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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培训师观点:如何加强不良资产管理工作

吉宁博士 2015年12月11日 企业培训师观点

  今天小编整理着篇文章,主要目的是讨论研究中央企业落实加强不良资产管理工作任务,总结交流各企业在资产损失责任认定与处理方面的工作经验,探索建立企业不良资产管理和防范长效机制。中央企业要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充分认识加强不良资产管理的重要意义,通过落实责任、明确任务,切实加强不良资产管理工作,促进中央企业提升资产质量和资产运行效率;通过强化管理,堵塞漏洞,积极建立企业不良资产管理和防范机制,进一步增强市场竞争力。下面,我就中央企业加强不良资产管理有关工作,讲几点意见。

  首先我们看看什么是不良资产。

  企业的不良资产是指企业尚未处理的资产净损失和潜亏(资金)挂帐,以及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应提未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各类有问题资产预计损失金额。

  例如,银行的不良资产主要是指不良贷款,俗称呆坏账。也就是说,银行发放的贷款不能按预先约定的期限、利率收回本金和利息。不良资产主要是指不良贷款, 包括逾期贷款(贷款到期限未还的贷款)、 呆滞贷款(逾期两年以上的贷款)和呆账贷款(需要核销的收不回的贷款)三种情况。其他还包括房地产等不动产组合。

  不良资产是不能参与企业正常资金周转的资产,如债务单位长期拖欠的应收款项,企业购进或生产的呆滞积压物资以及不良投资等。

  我国目前处置不良资产管理的方法都有哪些呢。

  首先,我们看看资产管理公司处置不良资产的主要方式: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采取的处置不良资产的手段有债务追偿、资产租赁、债务重组、资产拍卖和破产等七大类18种处置方式。经常要用到的方式有几种,一种是拍卖,一个是实物资产的拍卖,一个是债权资产的拍卖。这两种拍卖,通过把要处置的资产,通过评估,委托给拍卖机构,由拍卖机构刊登公告,在适当的场合进行公开拍卖。再比如说,债务重组,在接收的不良资产中,有95%的不良资产是属于债权资产,债权资产处置的方式很多,其中一种重要方式就是债务重组,经过债务重组,把对方企业的债务按照债务重组的形式进行一定的减样或者折扣,还一定比例的现金或实物,或者变成一定的股权。第三个,投资者可以把一个地区,或者一些企业的资产进行打包卖给他,包里的资产也是经过评估,经过投资者调查,或者谈妥一个价格,按照这个价格在充分竞价的基础上进行出售。第四个,资产置换。可以把债权变成物权,也可以把债权变成股权。置换以后,再对置换以后的资产进行处置。投资者可以拿实物资产换我的债权资产,也可以直接买债权资产。还有资产租赁,融资租赁,经营性租赁,破产、清偿等等,包括诉讼。手段是七大类,18种处置方式。

  针对我国银行不良资产存量的分类,我们把银行和资产管理公司目前正在使用和计划使用处置银行不良资产的方法,按目的分成两种模式:获取现实现金流为目的的模式和获取预期现金流为目的的模式。

  创造现实现金流模式

  主要的方法有以下几种:竞价拍卖、捆绑出售、整体出售、全额承包、租赁经营和依法处置。它们都是通过让渡手中的不良债权和抵押实物以获取现实的现金流。

  截止2001年9月底,四家资产管理公司合计处置不良资产930.8亿元,收回资产377.7亿元,其中现金232.8亿元。可以说,创造现实现金流的方法是目前银行和AMC所普遍采用的。

  创造预期现金流模式

  主要手法有:债转股和不良资产证券化。这两种方法都是通过将债权转换为股权或债券,以谋求未来的收益。因此,我们将其归类为创造预期现金流模式。在这两种方式中,其中用得最多的还是债转股。

  了解到了不良资产管理所出现的问题,以及现有的解决方法,接下来让我们一起探讨一下如何加强不良资产管理工作。
 一、充分认识加强不良资产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在党中央和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中央企业把握机遇,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实现了较快发展,经济效益逐年大幅提升。在2004年快速增长的基础上,今年前9个月,169家中央企业实现销售收入48421亿元,同比增长23.4%;实现利润4637.9亿元,同比增长22.4%。预计2005年中央企业实现销售收入将突破6.5万亿元,比上年增长17%,比国资委成立前2002年增长80%;实现利润将达5900亿元,比上年增长21%,比国资委成立前2002年增加1.5倍。但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多年来由于企业管理制度不完善、决策程序不规范、控制体系不健全等原因,一些中央企业经营失误和资产损失问题相当严重,产生了相当数量的不良资产,成为制约企业进一步发展的重要因素。高度重视和认真做好不良资产的管理工作,对于推动中央企业进一步提升运行效率、经济效益和资产质量,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进一步增强搞好民营企业家的信心和决心,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加强不良资产管理是增强搞好民营企业家信心的客观要求。

