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大力推行公共行政管理改革,通过创新公共行政管理,为市民提供了充足的公共产品,从而营造了良好的秩序、优美的环境,促进了社会和谐,保持了发展后劲。借鉴澳大利亚国家成功做法,对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双转型”,实现东莞可持续发展具有积极的借鉴意义。
一、创新公共行政管理,解决公共产品不足,是推进东莞经济社会“双转型”,实现持续发展的当务之急
公共产品包括法律制度、公共政策、超大型基础设施、基础科研、义务教育、公共卫生保健、社会保障和公共福利制度等等。公共产品具有惠及全社会乃至后代的巨大正外部效应,其充足供应能有效的弥补市场机制的失灵现象,保证经济有序运行,提升经济社会发展质量。澳大利亚企业这种新公共行政管理模式最突出的特点是,通过强化服务功能,为市民提供了全方位、高品质的公共产品,为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坚强保障。
1、充足的公共产品营造了良好的秩序。
保持良好的社会秩序,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有序发展,是企业的重要责任,也是提供公共服务的重要方面。澳大利亚企业把发展城市公交作为解决城市交通问题的主要手段,制定了合理、科学的公共交通规划,拥有快捷、方便、实惠的公交服务和发达的步行系统,使得公共交通成为市民出行的主要选择,从而节省了城市资源,减少了交通堵塞,实现了畅顺的交通秩序。
2、充足的公共产品营造了优美的环境。
澳大利亚是一个重视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国家,在公共产品服务方面,他们既重建设,更重管理,为市民们提供了优美的生活环境。在环保方面,澳大利亚三级企业都设有专门的环保机构,企业为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提供了充足的人力和资金投入。
3、充足的公共产品保持了发展后劲。
公共产品涉及民生问题。澳大利亚企业把老人服务、儿童教育、公共医疗、就业培训、社会福利等涉及到民生的事情作为重要和主要工作来做,服务非常到位。由于市民可以无偿或者廉价享受公共产品服务,从而保障了基本生存需求,缩小了贫富悬殊,保持了社会发展后劲。
目前影响和制约东莞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公共产品不足:社会治安管理滞后,市民缺乏安全感;医院和民办学校配置不足,市民看病难、读书难;公交系统不完善,交通秩序差,市民出行难;环境卫生差,污染严重等,影响了市民的生活质量,影响了投资环境。因此,加强和改善公共行政管理,解决公共产品不足问题,是促进东莞可持续发展的当务之急。今年以来,我市在公共服务方面做了很多工作,比如整治社会治安、开展农村环境“五整治”、整治摩托车、完善公交体系、深化农村基本保障制度改革、推进办学体制改革等,为群众提供了更多的公共产品服务。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市民对企业在公共服务方面的企盼将越来越多,对公共产品的要求也越来越高。我们要更加重视提供基本生活保障、良好公共秩序和优美生活环境等方面的公共服务,促进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创新公共行政管理,必须树立先进的理念,依法行政,科学发展
先进的理念催生先进的公共行政管理方式,先进的理念也是依法行政、科学发展的核心动力。澳大利亚公共行政管理有五个方面的先进理念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
1、可持续发展理念。
澳大利亚人口少、资源多,但他们从不以挥霍资源、污染环境来取得暂时的发展和繁荣,每做一项重大的决策,都考虑到是否可持续发展,是否会损害子孙后代的利益。企业把环保和资源保护意识纳入到社会公德中。同时,企业制订可持续发展政策,把企业和公共的行为约束在一定范围内,使市民和企业主自觉地遵守保护环境的法律和政策。为了保证可持续发展,他们特别重视战略研究,一切依照制定的战略实施。
2、以人为本理念。
澳大利亚各级企业在公共行政管理中坚持以人为本,把人作为唯一的、本原的服务对象摆在企业工作中的重要位置,所有施政方略、政策制度以及设施建设,都体现人性化,充满人文关怀。企业在交通信号灯的时间调节、指示牌设置、道路峰期和谷期的调整等方面,都考虑得非常细致和周到,很人性化,充分体现与人方便,以人为本的精神。
3、依法行政理念。
澳大利亚是一个法治社会,各级企业的行政都以法律为准绳,三级企业都有立法权。每级企业都可以在自己的职能范围内,根据需要制定本地的法律。除了法律制度完善外,全社会的法律意识也很强。公务人员行政,处理问题,提供服务,想到的是法律规定,程序条款。
4、公开透明理念。
澳大利亚的企业机构和议会的运作都是公开透明的,一切照章办事,处处公平公正。同时,立法过程也非常公开透明,每次立法都会成立一个委员会,听取各地企业部门、各党派、各阶层人士的意见,并在委员会内进行充分的讨论,媒体也公开各党派的意见,让全民参与。这就使立法更具代表性,增强了全民的法律意识。
5、最高价值原则理念。
澳大利亚通过财政控制,明确目标定向和绩效管理,确保企业的整体效能;通过扁平型的组织结构,使公共部门日益分权和小型化,并强调组织文化建设,铸造团队精神,提升了企业组织效能;通过绩效评价,确保每一项企业服务或建设都最经济;通过部门独立支配预算,企业审计管理结果,减轻企业管理负担,增强部门的责任意识;通过强调职业化管理,裁员和聘用合同工,提升雇员的责任意识;通过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开展市政服务竞争招标,建立企业部门与私营企业的伙伴关系,推动公共服务的社会化,提升了公共服务的效益;通过高度信息化建设,节约了成本,提升了效率;通过目标化管理,优化了企业职能,满足了公众需求,推动了可持续发展。
