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不断发展完善,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企业要同时面对商业风险和法律风险,企业法务工作的成败直接关系到企业经营活动的成败。现代企业间的各种经营活动,主要是通过合同形式进行的,企业合同管理成为现代企业法务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而企业法务实践经验已充分证明,目前多数企业对合同制度实行的只是一种静态管理,所有的企业合同管理工作无非是建章立制,分级审批,流于形式、形同虚设,不能有效地起到预防企业法律风险的作用,所以,实行动态企业合同管理制度,刻不容缓。
设立专门的企业合同管理机构。
应将企业合同管理工作划归企业法律顾问机构管理,这是由法律顾问机构的性质决定的,是专业化管理的必然。在管理层级较多的大型施工企业,总部和各级下级企业都应设立企业合同管理机构。在大型施工企业总部企业合同管理机构,根据合同的不同类别,甚至可以继续划分专业科室,完成管理工作。条件较好的企业,应在企业合同管理机构中设立具备法律顾问资格,又有工程技术、施工管理专业和经验的人员做法律顾问,以方便对合同的进行全面和专业的审核,以及履行过程的监管。
制定和完善企业合同管理工作制度。
合同从签订到履行完毕涉及到许多法律问题,也涉及施工生产的专业技术部门,某一环节的缺失或重大失误都有可能导致严重后果。
因此,必须制定规章制度予以保障。
一是要建立合同评审、起草、会商、审核、审批制度;
二是要建立法律顾问部门的职责和权限,确定合同主管与协管关系和责任;
三是要建立合同监管人、合同报表、合同执行定期和规定事项报告制度;
四是要建立企业法律事项的内部审核制度;
五是要建立一些程序制度,如:法人授权制度、合同证据的收集、保管制度等;
六是合同签署、履行过程中的责任制度、奖惩制度。
确定企业合同管理工作的重点确定重要的合同。
施工企业的合同种类繁多,从合同的管理角度来说,都应严格管理起来,但是,并不是所有的合同都要同样地关注。在施工企业中,施工合同,尤其是标的较大的合同、风险较大的合同应当给予足够的关注;对分包合同也必须引起高度的重视,这方面出现的问题已经很多;担保合同、大额度的采购合同也应列为管理的重点。
企业合同管理工作应适当分工。
大型施工企业管理层次相对较多,既要充分发挥整个企业合同管理系统的作用,调动各级企业合同管理部门的积极性,又要根据不同情况,调整具体管理权限。一般来说,企业应通过授权,一次性把大量的企业合同管理事务交由部门及下级单位,进行常态管理。但对一些合同标的较大的合同,风险较大的合同、涉及部门或单位较多的合同,都应由企业总部企业合同管理部门直接管理。企业合同管理部门负责合同宏观的、总体的、原则的、重要的企业合同管理和全面的监管工作,而部门和下级单位则负责专业的管理及合同的履行工作。
确定重要的企业合同管理部门和单位。
在施工企业中,除企业合同管理部门外,工程承揽部门、工程管理部门、机电物资部门、财务部门、印信管理部门对企业合同管理也将起到重要作用。在合同签订和履行过程中,这些部门都发挥着重要的职能作用,其工作质量、管理水平和工作方法,对合同的签订、履行将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而下级的施工项目部直接负责合同的履行,其意义自不必言。
建立评审大纲。
为了使评审工作有章可循,保证评审工作科学、细致,不因工作疏漏而影响评审效果,企业应建立合同评审大纲。把相关规定和要求列为大纲标准,以标准衡量各阶段合同内容,凡达不到标准的,则无法通过评审,合同就无法签订,以确保合同始终处于受控状态。评审大纲作为企业内部具有强制性的文件,必须经过企业的严格批准,以保证其刚性和可操作性、稳定性。
形成科学的管理方法对合同进行三阶段评审。
评审由企业相关高层领导主持,有关部门参加,以会议形式进行。在投标阶段,由企业合同管理部门会同投标部、工程管理、机电物资、财务部门,对招标文件进行全面评审,以决定是否投标,分析中标后的合同风险和难点。要防止为中标而掩盖真实情况,留下隐患。要形成书面的材料,经过相关部门会签,相应领导签批认可。在合同签署阶段,由企业合同管理部门会同投标部门和工程管理机电物资、财务部门,再次对合同文本进行评审。重点是围绕合同文本反复推敲,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论证,找出解决问题的办法。要全面衡量权利义务是否均衡;合同是否显失公平;业主是否隐瞒了与合同有关的重要事项;企业是否有能力履行合同,能否达到合同目的。在履行阶段,由企业合同管理部门会同工程管理等部门,根据施工进展或单位、单元工程、节点工期,定期或不定期地对项目进行评审,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保证全面履行施工合同。
确定企业合同管理的重要阶段。
合同的成立阶段是整个企业合同管理工作的重点,它直接确立了双方的权利义务,规定了未来合同履行的前景和预定目标,其意义重大。企业合同管理部门和专业部门的工作水平,领导者的决策,都左右着合同签订质量。
评审大纲分为三部分:
第一部分为否决性规定。
内容由国家禁止性规定、无效合同、企业战略、企业内部相关禁止性规定等内容,共同组成相应条款,以此衡量合同内容,达不到前述内容的,不能通过评审。
第二部分以合同内容为对象,
将相关技术和经济指标、惯例、企业的相关规定等列为条款规定,意在保证合同内容最大程度上满足企业的需要,保证企业的利益。如,工期、质量、结算方式、奖罚额度等等。这部分内容与企业在市场上的竞争能力有关,与业主的谈判结果有关。因为合同标的不同,大纲中这部分内容会有多个版本,这部分内容和企业的经营相关,因此经常处于调整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