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结几十年来的经验,包括研究国外的经验,我们得出一个结论:要把工程质量管理好,必须有一个健全的、有效的工程质量管理的控制管理体制。这个体制不外乎三个层次:一是企业监管,二是建设单位(业主)负责,三是建筑产品的直接生产者负责。由这三个层次构成对整个工程质量进行控制、监督、管理的体制。
从建设市场的整体来看,我们市场运行的规则还不完善,但就现有的规则,实施中的问题也很多。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很普遍。所以,企业要下功夫,一方面要构造这个市场,健全运行规则,同时要保证这些运行规则的实施。企业对工程质量管理的监督管理还有微观的一方面,就是企业对具体的工程项目的质量监督。在这方面,我们已经做了不少的工作。从80年代开始就抓企业的工程质量管理监督、通过这些年的努力,在全国形成了很可观的监督力量,地以上城市都建立了质量监督站,90%县以上的城市也建立了质量监督站,一些专业部也建立了质量监督站。但是笔者认为企业质量监督方面是存在不足的。笔者认为主要有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企业质量监督的地位,在实际把握上不够准确。监督工作有时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质量责任混淆。如,由质量监督站去组织质量验评、竣工验收,进行过程检查等,这等于成了企业质量检查员了。二是企业质量监督重点监督什么,不够明确。三是现有质量监督人员的素质、人才结构有缺陷。企业监管部门只有明确了监管的内容,认真执行监管的权力,才能有力的实施企业的监管职能。
工程质量管理控制体系的第二个层次是建设单位。建设单位是工程的所有者,也是工程的受益者。同时也是工程的责任者。现在有的建设单位为了追求经济效益,对工程质量的要求不高,也是影响工程质量的一个因素。另一个方面,受雇于建设单位的对工程质量进行实施监督的工程监理的工作的好坏对工程质量也是有一定影响的。监理必须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设计文件和合同规定,独立地行使自己的职责,对社会负责。不能盲目的听从建设单位的意见,一味的服从,导致工程质量的下降。监理单位还要在人才结构上、能力上尽快进行调整,适应监理工作的需要。
工程质量管理控制体制的第三个层次,应该是由直接生产者来保证质量。首先由于现在直接生产者不规范操作的问题太多,特别是对企业的强制性技术标准不认真贯彻,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的现象太多,造成工程质量无法保障,甚至出现事故。另一方面,施工单位的人员不稳定,有的甚至是“草台班子”,现拼现凑,具体施工人员没有接受正规的培训,属于放下锄头拿铲子的建筑工人,技术性稍高一点就无法按质完成。有的甚至连基本的常识都没有,又何谈保障工程质量呢?所以,加强施工单位的法制意识,遵章守纪,提升工人的素质,按要求施工是非常必要的。
建筑业是我国的基础产业之一,它的健康运转直接关系到国民经济的持续发展。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在我国的逐步建立和完善,建筑业也得到了空前的发展。建筑业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暴露出许多问题,建筑工程质量,特别是住宅工程质量已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之一。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发展和深化,建筑业也正在发生着广泛而深刻的变化。在现代建筑业及房地产市场中,如何才能生产出合乎市场需求的产品,从而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得以存活与发展,是每一家企业都要面对的工程质量管理严峻课题。企业的经济效益与许多因素有关,但最重要的是产品质量和工程质量管理。
一、工程质量管理实行建筑工程质量保证
(一)实行建筑工程质量管理保证的必要性
企业对工程施工质量要实行保证,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原因:
1.工程质量管理适应市场竞争的需要
在强手如林的建筑市场,如何从竞争中取胜呢?国内外的经验,都告诉我们要靠质量。如果一个建筑企业管理差、技术水平低,对用户不能实行质量保证,没有社会信誉,那么这个企业就谈不上它的生存和发展。事实证明,这些年建筑市场虽然“僧多粥少”,但质量搞得好、社会有信誉的企业,仍然是施工任务饱满、工程接连不断。有些不是企业奔跑找任务,而是业主慕名找上门。在全行业开展的创建鲁班奖工程活动,其目的就是要鼓励企业加强工程工程质量管理,多创优质工程,树立社会信誉,并使质量有保证的企业占据更大的市场份额。
2.企业经营者具有搞好工程质量管理的自觉性和紧迫感
建筑业是国家支柱产业之一,直接关系到社会生产和人民的物质生活。工程质量优劣,体现着一个企业的素质和形象,企业要以优质的工程产品和一切为了用户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去树立企业的形象,使交付的工程产品让国家放心,让用户满意。
(二)建筑工程质量管理保证体系建立
1.工程质量管理保证体系内容
