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局五:过分依赖广告传播
由于市场竞争的激烈,以及资金周转等方面的原因,很多开发商不愿进行长时间的拉锯战,过多借助于广告轰炸,希望通过强势的宣传达成快速卖房的目的。据报道,曾经有企业把《解放日报》某一天的广告版面全部拿下,如果没有政策约束的话,连报纸的冠名权都有可能到手。
但是,广告不是促使房地产项目或开发商进入消费者心智的决定性因素,项目自身的品质才是重中之重。而现在,广告在房地产项目中的实际作用在很大程度上已经被夸大了,“广告创意”的力量已经掩盖了“产品品质”的光芒。而如果此时项目自身存在重大缺陷,那么广告做得越狠,那么刺向开发商心脏的力度也就越大。
同时,广告也不是促成最终销售的决定性因素,房地产毕竟关系一大笔开销,甚至是很多人的毕生积蓄,购买行为是慎之又慎的。没有消费者会仅仅因为几版“创意”的报纸广告或“精美”的楼书而痛快掏钱,也就是说,任何一个房地产项目的成功都不是广告单方面的成功,还包括品质与其它营销推广渠道的成功整合。
迷局六:脱离市场需求的创新
房地产是“创新制胜”的行业,一般情况下,在一个新项目推出后的“3―6个月”时间里,就有可能被跟随者复制。
如今的房地产走过“跑马圈地”的风潮后,市场开始在内涵上深入挖掘,在创新中谋求发展,从设计到销售,从用材到用人,房地产的创新,使其产品的价值含量增长,即所谓“创新创造财富”。
而现在一提“创新”,许多房地产商就叫苦连天:“现在房地产市场已经很成熟了,哪有那么多创新?”但是,就像手机、衣服的不断更新换代一样,住宅也是可以永远创新的。房地产创新,就是知识创新和技术创新,第一,产品创新:如建筑形式、外立面;生态化、艺术化的小区绿化、景观;智能化、人性化的房屋和小区设施等;第二,服务创新:服务内容的全方位、一条龙、一站式;服务模式的多样化、专业化;服务过程的信息化、连锁化等。
如今的房地产开发商在创新方面,似乎都有一种“缺氧”的感觉,似乎每前进一步都非常困难,所谓的创新产品不过是“王婆卖瓜”罢了,而离真正的消费需求却相去甚远。其实,真正站在人的角度上,把自己当做消费者,创新就会活水不断。
迷局七:不切实际的品牌战略
随着市场经济发育日渐成熟,商品的品牌已成为决定消费者行为的第一要素,房地产也不例外。眼下,房地产业最时髦的说法就是“房地产已经进入品牌时代”、“打造强势品牌”、“提升品牌的核心竞争力”等等。
很多开发商也开始对品牌情有独钟起来,因为这个行业已经有了巨大的榜样,比如万科,据说同样条件,万科凭借品牌优势就能比周边项目每平米多卖1000元;比如中体奥园,奥林匹克花园已经顺利开始了全国范围内的特许连锁经营。于是乎,其它开发商便也雄心勃勃地想要成为“领导品牌”。
但是,一个品牌的建立并非一个想法那么简单,在房地产领域尤其如此。一般来说,一个地产项目总共不过几百、上千套房子,不象普通消费品可以无限量地生产、销售下去。就算有一个项目具有了一定的“品牌效应”,但是如果没有后续的项目跟进出现,纵然被评为“强势品牌”,又有何用?更重要的是,如今有相当多的开发商做的都是一锤子买卖,今天的房子卖完了,明天可能就进入其它行业了。
所以对这些开发商,与其将资金无谓地投入到品牌建设中,还不如脚踏实地进行一流的规划、产品设计,提供一流的配套和物业服务,实现真正的以质取胜。而对于那些有能力、有意愿专注进行房地产开发经营的开发商,则更要在此基础上,制定系统、科学的品牌战略,构建良好的品牌形象,形成开发商和产品的良好市场口碑,从而为未来的房地产市场竞争打下坚实的平台
案语
其实,解决问题的良药还是抓在开发商自己的手中,真正在赚取丰厚利润之前,能够静下心来,好好“以消费者为中心”做些实事,比如“房屋质量过硬”、“产品物有所值”、“合同兑现承诺”、“物业服务到家”等等,这些才是消费者至为关心、真正认可的东西。
尤其是这几年的趋势,诚信经营将成为市场主流,市场经济呼唤信用经济,对房地产行业来讲,尤为受到市场和消费者的关注。近几年,在房地产经营过程中,暴露出的广告欺诈、销售欺诈以及房屋质量等问题,已是屡见不鲜。在国家实施宏观调控政策以前,由于房地产“准入门槛”太低,致使大量低资质开发商存在,应该是致使上述营销问题存在的根本原因。
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从融资上看,由于低资质开发商无法直接获得大量贷款,故采取一些违规方式进行融资,过去1000万元就能注册房地产公司,几千万元就能干项目,加上高利润的诱惑,使得大批不专业的开发商进入房地产市场。
从操作上看,由于低资质开发商无相应技术人才,无稳定的经营队伍,只能大肆炒作概念,在合同和广告上做手脚,制售伪劣商品房,甚至坑还没有挖就开始卖房,以至于消费者拿到的房子与当初开发商承诺的存在很大差距,损害消费者利益。
随着消费者日益成熟、理智,迫使市场需要一批有良好资质、信用以及真正有开发实力的房地产企业,房地产营销也需要真正步入健康发展的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