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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培训师观点:金融管理:中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运作思考

吉宁博士 2015年12月11日 企业培训师观点

为了化解银行体系的巨额不良资产,中国企业在借鉴世界各国经验的基础上,组建了四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专司处置银行不良资产之职。本文仅就我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运作实践中值得注意的若干问题,进行解析和探讨。

  一、中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核心业务定位

  从过去三年的实践来看,中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不仅在短时间内完成了机构组建、不良资产接收等工作,而且还积极探索和科学设计了资产评估办法,并在分类分析的基础上,按照国家赋予的“两个使命”的要求,努力尝试各种不良资产处置方式,收到了预期的成效,为全面化解金融风险、推动国企和银行改革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与此同时,由于中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承担着特殊使命,国家也赋予了其比较宽泛的业务范围和相应的手段与功能,尽管实践中遇到了一些法律和体制障碍,但从总体上来看,资产处置进度比公司方案设计时考虑的进度要快得多。目前,大约1/3的资产已经通过债转股的方式得到了初次处置,借助其他手段处置的资产,进展也较快。由此就面临一个资产管理公司未来怎样发展的问题。

  由于信息不对称和理解角度的差异,目前各个方面对资产管理公司的议论很多。(1)认为资产管理公司的使命是化解金融风险,必须尽快处置接收的不良资产,因而资产管理公司业务运作的重点应该是采取各种有效手段迅速变现,优先使用拍卖、折价出售、分包、委托等手段,争取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完成资产处置任务,然后清算注销。(2)认为资产管理公司是以保全资产、最大限度减少损失为目标的,因而资产管理公司业务运作的战略选择应该是商业银行资产保全功能的专业化延伸,对资产管理公司存续期不应有硬性规定,经营计划管理上不应有年度现金流的设置,避免行为短期化。(3)认为中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有着特殊使命,即在化解金融风险的同时要同步推进民营企业家改革和重组,因而在业务战略的选择上不应该简单行事,而应该在对不良资产进行科学分析分类的基础上,区分不同性质的资产,分别采取相应的止损战略和提升战略。

  我们认为,将不良债权尽快处置变现,的确是从根本上化解金融风险的重要措施,在战略上不失为一种正确选择。但是由于中国国有银行的管理基础比较薄弱,加上银行不良资产的剥离采取了一些特殊的方式,使得资产管理公司接收的不良资产在质上存在很大差异。如果采取简单处置变现措施,是不可能达到最大限度回收资产价值的目标的,也不可能实现民营企业家的重组改革。同时,如果只考虑避免即期资产损失,只采取当前不发生损失的保全和正常清收措施,实质上是把资产管理公司当成银行来办,不仅有悖于宏观决策的初衷,而且最终损失可能会更大。因此,综合考虑国内外形势、市场状况、资产管理公司具有的资源优势、政策手段以及长远发展需要,我们认为中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运作与发展的核心业务定位是:以最大限度回收资金、提升资产价值、减少损失为根本目标,以重组业务、资产管理业务为重点,确立资产重组和资产管理的市场专家地位,逐步发展成为以处置银行不良资产为主业、具备投资银行功能和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功能的全能型资产管理公司。

  中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上述核心业务定位是可行的。(1)宏观经济形势的好转、行业景气状况的回升,为处置不良资产、提升回收率,以及获取股权收益和阶段性持股的退出提供了难得的机遇和有利条件。同时,资本市场规模的进一步扩大,既为资产管理公司阶段性持股的退出及战略投资者的进入提供了最为有效的途径,同时也为开展重组业务、证券承销业务提供了较为广阔的运作空间。(2)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中关于对经济结构进行战略性调整的政策,使资产管理公司的地位得到提升,它将不仅仅作为不良资产的处置者而存在,还将是国家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政策的执行者。同时,这一政策也为处置不良资产、开展重组业务及管理、运营国有资本指明了方向。(3)民营企业家的改革,特别是现代企业制度、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建立和完善,给资产管理公司开展财务顾问业务提供了十分广阔的舞台。资产管理公司可以利用自身在信息、管理、财务等方面的优势,为企业提供包括发展战略、股份制改造、发行上市、资产剥离、资产证券化、购并、财务管理、资产管理、投融资的市场化安排等方面的咨询服务。(4)宽泛的业务范围以及法律、税收等方面的政策支持,使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拥有了优于国内一般投资银行机构的业务手段,为全方位开展业务提供了保证。(5)中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自成立以来,已经掌握了一定的技术,积累了一些经验,聚集了一批人才,形成了一套较为完整的制度,为今后的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今后几年,将是国家实施“十五”计划,推进经济和社会发展,进行国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完善市场经济体制和扩大对外开放的重要时期,也是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完成双重使命的关键时期。
二、金融资产管理从实际出发,积极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不良资产处置规律

