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经济观察报作者:陈哲
在平安公司网站首页拥有三张肖像的体育明星刘翔,无疑让未获取北京奥运合作伙伴资格的平安,在过去的一年里赚足了奥运的眼球。但他8月18日在110米栏项目上的黯然退出,差点给平安带来一场灾难。
本报获悉,那张位于舆论风暴中央的亿元的人身意外险保单,本以平安、刘翔双赢的目的曲折包装出炉。但面对刘翔腿伤的几乎无所作为,这场苦心经营的巨额保险秀,尚未完成使命,就已成为众矢之的。
业内专家指出,该事件暴露了国内特殊保险产品上的缺失,导致目前的此类巨额保单营销意义大过实际。
白条保单?
8月18日,刘翔拖着受伤的右脚走出起跑线的一刹那,他与中国平安签署的一纸巨额保单随即再次处于舆论的漩涡之中。
两天后,中国平安针对此事宣称,国家田径管理中心和刘翔本人均不打算提出索赔。
平安公告称,该保单由平安、田管中心、中国田径队及刘翔三方签定,其中刘翔个人拥有1亿元保额人身意外险,保险限期为时一年。并强调,上述保单涵盖的风险范围为正常人身意外险范围。
该消息甫一公布,各大网站论坛上,随即跟出大量的网友跟帖,对该说法给出质疑。一网友更是直指平安制造噱头,“亿元保险打白条,平安不主动、不拒绝、不负责”。
“其实刘翔的受伤更大程度属于职业伤害,而非意外伤害。”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院长郝演苏认为,由目前得到的信息看,刘翔是长期职业劳损,不在赔偿之列。
一位平安知情人士亦表示,可做佐证的是,田管中心冯树勇在刘翔退赛的发布会上称,刘翔的伤已经有六七年的时间,“应该说在2004年雅典奥运会前这个伤就有了。”
太平洋寿险产品开发部总经理陈尉华认为,按照平安公告,除了保额高,与普通意外险保单并无二致。
根据国内通用的意外伤害责任范围,该险种的赔付,必须满足“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及非疾病性的伤害”这四大要素,缺一不可。
保单内情
据本报探访,这张处于风口浪尖上的亿元保单颇有来历。
一位平安产险知情人士透露,2006年初,一次110米栏比赛中,有选手因失误打栏,冲向刘翔的跑道,这次险情让教练孙海平开始考虑给刘翔的双腿上保险。
而到2007年初,国家体育总局通过旗下专业体育保险经纪公司——中体经纪,开始给刘翔寻找保险商。平安由于之前通过中体经纪签下中国乒乓球队的两名顶尖球星作形象代言人,此次与刘翔合作的开始,可谓轻车熟路。
“双方的初衷,是设计一单针对刘翔双腿的特殊部位责任险,”前述知情人士透露,这是平安的一次尝试,2007年年中,双方开始询价。
但保险方案在具体实施的过程中,却出现了一些问题。起初接受方案设计的平安专业子公司发现,该保单费率和标的责任范围的确定难度较大。
“针对人体特殊部位的产品,国内较罕见。”太保寿险陈尉华表示,像刘翔的腿这类特殊部位标的,出现运动性伤害的概率较大,其保单责任范围在技术上难以界定,需由该领域的专业人士进行核算。设计保单时,还得依靠大量的经验数据作支撑。
此外,刘翔保单关键的再保险环节也遭遇阻碍。前述平安知情人士透露,刘翔保单中,迟迟无法在投保、直保和再保三方之间达成一致的费率,让国际再保人退避三舍。
人保上海分公司重点客户部总经理沈惠利在接受本报采访时表示,其实国际上,并不乏此类涉及身体某个部位功能损失责任的高价保单。国内的市场不够成熟,费率偏低,这类创新型产品缺乏,是风险再分配难以得到国际市场认可的主因。
“而接手如此巨额的保单,不通过国际再保市场进行风险分散,无异于自杀。”平安这边一方面要考虑这张为刘翔选择的保单价格不能太高,又受制于保监会规定的20%自留风险的下限,骑虎难下。
前述平安消息人士回忆,无奈中,平安在保单中舍去了刘翔在训练、比赛时可能出现的双腿运动性伤害的责任范围,使之成为了一份单纯的人身意外险。此时,国际再保人方肯签下一系列超赔临分与溢额等分保之约。
营销秀
但平安上述说法显然并未得到所有人的认可。
郝演苏认为,问题并不全在设计能力上,关键在于此类标的风险太集中,违反了保险公司承保遵循的“大数法则”:即同类标的越多,出险率越接近精算模型的预测,风险才能可控。“刘翔只有一个,保他的腿,出险概率太大。”此外,高风险相对应的保费也令人咋舌。
另一方面,郝演苏认为这类保单在目前体育环境下并无必要,“炒作意义大于实际”。
郝的说法,或许在刘翔保单推出的曲折过程中获得验证。
平安人士透露,由于考虑请飞人刘翔做企业的公益大使,巨额保单一开始就定好是“送”的。2007年10月,平安集团由品牌宣传部出面,向平安产险购买下该张保单。月底,集团常务副总经理孙建一亲自将保单交到公益大使刘翔手中。
这次出单全过程,列支方为平安品牌宣传部门,以及保单原方案中,国际市场认可的较高保费让平安难以接受而不得不放弃初衷,充分反映出这张保单的真实涵义。
目前,这则营销故事的进展,似乎正在朝着另一个方向发展。
一平安内部人士说,“很被动,又不敢作主动的象征性赔付。责任大部分都分给了再保公司,他们不认,谁来出这个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