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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培训师观点:经济合同管理规范

吉宁博士 2015年12月11日 企业培训师观点

经济合同管理主要方面包含:

1.0目的

  为公司经济合同的管理提供准则。

  2.0适用范围

  公司各部门签定的经济合同管理。

  3.0工作职责

  3.1 经办人:负责合同具体条款的谈判工作以及合同的起草、提交、合同审批、合同管理履行的全程跟进;

  3.2经办部门负责人:对经济合同管理制定过程实施直接监督、决策,对合同管理整体的真实性、合法性、合理性和可行性进行审核性管理;

  3.3综合部:对经济合同条款是否符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合同管理条款是否完备进行审核,并确定合同管理的标的金额;

  3.4计划财务部:对经济合同管理询价过程的合理性、合同执行的财务制度、财务计划的情况,合同资金支付方式、结算制度的合理性,并对项目是否符合概预算要求、合同期限是否合理等情况进行审核;

  3.5分管该项工作的公司领导:对该合同管理项目进行综合性审核,对标的为人民币五万元以上十万以下的合同(不含十万)进行决策性审核;

  3.6总经理审批:对标的为人民币十万元以上的合同进行决策性审核。

  4.0工作规范

  4.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现根据我公司的实际工作情况,特制订本规范。本暂行条例由综合部负责实施管理。

  4.2经济合同管理原则:

  经济合同管理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政策。不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利用合同进行违法活动,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管理是严加禁止的。

  4.2.1经济合同管理必须符合公司的各项规定,损害公司利益和公司形象的合同是严加禁止的。

  4.2.2经济合同管理必须坚持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

  4.2.3经济合同管理在履行过程中产生的纠纷、调解仲裁和起诉等,统一由综合部负责联系

  加以解决。

  4.3签定经济合同管理的权限、范围、合同应具备的条款及准签条件

  4.3.1各有关部门对外签定的经济合同(包括协议书、意向书),都须由总经理签署(或经总经理书面授权后由被授权人签署),被授权人只能签署授权范围内的合同,不能越权签署合同。各部门经办人只能在本部门职能范围内代表本公司洽谈合同。

  4.3.2各有关部门对外签定的各种经济合同管理,必须是在通过审批后才可以落实执行,某些合同必须附上有关的附件加以说明确认(如:房屋购买合同需附上对方出示的产权证书、经过招标的合同附上招投标结果等),否则不予进入审批流程。

  4.3.3签定经济合同应具备的条款:

  4.3.3.1经济合同当事人的名称(包括姓名)、营业详细地址;

  4.3.3.2经济合同管理签定的日期、地点;

  4.3.3.3合同的类型和合同标的种类、范围;

  4.3.3.4合同标的技术条件、质量、标准、规格、数量;

  4.3.3.5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

  4.3.3.6价格条件、支付金额、支付方式和各种附带的费用;

  4.3.3.7违反合同的赔偿和其他责任

  4.3.3.8合同必须有对方单位的公章和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人)的签字(或私章),我方则必须有经办人、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人)的签字(或私章)以及公司合同专用章。

  4.3.4签定经济合同管理,除特殊情况和法律规定外,必须用人民币结算和支付,合同对方为单位且支付金额在一千元以上的应通过银行转帐和支票结算。

  4.3.5订立的经济合同管理必须具备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等,违反这几条基本原则的经济合同均不准签定,其细则如下:

  4.3.5.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以及联通总部、省公司和本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的经济合同;

  4.3.5.2经济业务不真实或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签定的经济合同;

  4.3.5.3对方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签定的经济合同;

  4.3.5.4与未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的个人签定的经济合同;

  4.3.5.5与未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营业执照的单位签定的经济合同;

  4.3.5.6与没有详细营业地址、没有资金来源、没有合同履约能力的单位或个人签定的经济合同;

  4.3.5.7单凭个人介绍担保签定的经济合同和假经济合同

  4.3.6 凡签定没有法律和经济保证的经济合同或假经济合同,以及不经审批流程擅自签定经济合同,或利用经济合同搞违法活动的,一旦发现和查出,根据情节,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4.4 经济合同管理的审批和监督

  4.4.1进入常规审批流程审批的合同是指各部门在日常运作中签定的需要我公司付款或受款的合同。该流程适用于金额较大,牵涉事项比较重要、涉及部门比较多的合同,例如采购类合同、工程类合同、承揽合同等。