  改革开放以来,在党中央的正确领导下,民营企业家通过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强化管理,在许多方面实现了突破与创新,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发生了深刻变化,市场竞争力明显增强,民营企业家改革发展取得了世人瞩目的重大成就。但部分民营企业家也确实存在着机制不活、管理粗放、效益低下等问题。民营企业家是公有制经济的骨干力量,在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居于主导地位,在企业规模、资产质量、装备水平、人力资源等方面占有领先优势,随着改革的深入推进,民营企业家冗员多、社会负担包袱沉重等问题正在逐步解决,民营企业家应该更加焕发活力,保持较高的运行质量和经济效益,成为各行各业的排头兵,实现更快更好的发展,充分发挥在国民经济中的控制力、影响力和带动力。如果民营企业家不良资产得不到有效遏止,仍然是粗放管理和粗放经营,必然制约经济效益的进一步提升,不仅会影响民营企业家的形象,还会影响全社会搞好民营企业家的信心和决心。从更深层次来认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必须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没有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和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和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就没有坚实基础。中央企业要从发展壮大国有经济、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高度,切实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努力完成好党和国家赋予我们的经营国有资产、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光荣而艰巨的任务,加强不良资产管理,防范和减少资产损失,努力提升经济效益和资产运行质量,增强各方面对搞好民营企业家的信心。

  (二)加强企业不良资产管理是有效履行出资人监管职责的重要任务。

  根据国务院授权,国务院国资委的基本工作定位是履行授权范围内中央企业的出资人职责,促进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黄菊副总理在2003年中央企业负责人会议上指出,国资委的基本任务就是做保值增值的事和管保值增值的人。所谓做保值增值的事就是指通过加强对中央企业的监管,确保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管保值增值的人就是围绕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根本任务,根据企业保值增值实际完成情况,对中央企业的干部进行任免、考核管理工作。过去由于出资人不到位,监管责任不落实,对企业决策失误、管理不善等问题造成的资产损失,没有及时建立起责任认定和责任追究制度。在新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下,督促中央企业加强不良资产管理,认真组织开展资产损失责任认定和责任追究工作,促进防范和减少资产损失,是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重要内容,也是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不可或缺的重要措施。

  (三)加强不良资产管理是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有效手段。

  从我们对不良资产形成原因的分析看,中央企业产生大量不良资产,有法律法规体系不健全、企业内控机制和管理体系不完善的原因,也有相当一部分是由于少数企业管理人员责任心不强和个别人员以权谋私造成的,国有资产流失问题也时有发生。通过加强对不良资产的管理,认真分析不良资产产生的原因,如实客观认定不良资产责任,一方面有利于加强企业经营管理,及时堵塞管理漏洞,有效防范和减少资产损失;另一方面也可以从中发现个别不法分子腐败和犯罪行为的线索,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进行严肃处理,挽回经济损失。加强不良资产管理对当前中央企业反腐倡廉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也有利于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四)加强不良资产管理是强化企业经营管理的重要内容。

  企业作为一个经济组织,必须追逐经济效益,讲求投资回报。在当前国际国内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的形势下,企业效益增长的空间越来越小。企业要追逐较高收益,一方面是靠自主创新赢得市场先机,另一方面也是更重要的方面就是眼睛向内抓管理,尤其是通过加强不良资产管理,挖掘企业内部增长潜力,提升整体资产运营效率。在现代市场经济中,市场形势瞬息万变,市场环境错综复杂,企业经营过程中难免会出现决策失误和管理漏洞,也难免会形成一定数量的资产损失。存在不良资产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对不良资产管理不能引起足够重视,没有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来改进管理和堵塞漏洞,防范和减少不良资产。纵观国内外企业发展历史,每一个创造“百年老店”的企业,都必然高度重视企业经营中的风险防范和管理,都有其独特的管理理念和管理方式。而不少曾经辉煌一时的企业最终被市场淘汰,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不注意改善管理,及时堵塞漏洞,从而使企业多年积累的“家底”毁于一旦,使企业陷于困境。中央企业肩负着党和国家的重托,肩负着为全国人民经营好国有资产的重任,更应加倍重视不良资产管理,努力提升经济效益,确保企业实现可持续健康发展。加强不良资产管理,就是向不良资产要效益,而且在一定意义上可以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中央企业必须高度重视不良资产管理工作,把它作为企业经营管理的重要内容,切实抓出成效。
 (一)是要建立资产损失责任追究制度。