  为了完成企业赋予资产管理公司的特殊使命,三年多来,四家资产管理公司从我国不良资产的特殊状况和市场特点出发,在广泛借鉴国际经验的基础上,围绕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提升资产处置效率和资产回收率,进行了积极的探索。

  为了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提升资产回收率,对于有恢复和提升价值的资产,资产管理公司不仅通过债务重组、资产重组和行业重组等方式进行债权清收、资产管理和处置,而且还通过资产置换、证券化、上市承销等投资银行手段来提升回收率。

  债权置换是一种价值止损和价值提升相结合的资产处置方式。债权置换的形式很多,其中应该把握的基本点,就是要判断债权置换以后,债权的价值是否得到提升,风险是否降低,是否有利于今后债权的进一步处置。只有作出这些基本判断,才能作出科学的决策。

  最大限度提升不良资产处置效率和资产处置回收率,必须准确把握资产处置时机,选择适当的处置方式。为此,应该经常性地做好资产状况的分类分析工作。通过深入细致的资产分析分类,对那些加速贬值的资产,采取迅速止损措施进行快速处置;对于有提升价值的资产,则尽量通过各种重组方式加以处置,努力提升资产回收率。

  值得注意的是,在开展各种新业务的同时,资产管理公司必须规范资产处置行为,防范道德风险,强化项目的管理。目前,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都建立了以项目组为基本单元的资产处置实施体系和以资产处置审核委员会为核心的审批决策体系,两个体系构成了资产管理公司的资产处置组织架构。资产管理公司处置不良资产,坚持的一个基本原则就是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和竞争,在内部则实行“集体审查、分级批准、审处分离、上报备案”的办法。对资产处置的日常管理重点强调“审批和处置分离”、“评估和处置分离”,明确职责,强化内部控制和制衡。

  所有资产处置以项目组为基本操作单位,由项目组负责制订项目处置方案,根据审批权限进入审核程序。审核委员会认真、独立履行审核职责,坚持审核标准、确保审核质量、防范各类风险。在审核工作中严格执行国家和公司有关资产处置的制度和政策规定,对项目方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合理合法性进行严格把关,严肃审核程序和操作流程,防范和化解资产处置工作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在处置方案提交审核委员会进行集体审核过程中,任何个人无权干预审核程序,审核意见和审核结论均通过集体审议,采取会议形式一人一票、独立记名表决,经到会法定人数的2/3(含2/3)以上委员同意方能通过,每个审核委员必须独立承担审核责任并行使表决权力。在审核工作中坚持并遵循以下审核基本原则:(1)强制性原则,即所有的资产处置项目都必须经过审核委员会审核,不得例外;(2)审批和处置分离原则,即项目组成员只能介绍情况,项目审议表决时必须回避;(3)独立审核原则,即审核委员会实行会议集体审核制度,每个审核委员以记名方式独立投票表明各自意见,他人不得干预或代替发表意见和表决;(4)保密原则,即参加会议人员不得将会议讨论情况和审核结论对外泄漏;(5)授权管理原则,即办事处审核委员会和总公司审核委员会,根据各自的授权范围审核项目,审核工作对公司董事长负责;(6)监督指导原则,即及时检查、纠正公司系统资产处置审核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公司资产处置审核工作的全过程实施监督,有效防范审批工作中的各种风险。

