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相品牌标识有一个著名的案例――骆驼牌香烟创造的“骆驼老乔”(JoeCamel)卡通人物。1988年,正值R.J.雷诺烟草公司的骆驼牌香烟成立75周年,当时正是禁烟运动如火如荼之时,而且当年代言万宝路香烟的6名牛仔相继死于肺癌和肺气肿等疾病,这对于品牌营销的负面影响非常大。骆驼老乔巧妙地绕过了企业禁止用“活体模特”将香烟与活力、健康、性感等联系在一起的禁令。
R.J.雷诺公司将这只老骆驼拟人化,并且将它打扮得非常年轻时尚。广告中的“老乔”和“芭比娃娃”一样,经常变换各种造型,时而戴太阳镜,时而穿皮夹克,时而抱着电吉他,时而追求美女……“老乔”似乎在告诉人们,抽烟是一种时尚,是成熟老练,生活无忧无虑的表现。而且研究表明,“老乔”对于未成年人的影响力远远超过了对于成年人的影响力,六岁左右的儿童对于“老乔”的熟悉程度丝毫不亚于米老鼠和唐老鸭,并且知道“老乔”代表一种香烟。“老乔”出现后的6年内,消费骆驼香烟的青少年人数增长了10%,让一直期待培育年轻消费者的雷诺公司欣喜不已。
1998年11月《总和解协议》①规定,一般情况下,烟草企业不准使用香烟品牌冠名赞助文体活动,并且禁止烟草企业购买体育场馆或其他竞技场所的冠名权。特别是在2002年,国际奥委会、国际足联、F1方程式等都参加了世界卫生组织发起的“体育无烟日”活动,体育赞助这个营销缺口基本上被堵住了。
但是,万宝路在F1方程式大赛上,将其独特的红白色山尖型图案去掉了黑色文字,在法国等限制更加严格的市场,万宝路则把标识改成简单的红白条纹。Benson&Hedges更加有创意,他们将商标的文字换成相似的“Bitten&Hisses”,并将其印在F1乔丹车队的蛇形图案旁边。烟草公司通过将品牌标识或图案分拆或改变,在那些管制严格的地方,也占据了体育营销的一席之地。
间接广告
酒类品牌和娱乐行业紧密结合,钻法规空子,利用大众媒体大做间接广告已经成为了一种营销趋势。
虽然烟草和酒类品牌不能直接做广告,也被禁止了大部分间接广告(IndirectAdvertising),但是这些企业仍然有办法利用大众媒体为品牌进行间接的营销宣传。
2002年,BustaRhymes演唱的单曲《传递拿破仑干邑》(PassTheCourvoisier)并不是法国品牌拿破仑XO的广告曲,但是它在各大排行榜成绩斐然,MTV也频繁出现在电视上。在MTV中,Busta和吹牛老爹在一群时髦女孩的簇拥下狂饮拿破仑XO,在他的饶舌吟唱中,经典老品牌拿破仑也跟着他变酷了。
尽管生产拿破仑XO的联合道麦克公司(AlliedDomecq)发言人JackShea坚持:“我们很高兴看到BustaRhymes的歌曲,然而我们绝对没有付钱让他这么做。”不可否认的是,这支Hip-Hop单曲为拿破仑XO开拓垂涎已久的青少年市场着实立下了一大功,几个月内拿破仑XO在美国的销量猛增了两倍。
行业观察家表示,白兰地酒品牌将自己的名字或者是名字的一部分嵌在流行歌曲的歌名或歌词中,是它们的一种流行营销手段,这种做法对于都市年轻人特别有效。《传递拿破仑干邑》肯定与联合道麦克公司的努力有着密切的关系。据悉,从2000年开始,拿破仑XO品牌就转而雇佣了“嘻哈教父”RussellSimmons旗下的dRush广告公司,请他们负责组织一系列针对年轻人的时尚活动。
隶属于法国最大奢侈品集团LVMH的轩尼诗XO品牌就很擅长这样做,近两年它的名字频繁地出现在Pink、JaRule等流行歌手的作品中。前文所提到的BustaRhymes就曾宣称自己是“轩尼诗花花公子”。
酒类品牌和娱乐行业紧密结合,钻法规空子,利用大众媒体大做间接广告已经成为了一种营销趋势。
直效营销
烟草和酒类企业直效营销的手段远不仅仅限于邮寄样品和优惠券这一种手段,出版专门针对某个细分市场的直邮杂志又成了他们的流行做法。
1998年出台的《总和解协议》并没有禁止直效营销(DirectMarketing),所以烟草和酒类企业都不同程度地增加了直效营销活动,如雷诺公司就长期向亚利桑那州的家庭邮寄2~4盒免费的香烟样品,维护老客户、培育新客户。
和其他行业不同,烟草和酒类企业直效营销的手段远不仅仅限于邮寄样品和优惠券这一种手段,如菲利普。莫里斯公司和雷诺公司会给青少年邮递“吸烟有害健康”的CD或海报,在这些宣传品中,不吸烟的是学校循规蹈矩的乖孩子,吸烟的“坏孩子”却显得又酷又受人欢迎,反而误导了这些青少年。
当然,这种做法没有多久就受到了企业的制止和起诉,近年来,烟草企业出版专门针对某个细分市场的直邮杂志又成了他们的流行做法。1 1996年,菲利普?莫里斯公司出版了休闲生活杂志《Unlimited》,杂志的目标读者是21到29岁的年轻男性。《Unlimited》的主题词是:运动、探险和快乐时光,主要用大量的精美彩色图片介绍攀岩、全国最好的泳池,以及在61号高速公路环游全美的经历,每期还带有36页电子设备、服装等各种广告。杂志的文章并没有任何关于吸烟的内容,也不刊登烟草的广告,因此在全国发行并不会受到什么限制。
目前,《Unlimited》杂志基本上按照菲利普?莫里斯公司万宝路香烟的数据库进行直接投递,发行量大约在200万左右。《Unlimited》只在版权页的一块不起眼的地方有一行很小的字――“由万宝路主办”,但是它却为这个烟草巨头开辟出了一块营销阵地。
虽然在杂志中并没有香烟的广告,菲利普?莫里斯公司却竭尽所能将《Unli-mited》与万宝路联系起来,例如每份杂志里面都带有菲利普?莫里斯公司致读者的一封信;公司还适时在全美推出了“MarlboroUnli-mited”的营销活动,举办户外活动比赛;万宝路的消费者累积到一定的分数,可以免费获赠全年的《Unlimited》杂志等等。菲利普。莫里斯公司的发言人KarenDaragan表示:“我们出版《Unlimited》的全部目的就是加强万宝路的品牌忠诚度,增加万宝路品牌的附加值。”
正是得益于烟草和酒类企业掌握了“黑暗市场营销”的技巧,将法规限制变成了营销优势,使得它们在近几年内虽然无法进行任何直接广告行动,但是品牌知名度和品牌资产却不降反升。在A.C.尼尔森公司2003年评选出的43个“10亿品牌”中,就有4个烟草品牌(万宝路、骆驼、Benson&Hedges和L&M),其中万宝路在北美、欧洲、亚太和拉美等四个地区的表现名列前茅,和可口可乐不相上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