  4.4.2常规审批流程下各部门对经济合同的审批范围及职责权限的划分和管理。

  a)经办人:负责合同具体条款的谈判工作以及合同的起草、提交、合同审批、合同履行的全程跟进,对合同负有全部直接责任;

  b)经办部门负责人:对合同制定过程实施直接监督、决策,对合同整体的真实性、合法性、合理性和可行性进行审核,其中包括对合同价款是否合理、合同项目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技术方案是否合理等。审核完毕后由本部门秘书向综合部提交审核。经办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负责洽谈签定的合同负有直接领导责任。对于标的为人民币五万元以下的合同(不含五万元),经过计财部审批后由部门总监直接签署(经书面授权)。

  c)综合部:对合同条款是否符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合同条款是否完备进行审核,并确定合同的标的金额。审核完毕后由本部门秘书交付计财部审核。对审批签字完毕后送回的合同由其负责监督落实审批的意见,落实后对合同编号并加盖公司合同专用章。

  d)计划财务部:对合同询价过程的合理性、合同执行的财务制度、财务计划的情况,合同资金支付方式、结算制度的合理性,并对项目是否符合概预算要求、合同期限是否合理等情况进行审核。对重要合同的预决算负责聘请专人进行审核。对于标的为人民币五万元以下的合同(不含五万)进行最终审核,审核完毕后由部门秘书交由综合部,对于标的为人民币五万元以上的合同

  (含五万元)由本部门秘书交由分管该项工作的副总经理/总经理审核。

  e)分管该项工作的公司领导:对该合同项目进行综合性审核,对标的为人民币五万元以上十万以下的合同(不含十万)进行决策性审核,审核完毕以后直接签署(经书面授权)并由部门秘书交付综合部,对于标的为人民币十万元以上的合同交由总经理审批。原则上各部门合同交由其分管的公司领导审核。对标的为人民币五万以下的合同,分管领导应进行抽查性审核。

  f)总经理审批:对标的为人民币十万元以上的合同进行决策性审核,审批完毕以后由部门秘书交付综合部,当有外出等特殊情况不能履行时可授权给副总经理进行。对标的为人民币十万以下的合同总经理应进行抽查性审核。

  4.4.3基站租赁类合同标的计算为其一年的租金总额。即广州城区年租金小于人民币五万元的,广州番禺区年租金小于人民币3.5万元的,广州郊区和花都、从化、增城三郊市区月租金小于人民币3万元的,且年递增率都小于6%的站址由计划财务审批完结.
4.5.4经常使用的同类型的合同可以使用范本合同。需要制订范本合同的部门应报综合部,由综合部统一负责制订。使用范本合同进行审批的可以不经综合部审核(范本合同中的原则性条款不可更改)。现已制订的范本合同有:基站租赁合同、基站使用合同、物业租赁合同、物业管理合同、广告发布合同、广告宣传品印刷合同、机电设备采购合同、合作代销协议、销售代理协议等。

  4.5简易审批流程

  4.5.1在部门内部就可审批完结的某些特殊类合同。主要适用于数量较多、内容相似、不涉及金额或者少量金额以及金额相对固定的特殊类合同。先拟定可实行的有:人事部的劳动合同、工程部的室内信号覆盖合同、集团客户部的业务合同(详见第4条解释)。

  4.5.2各部门可根据以上的原则对同类型的合同一次性申请合同审批的简易流程,申请须以”内部工作请示/报告”的形式提出,经批准后执行。简易流程的合同审批表见附件4。

  4.5.3特殊类经济合同的审批流程为:

  经办人→二级部门负责人或者科室负责人审核→部门总监审批签署

  4.5.4集团客户部的业务合同是指从事业务服务的由我方受款的合同,主要包括有长途

  语音服务方面(IP、193)、数据业务方面、移动选网业务等。在公司业务政策允许范围内的交由简易流程审批,对超出政策规定范围的业务合同进入常规审批流程,由分管公司领导进行决策审批。公司业务政策详见集团客户部的《大客户佣金代理政策》。

  4.6 经济合同管理的授权和审批时限

  4.6.1总经理可以对经济合同进行授权签署,当外出或有特别事项的时候可以全权授权给副总经理签署合同。授权必须以书面的形式作出,授权书上必须明确授权范围、授权时间等项目。

