人长远利益。
在基金销售业务方面,《通知》要求基金风险管理公司和代销机构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合规稳健地开展基金销售活动,要求各机构认真考虑投资人风险管理承受能力,审慎向投资人推荐合适的基金产品,并充分揭示投资风险,严禁误导投资人。本次《通知》明确要求管理公司和代销机构不得诱导投资人认为低净值基金更便宜,不得人为制造基金销售的紧俏氛围,不得擅自变更基金的发售日期、集中申购日期,不得以网上交易等任何方式提前或延迟基金的集中销售日期,不得进行预约认购或预约申购,保证基金销售活动的公平公正。《通知》明确要求基金风险管理公司要采取比例配售等措施,有效控制基金销售规模,切实履行向基金投资人公告的有关基金销售规模限定承诺;对于新基金募集、基金封转开、拆分以及其他限量集中销售活动,《通知》明确规定基金风险管理公司要在发布公告或相关宣传推介材料之日起六个月内保持基金规模控制在向投资人承诺的范围内。《通知》还要求各个基金销售机构要密切关注、检查自身业务技术系统的运行情况和承受能力,及时改进和完善业务运行技术系统,准确、及时的办理各项基金交易业务,防范因业务量迅猛增长引发各类技术风险。
在基金投资业务方面,《通知》重申各基金风险管理公司要牢固树立价值投资理念,严格按照基金合同,保持基金投资风格与基金合同约定的一致性,禁止投机交易。《通知》要求基金风险管理公司要特别加强对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禁止的证券买卖和各类异常交易行为的重点监控,切实公平对待所管理的各类资产,严禁内幕交易、关联交易、利益输送等形式的各类不当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