质量保证体系是为适应外部质量保证要求,在企业工程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基础上建立起来的质量体系,它的建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①任命企业质量保证总工程师;②任命项目质量保证工程师;③选定质量保证模式;④质量体系要素分解和质量职能展开;⑤编制质量保证体系文件;⑥建立项目质量保证机构;⑦各项配套管理制度的建立或完善。
2.工程质量管理保证组织方案的确定
对于工程项目的质量保证机构及其管理系统,选择如下设置方案:①质量保证工程师。②质量检查员。在质量保证工程师的直接领导下,设质量检查站,派驻质量检杳员,实行全面的质量监督和检查。③试验管理员。设置专职试验管理员,负责原材料和成品的试验工作。④计量管理员。建立计量组,设专职计量管理员。
二、工程质量管理对建筑工程质量控制
(一)工程质量管理事前控制
事前控制即对施工前的准备阶段进行的质量控制,要求预先进行周密的质量计划,一方面强调质量目标的计划预控,另一方面是按质量计划对质量活动前的准备工作进行控制,它是整个质量控制的关键。建筑工程质量控制的事前控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①对工程勘察、设计的质量审查控制;②对工程参建各方主体质量行为的控制;③对工程所需的材料的质量控制;④对工程施工用机械、设备的审查;⑤对施工方法、方案和工艺进行审查;⑥审查与控制施工环境与条件方面的准备工作情况;⑦组织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并下达各部位的质量标准;⑧把好开工关。
以上事前控制工作需要施工单位、建设、监理单位以及设计等单位的密切配合才能完成、才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二)工程质量管理事中控制
事中控制是对施工过程中质量活动的行为约束,即质量产生过程中各项技术作业活动操作者在相关制度的约束管理下,去完成预定的质量目标。在工程项目的质量形成过程中,事中质量控制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工序的质量控制。
建设工程施工项目是由一系列相互关联、相互制约的作业过程(工序)所构成,事中控制的核心是控制各道工序的施工质量。①每道工序开始前及施工过程中都要对影响工序质量的条件或因素进行控制;②每道工序完成后要运用一定的检测手段对其进行检测,确保能够达到预定的质量标准
2.施工过程的质量检查。
工程质量管理人员主要采用的检查方法有目测法、仪测法、实验检验法等。在施工过程中,应重点进行以下方面的检查:①施工操作质量检查:对违章操作及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应及时纠正。②工序质量的交接检查:指前道工序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移交下一道工序。③隐蔽工程的检查与验收:这一部分是防止质量隐患和事故的关键,隐蔽工程必须经质量检查人员检查确认合格后,才允许加以覆盖进行下一道工序。④施工过程中的监控:对某些重要的分项工程应特别注意经常进行预检和复核。⑤成品保护的质量检查:必须对己完成部分采取妥善措施予以保护,以免造成损坏,影响工程整体质量。
3.问题的处理。
如发现施工中出现问题应立刻解决,以保证质量与工期的要求;如发生严重的质量问题,则要停止施工,然后要求提出报告说明质量情况,产生的原因和处理的方法以及提出如何确保此类问题不再发生的措施,经工程工程质量管理人员审批同意后进行处理。解决完该问题后经工程工程质量管理人员认可后下达复工令。
(三)工程质量管理事后控制
事后控制是对于施工过程所完成的具有独立的功能和使用价值的最终产品及其有关方面的质量进行控制,它包括对质量活动结果的评价认定和对质量偏差的纠正。事后质量控制一般有以下内容:①对整个施工阶段的工程质量进行验收,如发现问题则要进行修复,必要时进行返工,绝对不可以疏忽;②审核提交的质量检验报告及技术性文件,如有缺损则要重新检测或整理,直到补齐为止;③审核提交的竣工图,如与原设计的施工图不符(有设计单位提供的变更图者除外)必须说明原因,否则需按照施工图返工;④对于工业建筑还要组织联动试车,直至其功能可以满足使用要求为止;⑤整理各分项工程的检查验收数据及报告,按照国家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进行等级评定;⑥建筑工程项目的技术档案应齐全完整。
三、工程质量管理发挥监理职能作用
工程建设监理是指监理单位受项目法人的委托,依据国家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监理合同及其他工程建设合同,对工程建设实施的监督管理。《建筑法》规定:实施建筑工程监理前,建设单位应当将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监理的内容及监理权限,书面通知被监理的建筑施工企业。监理单位与承包商之间虽然没有签订任何经济合同,但是监理单位与业主签订有监理合同,依据业主的授权,监理单位就有了监督管理承包商履行工程建设承发包合同的权利和义务。承包商不再与业主直接交往,而转向与监理单位直接联系,并接受监理单位对自己进行工程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工程建设监理规范》详细规定了监理在工程建设中的作用、工作方法、控制手段以及监理程序框架流程。
综上所述,要想一个工程有好的质量,不是单一方面可能做到的。只有企业部门、建设单位、工程监理、施工单位各司其责,各尽其职,团结一心,共同努力才能把工程质量抓上去。最终实现对工程质量的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