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风险管理一、国有商业银行风险主要表现
经过二十年的改革,我国逐步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形成了以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为主体的商业银行体系。国有商业银行改革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还远远没有达到真正商业银行的要求,其本身还存在不少问题和风险隐患。
从几年来审计机关对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审计情况看,商业银行面临的贷款风险管理主要表现在:
一、是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比例仍然较高,这是我国商业银行贷款风险管理的首要特征。四大国有银行不良贷款在剥离了1.4万亿后,不良贷款比率按五级分类口径仍较高,已超过20%(发达国家平均为2%),风险隐患较大。这些不良资产形成原因十分复杂,而银行稀释和消化不良贷款的能力目前还比较弱。当前部分行业投资过热已成为经济发展中的突出矛盾,一些银行对过度投资、重复建设盲目贷款,如果不切实加以解决,可能产生大量的新增不良贷款。减少新增不良资产,加大存量不良资产处置力度,化解银行风险任务艰巨。
二、是资本充足率离巴塞尔协议规定(8%)还有一定差距,距国际先进银行(30%)有很大距离,面临一定的财务风险。
三、是国有商业银行的盈利能力低,资本利润率、资产利润率和人均利润率仍大大低于国际平均水平。
四、金融违法违规行为屡禁不止,金融案件时有发生,有的触目惊心,而金融企业的防范机制和内部管理水平却跟不上。一些银行急于扩张业务和抢占市场份额,往往忽略风险和成本,不能正确处理业务创新与贷款风险管理的关系,致使一些新的金融业务往往是金融犯罪分子窥视的焦点。
五、是银行风险出现新转化:信贷资金被大量用于财政性支出,财政风险向银行风险转化;房地产、城市基础设施等贷款周期长、规模大、增长快,信贷的分散风险向集中风险转化;有些地方因资金链条断裂而形成房地产贷款巨大贷款风险管理,抵债资产逐年增加,虚假按揭、重复抵押骗取银行贷款,信贷的即期风险向其他资产的远期风险转化。
商业银行存在的问题实质是金融体制和机制不健全,没有建立现代金融制度,没有真正摆脱行政机构色彩,公司治理结构存在严重缺陷,经营机制还没有根本转换,内部控制薄弱,缺乏有效的自我约束机制。
贷款风险管理二、国有商业银行风险管理存在的差距
贷款风险管理作为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的重要内容和管理行为,是随着商业银行的产生而产生的。目前,全面贷款风险管理模式已成为国际化商业银行谋求持续发展和竞争优势的最重要方式。所谓全面贷款风险管理是指对整个机构内各个层次的业务单位,各个种类风险的通盘管理,这种管理要求将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及各种其他风险以及包含这些风险的各种金融资产进行组合,承担这些风险的各个业务单位纳入到统一的体系中,对各类风险再依据统一的标准进行测量并加总,且依据全部业务的相关性对风险进行控制和管理。其特征可概括为全球的贷款风险管理体系、全面的贷款风险管理范围、全员的贷款风险管理文化、全程的贷款风险管理过程、全新的贷款风险管理方法、全额的风险计量等。这种方法不仅是银行业务多元化后,银行机构本身产生的一种需求,也是当今国际监管机构对各大机构提出的一种要求。
中国银行业与国际先进银行相比,特别是与全面贷款风险管理模式相比,在贷款风险管理意识、贷款风险管理体系、贷款风险管理方法等方面还存在一定差距。
(1)由于历史和体制的因素,公司治理方面的缺陷是制约国有商业银行发展的内在障碍。改革开放以前,我国是计划经济体制,大财政、小银行是金融的基本格局,银行制度则以高度集中计划管理和行政约束为主要特征,经过多年改革,国有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结构始取得实质性进展。
(2)国有商业银行贷款风险管理起步比较晚,观念陈旧。全面贷款风险管理的理念还不到位。
(3)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方面还有很多薄弱环节,内部控制的组织框架还处于初步建设阶段。国有商业银行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和制衡目前还不够完善,内控的权威性不足,董事会还没有真正起到内部控制作用,内部控制活动实际上由经营层主导,内控优先的原则在一些业务领域没有充分体现,对内部控制的监督、评价的及时性和有效性还有待提升。
