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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培训师观点:恢复“房地产经营管理专业”的建议

吉宁博士 2015年12月11日 企业培训师观点

  关于恢复“房地产经营管理专业”的建议

  一、我国高等院校开设房地产经营管理专业的沿革为了适应国民经济及房地产业发展的需要,1989年国家教委批准我国高等院校设置房地产经营管理专业,1998年国家教育部颁布新的专业目录,取消了房地产经营管理专业。近十年时间内,全国设置该专业的高等院校达114所,房地产经营管理专业的高等教育取得了长足进步。1998年之后,受国家专业目录调整的影响,不少学校相继取消了该专业,只是在管理学学科门类下的工程管理专业中,开设了一些与房地产经营管理相关的课程,致使该专业的教学体系和学科建设与我国的房地产业的发展不相适应,与发达国家的差距不断扩大。

  二、房地产经营管理专业在高等院校开设的必要性分析

  1、房地产业的发展客观上需要房地产经营管理专业人才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城市化进程的快速推进,房地产业快速发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资料显示,2007年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25280亿元,较2006年增长30.2%,房地产开发投资占城镇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为21.5%,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为18.42%。从事房地产业的人员数量巨大,2004年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显示,房地产业法人单位就业人数395.72万人,占全国法人单位就业人员总数的1.86%,在全部19个产业中排名第11位。房地产业的产业活动单位就业人数381.64万人,占全国产业活动单位就业人员总数的1.78%,在全部19个产业中排名第12位。房产业对专业人才的需求异常强烈,但在高等院校却没有相应的专业培养专业人才,这与房地产业的快速发展很不相称。

  2、世界众多发达国家和地区高等院校均设有房地产经营管理专业在香港、新加波、英、美等均保有房地产经营管理专业。剑桥大学、牛津布鲁克斯大学、里丁大学、利物浦约翰摩尔大学、香港大学等高校均设有房地产专业,只是具体的设置情况有所差别。就整体而言,英国高校偏重房地产经济、金融和法律,我国香港高校偏重建筑、工程,重点培养测量师。同在英国,各高校的情况也不尽相同:剑桥大学的房地产专业设于费茨威廉姆学院土地经济系下,里丁大学设于商学院房地产规划系,牛津布鲁克斯大学设于建筑环境学院房地产及建设系,利物浦约翰摩尔大学设于技术及环境学院建设环境系。

  3、现有的专业设置方式难以适应房地产业的人才需求1998年专业调整时,房地产经营管理专业可并入工商管理专业或者工程管理专业。工商管理专业以一般企业管理为对象,没有相应的工程制图与识图、房屋建筑学、建筑施工、建筑工程概预算、工程结构、房地产金融、物业管理、房地产政策与法规等必须的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教师。而工程管理专业一般是以特定的工程为对象,开设土木工程方面的课程较多,但基本上是以竣工验收为标志,之后的维护、运营、销售等不是工程管理所能够解决的。这两种思路均没有体现房地产经营管理专业的特殊性,是不全面的。

  房地产经营管理专业作为一个跨学科的综合性、特殊性专业,不仅需要建筑知识、城市规划知识,还需要经济学、管理学、房地产政策法规等方面的知识。在房地产各项实际业务中,明显地感觉到现有的人才,适应房地产业工作需要的时候长,专业知识相对欠缺,不利于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

  三、结论与建议基于以上原因,建议恢复房地产经营管理专业,建立完善的房地产专业教育体系,满足社会各界对房地产专业人才的需求。

About 吉宁博士

真正的实战派企业培训师,长期致力于人力资本、公司行为、市场营销、企业战略及领导力发展等组织实践与研究,数十年来参与及主持过的管理咨询项目累计逾千次;受邀主讲过的各类企业培训课程累计逾万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