  为了保证审核工作质量,防范处置风险,审核委员会在项目审核过程中,根据财政部《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的规定,始终严格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特别是对于向第三方出售资产的项目,在审批中通过坚持“三公”原则来发现市场价格、防范道德风险。在确保审核工作质量和效率的前提下,审核委员会积极探索审核工作的规律性,不断总结出针对不同资产类型和不同处置方式的审核要点,并注意在审核工作的实践中加以检验、完善和创新。(1)把握合法合规性,即项目处置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是否符合财政部等有关部门及公司的政策制度规定;(2)把握处置程序的透明度,要求资产处置和审批程序必须公开透明,防止内幕交易,也就是要满足公开、公平、公正的处置原则;(3)把握审计或评估的必要性和合理性;(4)把握资产处置定价依据的合理性,即处置资产的定价依据是否合理,是否符合市场价格和交易惯例;(5)把握项目方案的可行性,即处置方案的履约能力和履约保证措施是否落实,保证项目方案具有实际可操作性;(6)把握上报项目的方案最(次)优性,即通过对不同处置预案的多方案比较,进一步论证和说明上报审批项目方案的合理性。
 三、金融资产管理对不良资产价值评估是当前资产处置面临的最主要技术难题

  通过三年的实践,资产管理公司积累了一些不良资产处置的经验,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同时也面临一系列问题。从技术的角度来看,最主要的难题是不良资产价值评估问题。

  中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所接收不良资产的特殊性和处置不良资产的外部环境,使得不良资产定价显得非常重要。在市场经济发达的国家,从事不良资产处置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一般通过市场交易的方式获取不良资产,再通过市场的方式出售这些资产,回收资金。由于这些国家有较成熟的外部市场,市场能够比较准确地给不良资产定价,外部中介机构的评估对于不良资产交易可能就不是那么重要。而在中国,四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管理的不良资产是按账面价值从四大国有商业银行收购的,接受时没有对其进行评估,缺乏效率的市场也无法为不良资产的处置提供公允价值。虽然银行不良资产转移到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之前,对不良资产有一个损失的预计,不良资产转移到资产管理公司后,资产管理公司按照财政部的要求,结合债务企业的财务指标和非财务指标,采取信用评价法测算出每一笔不良资产的折扣和现值。很显然,由于外部环境和企业经营情况的易变性,通过这两种方法测算出来的不良资产价值都很难作为不良资产处置时的参考依据。

  由于资产管理公司按账面值接受不良资产,国家也缺少对资产管理公司的考核依据,没有一个评价体系,因此也很难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资产管理公司在具体处置不良资产时,也没有一个具体的处置定价参考系。这也许是目前在不良资产处置领域内道德风险使用频率较高的原因之一。在实践中,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一般通过完善资产处置的操作规程、健全不良资产项目处置方案的审查审批制度来确定不良资产的处置价值。

  为了提升资产处置审批决策的科学性,监管部门要求加强不良资产评估工作。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一般在总部设立了独立的评估咨询部门,由于资产管理公司各办事处管理的不良资产数量和人员差别较大,在有条件的办事处设立了评估咨询部门,条件不足的办事处则由一个后台部门作为评估管理部门。考虑到评估工作专业性很强,资产管理公司评估力量有限,在管理和业务上需要借助外部力量。有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在总部及其办事处还准备组建评估专家委员会,由外部评估中介机构及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有关评估师或专家组成,对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评估制度和业务提供咨询意见,协助做好内部评估工作和审核评估及咨询报告。

