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设立信息网络管理制度建设领导小组,局长为组长,分管企业、个体登记、财务管理、办公室工作的副局长为副组长,办公室、企业科、个体科、财审科、信息中心负责人为成员。其主要职责:确定全市系统信息网络管理制度建设工作目标、任务和方针;审定信息网络管理制度建设规划;审批信息网络管理制度建设经费;检查信息网络管理制度建设规划实施效果。
二、设立信息化建设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实施信息网络管理制度建设规划及领导小组决定。其主要职责:组织计算机操作人员培训;配置机关电脑网络设备;开发选用计算机软件;整合政务及执法业务信息;管理政务网、红盾信息网、业务管理网的计算机网络,分配IP地址;维修各科室使用的计算机及其附属设备和软件;管理机房。
三、各业务科室根据实际需要,适时提出需配置的硬件和开发的软件,调整本部门职能工作的“信息化需求书”;配合省局信息中心推广使用“业务实用软件”,针对使用中出现的问题提出修改意见;在红盾信息网上开设的专栏,要及时录入和修正本部门业务的数据和信息,做到准确和完整;指定专人维护本部门的网络设备和线路安全,保管好个人的用户名和密码,并定期更换密码,防止泄露。
四、机关政务内网的运作,各单位具体负责信息采集和更新;办公室负责审核上“政务内网”信息稿件,可以向社会发布的,由办公室发布到“红盾信息网”上。
五、安全信息网络管理制度
(一)内部办公网(简称“内网”)与业务应用网和红盾信息网(统称“外网”)之间完全物理隔离,用于内网办公的计算机不得与用于外网的计算机混用;
(二)严格按照部门职能信息网络管理制度设定部门的访问权限,按部门内人员分工设定管理用户的名称和密码;
(三)数据库设置异地备份,避免意外及人为的原因造成数据损失;
(四)所有计算机和服务器都必须安装由计算机管理部门配备或指定的网络防病毒软件;
(五)机关局域网与互联网、省局、基层局之间必须通过安全平台进行联接;
(六)各单位的计算机不得用于娱乐和处理私人事务,严禁利用计算机传播色情、反动言论或其他非法信息。
六、机房信息网络管理制度
(一)机房必须配备防盗、防火、防雷、防水、防尘等设备,保障机房设备安全运行;
(二)机房配备后备电源系统,防止因意外停电,造成数据丢失情况的发生;
(三)进入机房工作,严禁吸烟,自觉维护室内清洁卫生;
(四)禁止在机房内存放有碍设备安全的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