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心组学习管理制度
(一)参加人员。党组成员、调研员为中心组学习成员;党组书记为学习组长,秘书处确定1名同志为学习秘书。
(二)学习计划。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人防实际,制订年度学习计划,明确季度和月学习重点和学习内容。
(三)时间安排。每月集中组织学习1次,通常安排在每月第一周的周五;自学时间每人每年不少于12天。
(四)组织形式。以集中研讨为主,学习秘书负责将学习计划确定的研讨课题,提前一周通知中心组成员,中心组成员在研讨前,应根据课题认真作好书面准备;中心组成员必须坚持自学管理制度,每年规定的学习书目,必须认真按时读完,并做好读书笔记,读书笔记统一使用《中心组学习笔记本》,每半年由学习秘书负责对学习笔记组织1次检查。
(五)学习考勤。每次集中学习前,学习秘书负责点名并填入《考勤登记簿》,每次学习的参学率须达90%以上。集中学习期间,不得迟到早退,一般不处理日常工作,以确保时间、人员、内容、效果的落实。
(六)联系实际。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各成员应把学习理论与解决人防工作的热点、难点和重点问题结合起来;各成员每年至少撰写1-2篇学习心得或调研文章,每篇字数不得少于1500字,并在学习交流会上相互交流。
(七)学习考评。年终,各成员应结合工作总结,对全年学习情况进行自我总结检查。组长应对各成员全年参学率、自学书目、读书笔记、学习成果、调研文章等学习情况,进行全面考核检查。
二、政治理论学习管理制度
(一)机关政治理论学习,由机关党支部负责制订年度学习计划、季度或月学习安排,并按计划安排组织实施。
(二)机关政治理论学习每月安排1次,全体人员必须准时参加,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
(三)机关工作人员每人每年自学时间不得少12天,自学情况列入季度思想汇报的一项内容。
(四)政治理论学习必须使用统一印制的《理论学习笔记》本,及时将学习摘记、笔记、心得体会、论文提要等内容记录在内。《理论学习笔记》由秘书处统一发放。
(五)党小组每季度、党支部每半年,必须对政治理论学习情况组织1次检查评比,党支部每年还应组织学习笔记本展览,公布学习情况检查评比结果。
(六)集中学习由党支部宣传委员负责考勤,参学率必须达90%以上,参加学习人员不得迟到早退。因特殊情况未能参加学习的应按计划自觉补课,党小组长应负责补课的组织和监督检查,确保人员、时间、内容、效果落实。
三、业务学习管理制度
(一)组织形式。本办集中组织与处室自行安排相结合,本办集中组织由秘书处制订年度学习计划,相关处室根据计划负责授课准备和落实;处室自行安排的学习,应突出重点、科学计划、抓好落实。
(二)学习内容。本办集中组织的学习,应以依法行政、规范流程、提升能力和实现“一专多能”为重点;处室自行安排的学习,应突出提升办事能力、执行能力和工作效能为重点。
(三)基本要求。本办集中组织的学习,由秘书处负责考勤,到课率必须达到90%以上;本办集中和处室自行组织的学习,原则上每月组织1次。
四、新知识学习管理制度
(一)新知识学习内容主要包括:高技术条件下局部战争的新战法、新理论、新技术,新时期政治思想工作的新理论,社会主义建设中的新政策、新法规以及人民防空工作的新理论、新发展、新技术,科学技术领域里的新进步、新成果等。
(二)学习新知识原则上以自学为主,人事处负责制订年度学习计划,提出新知识学习的参考书目。
(三)每年组织1次新知识学习情况检查,一般应结合政治、业务知识学习进行考核,并将考核成绩记入本人的《干部学习档案》。
五、学习管理制度考核
(一)人防系统全体干部应积极参加上级和本办组织的各种培训学习和考核,因故不能参加考核和考试不合格者,应进行补考。
(二)干部学习考核内容包括政治理论、业务知识、军事知识、依法行政知识和新知识学习等。
(三)干部学习考核列为年度考核的一项重点内容,作为奖惩和晋升的依据之一。
(四)干部学习考核结合年度考核工作进行,由秘书处计划并组织实施,考核完毕后,及时通报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