  要认真落实资产损失责任,对每笔资产损失都要弄清事实,查明原因,认定责任。对因违法违纪以及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等过错行为造成的资产损失,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基础上做好责任认定工作,并确定责任人应当承担的责任。要坚持违规必究、过错必追的原则,对责任人进行追究和相应处罚,建立起不良资产管理的约束机制。对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造成资产损失涉嫌犯罪的责任人要按规定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于未履行职责和未正确履行职责等过错行为造成资产损失的,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有关责任人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和经济处罚。要建立惩防结合的工作机制,达到既对资产损失责任人进行追究和惩罚,又对其他经营管理人员进行教育和警示的目的。国资委正在组织力量研究制定《中央企业资产损失责任追究制度》,要抓紧修改完善,力争尽早出台实施。

  (二)是要建立健全不良资产管理的责任制度。

  从集团公司本部到各级子企业,从企业负责人到各级员工都要有明确的不良资产管理职责。要落实领导责任,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总会计师、纪委书记要切实担负起责任,领导并亲自参与企业不良资产管理工作。企业内部各部门要密切配合、明确分工、齐抓共管,企业财务、审计、纪检监察、人事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分工负责,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切实提升不良资产管理工作的效能。要建立和完善企业不良资产账销案存管理、不良资产日常监管、资产损失日常处理和企业内部控制管理等制度,层层落实不良资产管理的工作责任,构建企业不良资产管理的长效机制。清产核资后新发生的资产损失必须严格按规定由企业效益自行消化,不得出现新的潜亏,这是基本工作要求,也是严肃的工作纪律。

  (三)是要加大不良资产清欠、清理和追索工作力度。

  2004年中央企业清产核资清出各类资产损失3521.2亿元。这其中许多已经形成事实上的资产损失,也有不少还未形成事实上的资产损失。从这些资产损失的构成情况看,主要有三部分,第一是企业应收款项的呆坏账损失,约占资产损失总额的40%;第二是企业因实物不良资产管理不善发生资产盘亏、毁损报废以及技术淘汰等造成的固定资产损失,约占30%;第三是企业因盲目投资、低水平重复建设、对外投资监管不力等造成的各类投资损失,约占15%。这些资产损失中,可清理和可追索的债权、投资和实物资产损失所占比重较大,如果追索措施得力,有相当一部分是可以收回的。如果按照可收回20%到30%计算,总额可达800到900亿元。中央企业必须高度重视不良资产的清理和追索工作,要组织必要的工作力量,保持必要的工作机构,按照账销案存资产管理有关规则,采取有效措施加大不良资产催收追缴和清理回收的工作力度。要积极探索不良资产集中处理的模式和清理追索的有效方法,建立必要的清理追索激励机制,尽可能减少和挽回资产损失,增加企业经济利益。

  (四)是要继续同步开展效能监察。

  要将纪检监察工作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紧紧围绕建立不良资产管理制度、落实不良资产处理责任,继续开展不良资产管理的效能监察工作。通过对责任人不良资产处理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和时效性的监督检查,督促对不良资产的规范管理,维护资产损失责任追究的客观公正,保证实现不良资产管理的预期目标,促进提升不良资产管理效益。

  国资委将进一步加强对清产核资核销不良资产的后续管理工作进行跟踪检查,对个别企业不良资产处理力度不够或长时间未主动处理的,要在查明原因和落实责任的基础上,采取统一委托专业机构等方式加快处理工作。

  综上所述,加强不良资产管理工作专业要求高、工作难度大、政策性强。企业财务机构和纪检监察机构承担着大量细致和艰苦的任务,责任重大,工作辛苦,希望大家从企业改革发展大局出发,以对党对国家和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扎实做好不良资产管理工作,最大限度地防范和减少国有资产损失,推动中央企业的持续快速健康稳定发展,为国民经济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About 吉宁博士

真正的实战派企业培训师,长期致力于人力资本、公司行为、市场营销、企业战略及领导力发展等组织实践与研究,数十年来参与及主持过的管理咨询项目累计逾千次;受邀主讲过的各类企业培训课程累计逾万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