  从实际情况来看,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对不良资产处置评估和资产评估管理坚持了以下原则:(1)公正合理原则。资产处置评估和评估管理工作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制度的规定,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客观、合理确定拟处置资产的公允价值。(2)实事求是原则。对每一个拟处置项目是否进行评估,是进行内部评估还是聘请中介机构评估,要根据处置项目的个体情况实事求是地确定,达到回收资产价值最大化、损失最小化的目的。(3)成本效益原则。对每一个资产处置项目是否评估,是进行内部评估还是聘请中介机构进行外部评估,必须权衡拟处置项目预计发生的评估费用、处置成本和处置收益来确定,对于预计项目评估费用与处置成本之和超过处置收益的项目原则上不进行外部评估。(4)评处分离原则。资产评估和处置相互分离、相互制衡。所有负责资产处置的业务部门一律不准参与资产评估工作,资产处置时的评估工作由评估管理部门负责。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对不良资产的评估一般划分为内部评估、外部评估和不组织评估。内部评估的范围主要包括:以出租方式处置资产,已经经过评估的再次处置项目,评估管理部门认为没有必要委托外部评估的项目等。外部评估的范围一般包括:拟处置项目接收债权总额超过一定额度的债务重组、转让;以物抵债及实物资产的转让、置换、拍卖;债转股及其股权出售、转让、重组;利用外资重组和处置不良资产或转让资产给非国有单位,或与非国有单位置换资产等。对那些没有评估客体以及不符合评估合法性原则的项目,或者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由特定受托人进行评估,或者按特殊行业或部门规定必须由特定机构进行定价过户的处置项目、法律诉讼项目,以及预计评估费用及处置成本之和超过处置收益的项目等可以不组织评估,采取会议进行价值判断的方式。

  就目前的情况而言,实物资产和股权资产的评估不存在太多的技术问题,不良资产评估的难点在于债权价值的评估。由于国家有关部门对债权资产评估没有统一规范和成熟的方法,而债务人的情况十分复杂而且财务资料不全、信息失真等因素,使债权评估成为评估工作最大的难点之一。由于中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需处置的不良资产主要是债权资产,债权价值的评估又是一个重点问题。

  实践中,考虑到债权资产评估的特殊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对于债权价值的评估一般要求遵循以下原则:(1)审计、评估、咨询相结合的原则。债权资产评估原则上应当以财务报告审计为前提.以资产评估为基础,对企业的偿债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进行分析。(2)兼顾债务企业和债务责任关联方的原则。债权资产评估应当客观、全面地考察被评估债权的性质和现状,既要考察债务企业的偿债能力,也要考察保证单位和其他债务责任关联方的偿债能力,全面分析确定被评估债权的公允价值。(3)兼顾企业现有资产状况和未来经营能力的原则。必须从不同角度考察评估对象企业的偿债能力,既要考察企业以现有资产进行偿债的能力,也要考察企业持续经营并以未来经营收益进行偿债的能力,综合分析确定被评估债权的公允价值。
实际工作中,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主要根据不同债务企业的实际情况分别采用假设清算法、收益偿债法和信用评价法等三种方法。

  假设清算法,是指假设于评估基准日按照法定程序对企业进行清算,基于企业的整体资产,从总资产中剔除不能用于偿债的无效资产,从总负债中剔除实际不必偿还的无效负债,按照企业清算过程中偿债顺序,分析被评估债权在企业中的地位,测算被评估债权的可收回金额,得出被评估债权的公允价值的一种方法。

  收益偿债法,是指对于仍有持续经营能力并能产生现金流的企业,依据企业近几年来的经营和财务状况,考虑行业、产品、市场、企业管理等因素的影响,对企业未来一定年限内的经营收益和生产经营成本进行合理预测分析,考察企业以未来收益的一定比例偿还被评估债权的能力,测算被评估债权可收回金额,得出被评估债权公允价值的一种方法。

  信用评价法,是指通过对企业的财务指标和非财务指标的计算分析,评估企业的信用等级状况,根据信用等级状况和贷款形态计算被评估债权的风险度,在此基础上计算被评估债权的折扣率和可收回金额,得出被评估债权公允价值的一种方法。

  一般情况下,对于有偿债资产的停产和半停产企业,可以采用假设清算法;对于有偿债资产的持续经营企业,上述三种方法都可以采用;对于财务核算比较规范、并能提供真实可信财务报表的企业,原则上都可以采用信用评价法。能同时采用两种以上方法进行评估的项目,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其中一种最适用的方法进行评估,也可以采用两种以上方法同时进行评估,并对评估结果进行综合分析。

About 吉宁博士

真正的实战派企业培训师,长期致力于人力资本、公司行为、市场营销、企业战略及领导力发展等组织实践与研究,数十年来参与及主持过的管理咨询项目累计逾千次;受邀主讲过的各类企业培训课程累计逾万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