  4.6.2副总经理:可被授权签署其分管部门的标的为人民币十万元以下的合同(不含十万),或者是经过总经理特别授权签署的合同

  4.6.3总监:可被授权签署经本部门经办的标的为人民币五万元以下的合同(不含五万),或者是经简易程序审核的合同。

  4.6.4送交审批的合同每个审批部门的审批时间为一到二个工作日。

  4.6.5需要紧急处理的合同每个审批部门必须在0.5–1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毕,但提交部门须解释紧急的理由。

  4.6.6经办人应根据各部门的审批时间和合同需要预留出合同审批所需要的全部工作日。

  4.7经济合同管理的审批注意事项

  4.7.1审批表上的经办人与合同上签字的经办人应为同一人,原则上其提交审批的合同应至少为四份空白合同(我方要留存三份,分别交由综合部、计财部和经办部门),在送审合同时,应在合同审批表和合同文本上加盖本部门骑缝章,在经审批完毕后根据审核的意见经修改后方可交由双方签字盖章执行。如在合同上有简单修改时必须加盖本部门章。

  4.7.2审核部门有权对所审经济合同提出质询、修改意见以及实施监督,合同的经办人对此应给予积极解答和整改并接受监督,由综合部负责监督是否落实解决。如经办部门和审核部门意见不一致,交由总经理决策。

  4.8经济合同管理、履行、变更和解除

  4.8.1公司建立经济合同登记制度,综合部应有专人负责对合同按类别进行分类编号存档,此编号为公司经济合同管理的唯一编号。

  4.8.2经办部门和计财部应根据经济合同的时间、分类标号妥善保管合同,合同的收付款时要有时间、金额和标的记录,并随时监督合同的履行情况,合同终止后,要归档备案.

  4.8.3其他各部门必须指定一名(或以上)人员专职或兼职负责经济合同的管理和履行工作(人员名单报综合部)。凡签订生效的经济合同必须按照编号建立档案资料,其档案资料应包括合同的履行记录和执行情况的记录等。

  4.8.4经济合同管理文本我方需留存三份,审批完毕以后由经办人将合同文本分别送综合部、计财部和本部门存档备用。经济合同履行完毕后,各有关部门要及时检查总结有关遗漏问题,然后归档妥善保管备查。

  4.8.5各部门经济合同管理人员,如发现对方没有按合同的规定履行或有其他问题时,要及时向本部门领导反映情况,如发现有重大问题时,有权单独向分管该项工作的副总经理和综合部反映问题和情况,以避免更大的经济损失。

  4.8.6变更和解除经济合同,需经过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且不会损害公司利益。

  4.8.7下列合同可以解除

  4.8.7.1当事人一方由于某种原因确实无法履行经济合同。

  4.8.7.2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经济合同无法履行。

  4.8.7.3由于一方违约,使经济合同的履行行为不必要。

  1、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予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2、常见合同:加工承揽、 加工定货 、修理修缮、 广告宣传用品制作合同等。

  一、建设工程合同(编号:UGZGC)

  1、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2、常见合同: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建筑工程勘察合同 建筑工程设计合同、 装饰装修合同、 建筑安装工程、 工程监理委托合同 。

  二、运输合同(编号:UGZYS)

  1、是承运人将旅客或者货物从起运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合同。

  2、常见合同:货物运输合同、 航空运输合同。

  三、技术合同(编号:UGZJS)

  1、是当事人就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或者服务订立的确定相互之间权利和义务的合同。

  2、常见合同:技术转让、 技术服务、 技术咨询、 专利实施许可、 技术开发承揽。

  四、保管合同(编号:UGZBG)

  1、合同管理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

  2、常见合同:寄存合同。

  五、仓储合同(编号:UGZCC)

  1、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

  2、常见合同:仓储保管合同。

  六、委托合同(编号:UGZWT)

  1、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物的合同。

  2、常见合同:广告发布委托合同、 诉讼代理委托合同、 委托培训合同、委托物业管理合同

  七、行纪合同(编号:UGZHJ)

  1、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2、常见合同:寄售合同、 代购合同、 代销合同。

  八、居间合同(编号:UGZJJ)

  1、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九、其他合同

  1、保险合同

  2、聘用合同

  3、劳动合同

  4、约稿合同

  5、留学协议

About 吉宁博士

真正的实战派企业培训师,长期致力于人力资本、公司行为、市场营销、企业战略及领导力发展等组织实践与研究,数十年来参与及主持过的管理咨询项目累计逾千次;受邀主讲过的各类企业培训课程累计逾万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