(4)贷款风险管理基础比较薄弱。贷款风险管理人员数量较少,缺乏精通贷款风险管理理论和风险计量技术的专业人才,商业银行风险管理体制独立性不够,受外界因素干扰较多,有些地方企业仍以不同方式对银行经营进行行政干预。
(5)商业银行贷款风险管理方法比较落后。长期以来,我国商业银行贷款风险管理以定性分析为主,缺乏量化分析,在风险识别、度量、监测等方面科学性不够。与国际先进银行大量运用数理统计模型、金融工程等先进方法相比比较落后。
(6)外部监督和市场约束的作用还没有充分发挥。外部监管仍比较薄弱,监管方式和手段不适应形势发展需要。监管责任没有落实到高级管理人员和岗位责任人,许多问题暴露后才发现。信息披露还不规范、不完备,对于风险信息披露尤其不充分。市场对银行经营管理监督约束有待加强。
贷款风险管理三、加强商业银行风险管理,促进金融改革
国际经验表明,在经济发展较快、银行贷款大幅度增加情况下,尤其要加强银行风险监控。我国近年来经济发展较快,外部经济环境较为复杂,银行业发展还很不成熟,贷款风险管理形势严峻。增强中国银行业的抗风险能力成为国有商业银行改革与发展的重任之一。笔者认为,加强商业银行贷款风险管理要从加强外部监管、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加强市场监督三方面着手:
1、要实施严格的外部监管和考核。
按照加入世贸组织承诺,到2006年我国金融业将全面对外开放,国有商业银行必须加快改革步伐,切实转换经营机制,提升质量和效益,尽快按国际金融通则和制度办事,建设成为资本充足、内控严密、运营安全、服务和效益良好的现代金融企业。国有商业银行在贷款风险管理方面还存在很大差距,是我国防范金融风险的重点,必须加强外部监督。监管机构之间以及中央银行与财政部门之间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协调机制,重点加强对金融企业法人、公司治理结构、内部控制、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管和考核。继续协助商业银行降低不良贷款,是加强金融监管的重要工作,关键是要建立和落实信贷责任制,有效控制新增不良贷款。并要防范化解处置不良资产带来的损失和可能产生的财政风险或通货膨胀。
2、商业银行要建立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是建立现代金融企业制度,提升银行的发展能力、竞争能力和抗风险能力的根本所在。建立公司治理结构当前迫切需要做好两方面工作:
(1)构建完整独立的贷款风险管理体系。
建立全面贷款风险管理模式,是提升商业银行贷款风险管理水平的关键。
一、是要培育先进的全员的风险管理文化;
二、是建立独立而权威的风险管理部门实现对各机构风险统一管理;
三、是通过科学的风险管理模式,对各类风险实现全面管理;
四、是通过风险识别、衡量、监测、控制和转移实现全过程管理;
五、是确定风险管理职责在各业务部门之间、上下级之间的协调联动管理。
最终实现以促进业务发展为根本目的的增值型风险管理体系的建立。
(2)完善内控机制,保障公司治理机制的运行。
内部控制是防范金融风险最主要、最基本的防线,防范金融风险必须首先从金融机构内部控制做起。建立健全科学的决策体系、有效的自我约束和激励机制提升经营管理水平,降低不良贷款比例,增加盈利水平,是推进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造的基础。商业银行目前要加强内部控制组织建设、加强内控管理文化建设、理顺业务内部控制程序,完善岗位授权机制,加强对内部控制的监督和评价。
3、建立规范的、严格的信息披露制度,自觉接受市场监督。
在2001年的新巴塞尔资本框架中,信息披露和市场约束的作用得到了空前的强调。市场约束与最低资本金约束、外部监管共同成为新巴塞尔资本协议的三大支柱之一。市场约束要求银行建立信息披露制度,在此过程中,风险信息居于关键性地位。银行业不仅要披露最为基本的关于不良资产等方面的信息,还要描述详细的控制风险的内部制度建设等方面的内容。银行的信息披露涉及银行经营管理的所有方面,因而完善的风险信息披露需要从董事会、高级管理层、经营管理部门等多个层次的分工合作。国有商业银行改造成股份制的商业银行成为市场化的主体,必需满足股东的信息披露要求。就银行自身来说,引入市场监督,同时让自身的贷款风险管理体系赢得广泛的认可,对于银行自身的经营管理具有积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