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电力生产管理概况
中国三峡总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电力生产管理体系的形成和发展经历了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为总公司成立到1996年6月1日以前,这一时期总公司对葛洲坝电厂的管理是通过由总公司、华中电管局和葛洲坝电厂组成的葛洲坝电厂董事会实现的。第二个阶段是从1996~1999年。1996年1月,根据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的精神,为适应全面接管葛洲坝电厂和筹建三峡电厂的形势要求,总公司以三峡人字〔1996〕21号文决定,成立电力生产管理组,聘任侯广忠同志为组长。电力生产管理组的主要职责是负责葛洲坝电厂大修更改计划项目的审批,三峡电厂生产准备和长江中上游泥沙的研究,成立初期挂靠总公司计划合同部。1996年4月16日,总公司与原电力工业部在京召开葛洲坝电厂和葛洲坝换流站管理权移交工作协调会,商定从1996年6月1日起,原由华中电管局代管的党群工作、干部管理、外事审批、劳动工资、社会保险、财务管理、计划管理、内部审计、生产管理、安全保卫等工作全部移交给总公司,同时撤销葛洲坝电厂董事会。同年5月29日,总公司、华中电管局在武汉召开葛洲坝电厂管理权移交工作会议,就移交中的一些具体工作进行了友好协商。5月31日,葛洲坝电厂与华中电管局正式签署了《并网协议》和《并网调度协议》。从而标志总公司对电力生产管理迈出实质性步伐。
1998年4月,总公司根据三峡工程进展和葛洲坝电厂的实际情况,加强对电力生产的管理和加快筹建三峡电厂的步伐,以三峡人字〔1998〕第82号文决定:撤销电力生产管理组,成立电力生产管理部。其主要职责是:负责三峡电厂、三峡梯级调度中心筹备的前期准备工作;对已经建成的电力项目,负责生产技术管理和安全生产考核监督;参与电力企业的改组、改制等工作,负责电力企业发展规划的审核;负责与国家和流域防洪指挥机关、国家电力公司以及与三峡电力系统有关的网省电力公司及其调度机构的联系与协商;负责协调电力企业和相关单位与航运部门的关系。
电力生产管理部下设生产处、调度处、综合处。至1999年底,有工作人员13人。
(二)1999年主要电力生产管理工作
1、电力生产管理进一步理顺总公司与葛洲坝电厂之间的关系
为规范管理、理顺关系,保证葛洲坝电厂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开展,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牵头起草《关于规范葛洲坝电厂管理的若干意见》。《意见》分别就电厂国有资本金管理、安全生产管理、人事劳动管理、计划管理、财务管理、多种经营管理、党群工作和外事管理做出规定。《意见》明确:电厂及其法人代表享有独立的法人财产权,并根据此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对国有资本金的保值增值承担责任。电厂维持原有的安全生产体系不变,继续参加行业的考核与统计。总公司按年度对电厂主要领导实行安全生产考核,视当年安全生产情况,依据总公司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奖惩。电厂多种经营投资项目,应服从总公司发展产业规划,接受总公司产业投资指导,不搞重复建设。电厂党组织、纪检组织、工会组织和共青团组织分别接受总公司党组织、纪检组织、工会组织和共青团组织的领导。外事管理按总公司外事管理的有关制度和规定执行。
2、做好三峡电厂和梯调筹建的准备电力生产管理工作
总公司设立梯级调度机构,是根据长江三峡水利枢纽工程初步设计专家审查会议机电设备专题专家组关于“梯调对三峡、葛洲坝水利枢纽泄洪、蓄水、发电、航运等统一调度,由梯调统一对外。梯调以上宜设较高层次的防汛、电力、及航运调度级”的意见,于1997年4月在原电力工业部召开的“三峡电力系统调度工作会”上正式提出的。1999年10月,电力生产管理部主持召开三峡梯调自动化设计大纲审查会,邀请国家电力调度中心的有关领导和专家就《三峡梯级调度计算机监控系统方案报告》征求意见。总公司党组对三峡电厂和三峡梯调的筹建工作十分重视,多次听取关于两个机构筹建方案的汇报,明确筹建两个机构必须遵循的指导思想和原则,即:符合现代企业制度,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方向;不办社会职能,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开展工作;在设备、人员素质、管理上达到国内一流标准,并逐步达到世界先进水平。
根据总公司党组的指导思想和原则,结合总公司实际,提出三峡电厂和梯调中心组织机构和定岗定员方案,以及各部门和各岗位人员责任制。三峡电厂的定员按照每人5万kW装机容量考虑,控制在370人左右。
3、电力生产管理积极开展三峡电厂上网电价测算工作
根据国家计委的安排,总公司为配合三峡电能消纳工作,于1999年5月开展三峡电价研究,成立了由财务、计划合同以及电力生产等部门组成的课题组,经过几个月艰苦细致的工作,电力生产部按要求进行了边界条件研究、电价计算模型的建立以及电价方案的试算等工作,共测算300多个方案,提出5个阶段的报告。并于11月在国家计委召开的“三峡电价研究座谈会”上作为初步成果提交大会讨论。在此之前,电力生产部还与长江水利委员会合作补充计算了丰、平、枯来水代表年三峡电站逐年、逐月的电力电量指标,并向国家计委报送有关计算成果。
4、电力生产管理加强人员培训,提升队伍素质
1999年电力生产管理部加强国际间的交流与合作,与法国EDF公司和委内瑞拉EDELCA公司分别建立电厂运行与管理培训与交流合作关系,并组织制定各类人员的培训计划,确定培训人员的选择办法、培训内容要求和考核细则,落实培训经费。1999年11月,葛洲坝电厂和电力生产管理部门分别派出15名中高级管理人员赴法国EDF公司接受为期1个月的培训。
5、积极开展科研电力生产管理工作
遵照总公司领导对电力生产部提出的要求,1999年电力生产管理部科研工作的重点放在两坝间联合调度上。与华中理工大学签订“梯调水电联合调度”和“三峡梯级AGC”两个科研合同,与河海大学合作的“三峡水库区间入库洪水预报模型研究”也已立项。另有两个科研项目正在申报。此外,还委托长江水利委员会开展对三峡电厂汛期提升调峰能力的研究。根据长江水利委员会提供的初步研究报告表明,由于在三峡二期工程设计中将永久船闸底坎高程由140m降至139m,从而为三峡电厂在汛期提供了4.9亿m3的调节库容,完全满足日调节的需要,使三峡电厂在汛期也具有调峰能力,这对提升三峡电量在市场中的竞争力具有积极作用。
6、进一步加强葛洲坝枢纽的协调电力生产管理工作
由于葛洲坝枢纽管理体制改变,带来各种矛盾和问题,电力生产管理部作为葛洲坝工程运行管理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重点加强对三江上引航道的清理整顿,拆除一处违规建造的码头,清理工作初见成效。同时,电力生产管理部还配合审计部门对有关航运单位使用葛洲坝电厂专项资金情况进行审计。
7、加强对葛洲坝电厂生产管理工作、计划及防汛工作的协调与指导。同时争取到葛洲坝电厂发电计划在国家计划中单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