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加快我校后勤社会化改革进程,规范后勤集团财务资产管理行为,加强财务资产管理和经济核算,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后勤集团财务资产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严格遵守《会计法》,建立健全集团内部财务资产等管理制度。在做好财务管理工作的基础上,如实反映集团财务状况,依法计算和缴纳各种税费,正确处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以及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三条财务资产管理的基本任务是做好各项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依法合理筹集资金,有效利用各项资产,努力提升经济效益。
第四条后勤集团财务资产管理的基本方法是:“集中管理,分户核算”。
第二章财务资产管理体制
第五条后勤集团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分户核算”的财务资产管理体制。
第六条后勤集团财务资产管理工作实行总经理负责制,集团下设财务资产部,具体管理集团财务等业务工作,对总经理负责。
第七条后勤集团财务资产部作为学校二级财务,业务上接受学校财务处和审计室的监督检查。
第三章财务资产管理机构和人员设置
第八条后勤集团设立财务资产部,全面负责后勤集团的财务、资金管理工作。
各服务部可设兼职核算员,负责本单位的请款、报销、岗位工资发放等。
第九条后勤集团财务资产部对各部门经济活动实行集中管理、分户核算。
第十条后勤集团所有财会人员由集团聘用,并报学校财务处备案。
第十一条财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参加业务培训和会计从业人员后续教育,经培训仍不能胜任工作的财会人员不准上岗。
第四章收入管理
第十二条收入是指各项服务及其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
第十三条各种收费标准和收费范围必须经后勤集团上报有关部门批准后执行。不得乱收费、乱涨价。
第十四条各部门要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财务资产管理规定,所收款项要及时全额上交集团财务资产部核算,严禁截留,私存。
第十五条各项收入必须开具有效票据,所使用票据由集团财务资产部提供或审核同意,严禁设立帐外帐、两本帐。各部门的单据必须由专人负责管理和使用,使用范围严格按规定执行。
第五章成本和费用管理
第十六条各部门必须加强费用支出的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和集团规定的支出范围和标准。
第十七条各部门经集团批准使用的资金必须严格控制,认真审核费用支出的内容和金额。对费用支出的必要性、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第十八条建立健全各项费用支出的控制制度,严格各项费用支出的签字和审批程序。
第十九条各项费用支出必须有2-3人经手,部门审批人不准独自采购。单据背面应有负责人、经手人、证明人亲笔签字。
第二十条业务招待费的支出需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后勤集团正式在聘职工实行“基础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的新工资制度。基础工资为档案工资的职务工资和职务津贴;岗位工资由后勤集团统一制定;绩效工资由集团根据各服务部的社会效益和财务资产部上报各部门完成利润情况,由经集团办公会讨论决定。各部门必须严格按集团规定发放工资,不准自行设立和发放各种名目的津贴。
第六章固定资产的管理
第二十二条固定资产的管理暂时执行行政事业单位的管理办法,即不提取固定资产折旧(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除外),待后勤集团使用的固定资产评估后再实行企业的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第二十三条固定资产的记帐标准按照学校的规定执行。后勤集团自筹资金购买的固定资产,由财务资产部参照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第二十四条后勤集团各部门使用的固定资产应设专人专(兼)职管理,层层落实,责任到人。对购进、调入、自制、捐赠的固定资产应及时建帐、建卡,登记其名称,编号、型号规格、生产厂家、单价、金额等信息。
第七章货币资金的管理
第二十五条按照国家颁发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规定,规范现金收付业务。严格现金使用范围和使用限额,杜绝坐收坐支。
第二十六条现金管理严格执行中国人民银行现金管理实施办法:
1.后勤集团下级各单位收入的现金应及时足额送交财务资产部入帐,不准截留,坐支和分成留存。
2.领用现金应符合现金使用范围,超范围的应采用支票转帐方式结算。
3.从财务资产部领取的应付给个人的现金,应尽快发给本人并按规定办理领款、签字手续。
4.库存现金严格按照银行规定限额执行,加强库存现金的安全管理,防止被盗、丢失或损坏。
5.经批准可以借用少量周转金的部门,每年年末必须将周转金如数归还,第二年再办理借款手续。非因公办事一律不办理现金借款。
第二十七条银行支票的管理
1.财务资产部要由专人保管支票。对填写银行结算凭证的有关印鉴,要由两个人分别保管。
2.领用支票必须由当事人在支票使用登记薄和支票存根上签字。
3.使用支票办理结算时,应填写确切金额。特殊情况需领用限额支票时,要严格进行控制,填好开票期、用途,还必须根据限额的大小在支票的小写处以人民币符号“¥”在万元或千元处封口。限额支票领用人在使用时应按批准的用途填写确切的金额付款,发生差错由领用人负责。
4.财务资产管理部应及时进行银行存款的核算,确保银行存款的准确性。
第八章结余分配及基金的管理
第二十八条结余是指收支相抵的余额,结余分配按后勤集团和董事会的有关规定进行。
第二十九条基金是后勤集团按规定提取和设置的具有专门用途的资金,包括总经理基金、发展基金、奖励基金、集体福利基金等。
第三十条基金的资金来源及提取比例按有关规定执行。各种基金按“先提后用,专设帐户,专款专用”的原则进行管理,不准擅自改变提取比例和用途。
第九章经济合同管理
第三十一条各部门(实体)签定的各种经济承包合同要报集团财务资产部备案。
第三十二条各部门(实体)一律不准对外提供担保。
第十章财务分析
第三十三条为了全面真实地反映集团经营情况,财务资产部应按要求及时编制内容完整、计算准确、数字真实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支出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财务资产部应及时报送总经理、董事长等相关领导和部门。
第三十四条财务分析应以经济效益为中心,揭示预算完成情况,总结经验,找出差距,分析原因,达到提升经济效益和加强财务管理的目的。
第十一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本规定适用于北方工业大学后勤集团,对违反本规定的情况,依照岗位责任制的奖惩办法等规定处理。
第三十六条本规定所引用的现行有关财务制度或规定,今后如有修改废止,应按新的制度或规定执行。未尽事宜均按《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和学校规定办理。
第三十七条本规定经后勤集团批准后执行,由集团财务资产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