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宁讲师观点 / 企业培训师观点 / 企业培训师观点:浅议现代企业制度与会计管理制度

企业培训师观点:浅议现代企业制度与会计管理制度

吉宁博士 2015年12月11日 企业培训师观点

新《会计法》的立法宗旨是规范会计行为,提升会计信息质量,它是我国会计工作步入法制化新阶段的象征和标志。依据新《会计法》制定的《企业会汁制度》也已出台,并于2001年1月1日开始实施。我国这些重大的会计改革必然会引起会计工作诸多方面的相应变动。现就《决定》中所提供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与会计管理制度的关系,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强化会计管理制度问题进行探讨。

  1.怎样建立健全会计管理制度

  (1)必须按照国家会计法建立健全会计管理制度。

  根据《会计法》的规定,我国实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是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会计法》制定的,是规范会计行为的重要保证。我国的会计制度,既是规范各单位行为的标准,又是各单位组织会计管理工作和产生相互可比,口经统一的会计资料的依据,所以,我国的会计制度是国家财政经济政策的具体体现,是维护社会经济程序,与国际会计工作接轨的重要保证。

  (2)必须以人为本建立健全会计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会计管理制度必须以人为本,《会计法》中明确了会计人员是会计工作的主要承担者。其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到会计工作的质量,加强会计队伍的建设与管理,一直是会计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各级财政部门长期不懈的努力方向。修订后的《会计法》,一方面明确规定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提升业务素质。另一方面,强调了所有国有和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主导地位的大、中型企业必须设置总会计师,加大了设置总会计师的法律强制性,将有力地促进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和经营管理水平的提升。

  (3)要以《会计法》为准绳,建立健全会计管理制度。

  修订后的《会计法》明确规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这一规定从法律的角度确立了单位负责人的法律地位和法定职责;明确了单位负责人为会计责任的主体。说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必须有《会计法》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就法律而言,《会计法》从宏观管理的角度适用于所有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企事业单位,但从微观管理的角度看,所有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企事业单位又必须依据《会计法》,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建立健全会计管理制度。因此建立健全会计管理制度必须按照全方位的、严格的、统一的。有规律的、科学的几大要求去制定,要依照《会计法》赋予的法定职责去制定。决不能有法不依,违法不究,有章不行,我行我素。否则,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只能是流于形式;如果会计管理制度跟不上,即使是建立了现代企业制度,也是不会长久的。

  (4)必须建立以内部控制制度和会计工作监督检查为目标的会计管理制度。

  组织建立内部控制制度和会计工作监督检查,是在现代企业制度下加强经营管理,提升管理水平的客观要求,也是增强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质量的重要保证,是单位负责人正确履行法定职责和国家对会计工作实施国家监督的有效措施。《会计法》明确单位负责人为会计责任主体,并不是要求负责人事必躬亲,直接代替会计人员办理会计事务,而是应当建立健全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和内部制约机制,明确会计工作相关人员的职责权限、工作规程和纪律要求,并有正常途径了解上述制度的执行情况和会计工作相关人员履行职责情况,保证单位负责人的管理意志在各个环节得以实施、保证会计工作相关人员按照单位负责人认可的程序、要求办理会计事务,保证办理会计事务的规则、程序能够有效防范,控制违法,循私舞弊等会计行为的发生。

  2.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必须建立健全会计管理制度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发展社会化大生产和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而实行公司制是现代企业制度的一种有效组织形式,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是公司制的核心。要明确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的职责,形成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约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从目前的公司、尤其是上市公司情况看,其治理结构受到市场经济大环境的影响,形成了外部和内部治理结构,并由此而产生两大控制,即间接和直接控制。而竞争市场则是外部治理结构形成的必要条件,同时也是内部治理结构形成的必然根据。按照矛盾法则,直接控制是公司治理结构实现合理和科学的手段。

  由内部治理结构而形成的直接控制是由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组成的微观管理系统、他们按事前设计的责任、权力和利益在各自的岗位上各负其责、互相制约、协调运转。相互监督,从而形成对企业进行直接控制的有效机制。这种直接控制机构在《决定》中作了明确规定,即:“所有者对企业拥有最终控制权。董事会维护出资人权益;对股东会负责。董事会对公司的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作出决策。聘任经营者,并对经营者的业绩进行考核和评价。监事会要发挥对企业财务和董事、经营者行为的监督作用。“由此可知:权力是经营者履行责任的前提;利益是激励经营者履行责任的手段;责任是经营者必须承担的义务,同时也联结权力和利益的节点。只有三者有机结合,才能使内部治理结构的安排实现构成合理和管理科学,直接控制发挥应有效率。但是,要想做到责、权、利三者有机结合,还必须实行强有力的会计管理,否则就很难对经营者的业绩进行严格的考核和正确的评价。由此可见:

  会计管理制度在现代企业制度中的作用与地位是何等重要。会计通过预测、计划、审计、核算、检查、分析和执行等手段,对公司治理结构中多个方面的责、权、利进行反映与监督,由此为经营者实行直接控制提供第一手资料、实现其对内部治理结构的构成合理和管理科学提供可靠的根据。所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必须建立健全会计管理制度。
3.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与会计管理制度的关系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中央加快民营企业家改革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民营企业家改革改制的必然要求。按照中央统一部署,当前民营企业家改革改制正处于攻坚阶段。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又是企业改制的核心。因此,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当务之急,而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又必须建立健全会计管理制度,这是《会计法》赋予现代企业制度关于会计工作的法律保障。二者是辩证统一的,同时又是相互制约的,只有这样,会计管理制度才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笔者认为,在新《会计法》的指导下,无需再搞会计委派制,而应让会计人员回归企业,这不仅有法律依据,而且符合我国目前所推行的现代企业制度。会计人员回归企业,并非指国家对会计人员失去管理和控制,而是指会计人员直接接受公司企业经营者的委托从事会计工作,不再受企业的干预,企业部门只对会计人员的任职资格、职称或职务的认定条件和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等进行管理,并对会计人员出现过错是否应承担责任、应承担什么责任等规定相应的处罚办法,即强调会计职业管理的制度化,而不再强调会计人员本身管理的国家化。

  

About 吉宁博士

真正的实战派企业培训师,长期致力于人力资本、公司行为、市场营销、企业战略及领导力发展等组织实践与研究,数十年来参与及主持过的管理咨询项目累计逾千次;受邀主讲过的各类企业培训课程累计逾万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