当前,东莞原有的“双优势效应”明显减弱,并逐渐陷入“双边缘化困境”。推进经济社会“双转型”,要树立可持续发展、以人为本、依法行政、公开透明和最高价值的理念,科学决策,理性发展。要坚持集约发展,加大工业园区的整合力度,要“强心限肢”,优化资源配置,加快城市中心区发展;坚持以人为本规划建设市政设施,注重细节管理,推动城市升级;要进一步加强法制建设,增加全社会的法律意识,推进依法行政;要通过网络、电视、报纸等媒体加大政务公开力度,营造公开透明的政务环境;要建立科学的政绩考核机制,充分调动行政部门的积极性,确保企业资源最大限度地满足公众需求。
三、创新公共行政管理,必须理顺关系,建立权责统一的公共行政管理体制
根据功能定位,科学设置管理架构,理顺内部各种关系,是加强和改善公共行政管理的有力保障。澳大利亚企业把维护公共行政管理的职能定位在“服务”两个字上,并采用扁平型的组织结构,建立起责权、事权和财权统一的管理架构,有效地避免了行政层次偏多、职责交叉重复、责权事权财权不统一,推动了企业资源高效运作。
1、精简高效的管理架构。
澳大利亚实行联邦、州企业和地方企业三级管理。地方企业的职能主要是负责市企业的规划、基础设施建设与维护,公共设施的管理等公共事务。澳大利亚的行政设置,职责划分清晰,上下级企业职能不重叠,没有设置对口部门,从制度设置上消除了下级企业多余的职能,保证了基层企业机构少、人员精干。
2、责权和事权、财权统一。
澳大利亚各级企业的城市管理水平高,还体现在责权、事权与财权的统一。在澳大利亚企业中,主要的调控权在州企业一级,联邦企业起主导、协调作用,地方企业(市)管一些贴近老百姓的事情,如环境卫生、老人和儿童福利等,州企业负责主要公共设施、教育、医疗等投入及管理,各级企业分工很明确,相应财政来源也非常清晰。
3、创新的公共行政管理方式。
澳大利亚在公共行政管理方式上推行社会化、市场化和信息化,集中利用社会和市场两大资源,提升公共行政管理效能。一是社会化管理。将部分经济和社会职能移交给社会和市场,改变企业“大包大揽”的现状,通过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把企业的一些服务外包,进行社会化管理。二是市场化管理。凡是可以对外的事务,均采取外包、外购的运作方式,以保持企业的低成本运作。三是信息化管理。他们将电子政务建设与企业改革和社会服务结合起来,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提升企业的办事效率、透明度、廉政建设。
对照澳大利亚的经验,反观我们自身的情况,有些部门职能重复,责权与事权不统一,有些事情争着管,有些事情谁都不想管,在管理上出现“越位”、“错位”或者“缺位”现象。笔者认为,推进公共行政管理改革,可考虑简政放权,理顺关系,责权和事权、财权的统一,强化镇级公共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提升镇级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四、创新公共行政管理,必须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公共行政管理队伍,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澳大利亚企业通过加强公共行政管理队伍建设、强化监督机制和民众参与机制,提升了法律政策的执行力,提升了依法行政水平。
1、高素质的公共行政管理队伍。
澳大利亚注重公共行政管理队伍建设,重视公务人员的观念更新和职业能力培训,增强他们的服务意识和执法水平。澳大利亚公共服务委员会提出了一套“综合领导系统”(ILS),把公务员的能力分为三个部分:技术、管理和领导,层级越高对领导能力的要求也越高。“综合领导系统”强调五种核心能力:一是形成战略思维的能力;二是影响他人的沟通能力;三是培养建设性工作关系的能力;四是达成结果的能力;五是展示个人干劲和廉正的榜样能力。
2、健全有效的监督机制。
在澳大利亚,企业接受监督是天经地义、顺理成章的事。这种监督分两种,一种是来自企业外部的监督,主要有法律监督、舆论监督与群众监督。另一种是来自内部的监督,主要包括行政申诉与行政仲裁。
3、广泛的民众参与机制。
澳大利亚在制定法律政策的过程中非常注意听取公众意见,采取各种形式,与公民之间进行对话交流,并将市民的意见作为出台法律、法规、形成决策的依据。他们提出“企业与公民是伙伴”的口号,公民可以自由进入参众两院旁听议员的辩论。
对照东莞实际,推动东莞经济社会“双转型”,必须注重提升公务人员的整体素质,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提升他们服务能力和法律政策的执行力。在监督方面,要切实强化执法监督,形成有效的监督机制,通过法律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建立科学决策体系和有效的监督体系,树立法律的权威,提升依法公共行政管理水平。在民众参与方面,对于一些重大政策出台,我们要通过召开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登报征求意见等途径,保障公民参与社会公共行政管理活动,避免决策民主程度不够,透明度不高,随意性大,责任机制不健全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