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我市市县两级企业法制机构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作为贯彻落实《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切实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企业的重要内容来抓,有效保证了全市各级各部门抽象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适当性,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创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现将有关文件管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大力开展学习宣传,为《办法》实施营造良好氛围。
一是大张旗鼓宣传。《办法》出台后,市县企业法制机构积极组织各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办法》,力争做到家喻户晓。常德企业门户网站、常德企业法制信息网站在政策法规栏目全文上传了《办法》全文,常德图文频道滚动播出《办法》摘要和宣传口号,新闻频道和常德周刊也播出《规定》摘要。今年国庆期间,针对五十周年大庆市区流动人口和上街居民多,宣传影响大的特点,市企业法制办组织市直主要执法部门在步行街开展了一次声势浩大的“一法一条例一办法”宣传一条街活动,共设立宣传台30个,出动宣传车20台次,展出宣传牌60多块,发放宣传资料20000余份。市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均派出记者对活动予以追踪报道,极大提升了《办法》的群众影响力。
二是广泛开展学习。《办法》颁布不久,通过企业常务会议集体学法制度,由企业法制办主讲,市、县企业及部门主要领导都认真学习了《办法》。市企业办、市企业法制办还积极组织各县市区企业办、企业法制办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人员参加省里举办的《办法》学习班,学习归来后及时将省企业有关精神向本级企业进行专题汇报,市、县企业领导在听取汇报后均对本地贯彻实施《办法》工作作出安排部署。11月下旬,市企业办、市企业法制办还联合举办了全市企业系统公文管理培训班,各县市区企业、市直部门办公室和法制机构负责文件管理工作人员共300余人参加了本次培训,市企业法制办于汉卿主任进行了规范性文件管理讲座,印发了规范性文件管理文书式样。本次培训有力推动了《办法》在我市行政机关的全面正确实施。
二、建立健全各项制度,为《办法》实施提供有力保障。
一是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合法性审查制度。市县两级企业均明确,凡以企业、企业办名义制发规范性文件,未经企业法制机构法制审核的,企业常务会议不予审议,领导不予签发。为增强企业规范性文件的科学性和严肃性,市人民企业还实行规范性拟制计划制度,凡年初未纳入计划的,年内原则上不予发文。在规范性文件审核过程中,市县两级企业法制机构严格把关,突出“三个坚持”,即坚持法制统一,制定规范性文件,必须有法律法规为依据,坚决杜绝创设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收费,违法限制、剥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权利,违法增加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义务的内容;坚持全面审查,逐一审核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权限、程序、内容、形式是否合法,凡制定机关不具备法定权限、送审稿没有制定机关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报告、应当事先请示本级企业同意而未经请示的,不予审核,个别具体规定不合法的,逐一提出具体修改意见;坚持公开透明,凡是出台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或者有重大社会影响的规范性文件,积极会同有关部门深入调研,反复论证,通过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会、在企业网站发布征求意见稿等方式,广泛征求人民群众的意见,听取专家学者的建议,扩大公众参与。在制定涉及重大改革性、创新性政策措施的规范性文件时,市企业法制办还邀请市人大内司委负责备案审查的领导同志参与调研,更好地确保企业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
二是落实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三统一”制度。市县两级企业法制机构按照“三统一”的要求,印制了规范性文件登记簿和登记通知书,对本级企业和部门规范性文件进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到目前为止,共对308件企业规范性文件和566件部门规范性实行了“三统一”,其中市企业法制办“三统一”企业规范性文件36件,部门规范性文件73件。这些规范性文件均通过企业门户网站和企业公报向社会进行公布。市企业法制办还将规范性文件“三统一”情况纳入市直部门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内容,凡规范性文件不按规定“三统一”的,均要按照评分标准扣分。在年终考核时,共有12个市直部门扣了分;检查出的未实行“三统一”的部门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责令限期补办“三统一”手续。
三是坚持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备案审查制度。认真做好企业规范性文件的报备工作,按照《常德市人民企业规范性文件报备实施办法》的要求,对今年市本级出台的应报送备案的36件规范性文件全部及时报送省企业法制办和市人大内司委备案,每个文件都做到了装订成册,资料齐全,报备率达到100%。对下级企业报备的规范性文件,及时登记、及时审查,做到有备必审。为保持与市人大工作联络,加强信息交流,及时研究解决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中的问题,市企业法制办还建立与市人大内司委的联系工作制度,定期碰头。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规范性文件审查申请,市企业法制办及时处理,一年来,先后处理了网民通过常德企业门户网站市民信箱提出的对市企业规范性文件效力问题、市民通过信访提起的有关住房公积金提取、烟花鞭炮经营的部门规范性文件合法性问题等3件规范性文件异议审查申请。对省企业法制办转来的关于欧爱民等九位同志提出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申请书》,市企业法制办经认真研究后已拟定反馈意见,经市企业领导同意后将尽快上报。
三、建设统一发布平台,为《办法》实施创造良好条件。
按照“一站两网”的思路,全市建成了常德企业网、常德新闻网和175家子网站(包括县市区)的庞大政务网站群;《常德市人民企业公报》已成为政务信息的权威载体,各县市区企业也编发了各自的企业公报。自去年10月1日起,市、县人民企业及工作部门重大行政决策结果、规范性文件以及其他依法应当公开的信息,都通过本级企业公报或企业门户网站统一进行公布。市档案馆、市图书馆均设立企业规范性文件查阅室,县市区档案馆均建立现行文件利用服务中心。目前,我们正抓紧建立从市到县的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和网上检索系统。
四、加强机构和队伍建设,为《办法》实施打下坚实基础。
去年市企业法制办成立了备案审查科,并通过竞争上岗选拔了一名综合素质高、沟通协调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强、法律素养好的干部担任科长。经过近年来的建设,各县市区企业法制办和部门法制机构都做到了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岗位确定、编制确定、人员确定。据统计,2010年全市各县市区企业法制机构都配备了1名以上规范性文件管理专门工作人员,全市共计13人;各级部门法制机构绝大多数都配备了1名规范性文件管理专兼职工作人员,全市共计387人。市县两级企业法制机构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人员70%都参加了省里组织的培训,其他文件管理工作人员也都分别参加了市、县组织的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