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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培训师观点: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吉宁博士 2015年12月11日 企业培训师观点

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岗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岗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规范职工在生产活动中站标准岗、干标准活、减少或避免危险因素、实现安全生产的重要措施之一。岗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主要有:岗位安全职责、交接班制度、安全确认制度、安全活动日制度、设备点检制度、防火制度、地下矿山出入井挂牌制度等。
  
  (一)岗位安全职责
  
  (1)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管理法律、法规和标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劳动纪律以及其他各项规章制度,不得擅自脱岗、离岗、串岗。
  
  (2)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拒绝违章指挥。发现违章作业、冒险蛮干的行为,要立即制止;发现隐患,自己能处理的自己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问题要立即报告班组长或有关领导。若隐患危及自身安全时,可立即停止工作,撤离到安全地点。
  
  (3)爱岗敬业,应熟知本岗位生产工艺、机械设备的技术性能、安全操作规程,会使用、维护设备,并能处理常见故障。
  
  (4)机械设备实行专人专机,除特殊情况外,不得任意转借他人操作。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5)认真检查本岗位的设备、工具和作业地点,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向班组长汇报,在设备检查时要设置明显的检修标志牌。
  
  (6)认真做好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使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7)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认真履行交接程序,填写好各种记录,交接班必须在岗位上进行。
  
  (8)团结互助,积极参与事故抢险救灾,抢救伤员。
  
  (9)按时参加班组安全活动。
  
  (10)不准带病作业。
  
  (11)关心爱护新工人,指导新工人进行安全生产。
  
  (二)交接班制度
  
  交班人应提前半小时做好交班准备,接班人应提前15分钟到达交班现场做好准备。接班人未按时到达,交班人不能离岗。交班人在交班前,应将生产现场和设备运行状况填写好,做好交接班记录;清点好材料、工具和备件;做好生产现场卫生。准备交接班。

  交班人应交如下内容:
  
  (1)本岗位生产及安全情况;
  
  (2)存在的问题;
  
  (3)其他有关应说明的事项;
  
  (4)填写好交接班记录。
  
  接班人应和交班人一起在工作现场交接班。接班人在听取了交班人员的情况介绍后,应对设备进行启动试车,确认设备正常和现场环境良好后,向交班人了解上一班安全情况和下一班应注意的事项。
  
  交接班实现“五不交”:
  
  (1)生产设备运行情况不清不交;
  
  (2)机械设备润滑不良不交;
  
  (3)工具摆放不整洁、数量不清不交;
  
  (4)事故隐患和设备故障未排除不交;
  
  (5)记录填写不清不交。交接班经双方认可一致,并在交接班记录本上签字后,交班人方可离岗。
  
  (三)出入井制度
  
  (1)出入井者,必须遵守出入井挂牌登记制度,入井时先登记后入井,出井时先出井后登记。
  
  (2)凡饮酒、精神失常、视觉不清、听觉不灵者或有其他生理缺陷而不宜下井者,严禁下井。
  
  (3)劳动保护用品穿戴不整齐、不规范者,不准下井。
  
  (4)下井后应走人行道,注意来往车辆,不准把工具和材料堆放在轨道上。
  
  (5)井下人员不得在井内乘坐非载人车辆。
  
  (6)禁止一人在井下放炮和作业,不准一人进入偏僻地段和危险区。
  
  (7)作业前应了解清楚爆破时间、地点、警戒范围,在爆破前必须撤离危险区域。
  
  (8)爱护安全生产设施、安全装置、安全警示标志牌;严禁触动非本人的设备;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9)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不违章作业,不冒险蛮干,发生事故和未遂事故及时上报。
  
  (10)工作前应首先“敲帮问顶”,工作中随时检查,发现顶、帮松动或落石,应立即撤离到安全地点,并设置警戒和照明标志。
  
  (11)如遇突然停电时,应立即停止工作,退到安全的地点。
  
  (12)不准在井下生火取暖、大声喧哗、打闹、睡觉和串岗。

  (四)安全确认制
  
  安全确认制是指操作者在操作前,对自己操作的设备、设施技术状况和工作现场进行认定,确认安全可靠后,进行准确操作。
  
  (1)操作确认制。

  个人在操作或控制某个对象之前,应认定该操作不会引起人员伤害和连锁性有害反应或他人不知道的关联动作,工作环境的有害因素确实已经排除。非连续工作岗位或非连续工作时间,每日上班时首先检查确认设备状况是否完好,环境是否安全,下班离岗前检查本岗位生产状况是否完好、有无事故隐患,尤其是作业现场是否有片帮冒顶、透水的危险。
  
  (2)联系确认制。

  是指由两人或两人以上,在不同地点协同进行作业时,必须通过电话、信号、声响等方式进行联系,避免一方操作对另一方产生伤害,如一方在检修,另一方误送电,导致检修人员发生触电事故或设备动作发生机械伤害事故。
  
  (3)行走确认制。

  无论是在露天还是在井下,行人都应沿着规定的人行道行走。前进时要注意前方是否有坑、沟、溜井、障碍物等,顶板是否有浮石,是否有冒顶的危险,声光、信号等标志是否正常,在拐弯或穿过电机车轨道时,应前、后、左、右看清楚,确认安全后方可前进。遇到危险情况要避让,并及时处理、报告。严禁人员为抄近路而跨越铁路轨道、运输机皮带、坑、沟、溜井等。
  
  (五)点检制度
  
  点检制度是指操作工人每班对生产设备按点检卡进行检查的制度。检查力方法是通过人的感官、简单的工具以及安装在设备上的仪表及信号标志(压力表、温度表、电流表、电压表、油压表、气压表等,对设备规定的部位按预先设定的周期和技术标准进行详细的检查、诊断。其目的是及时发现问题,采取相应的措施,消除或减少故障的发生,预防带病作业,避免人员及设备事故。
  
  (六)班组安全活动制度
  
  班组安全活动制度,是指班组通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安全活动,以此提升职工安全素质和安全生产技能,激发职工搞好安全生产管理的积极性。班组安全活动的主要形式有:每天班前会讲安全注意事项、班后小结安全工作、每周一的安全活动日、事故现场分析会、班组安全竞赛、提安全合理化建议、办安全黑板报、出安全专刊或安全简报等多种形式的安全活动。

About 吉宁博士

真正的实战派企业培训师,长期致力于人力资本、公司行为、市场营销、企业战略及领导力发展等组织实践与研究,数十年来参与及主持过的管理咨询项目累计逾千次;受邀主讲过的各类企业培训课程累计逾万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