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管理制度建设是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建立稳定有序的教学秩序、保证教学改革、调动教师教学和学生学习积极性的基础性工作。高职院校的教学管理制度按教学工作的职责划分,大致包括学籍管理、教学组织管理、专业与课程建设管理、教学运行管理、实践教学管理和教学质量管理等六个主要方面的内容。
一、高职教学管理制度定位
制度是人们对客观事物的认识的能动运用,制度定位是制度建设的基础和前提条件。高职教学管理制度必然是高职特色和教学规律的反映。而高职的类型、层次和模式的特色是高职最基本的规定性,因此高职教学管理制度建设首先要解决好类型、层次和模式的定位。
关于高职教学管理制度定位,很多人认为,学校的教学管理制度是国家教育方针和教育制度的组成部分。笔者认为,就高职院校来说,学校教学管理制度是国家教育行政管理制度的反映,而不是国家教育行政管理制度的组成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明确界定了高等学校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自主确定内部的机构设置和管理体制的主体。特别是现代新高职,国家虽然没有明文规定其市场化实体地位,但实际的各项政策规定都明确高职是高度市场化的办学实体,这既不同于作为国民教育基础的中小学,也不同于作为国家学术教育基地的重点综合大学。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是在国家的政策指导下独立按市场需要办学的经济性实体,在教学组织和管理上必须要有相应的独立性和特殊性。因此,高职学校的教学管理制度只能是国家教育制度的反映,不能是国家教育行政管理制度的直接延伸和细化。作为国家教育管理制度的反映,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的教学管理制度,是在共产党的领导下,依据国家的法律、教育方针和政策,结合高职的特点和学校具体情况制定学校的适合市场化运作的教学管理制度。
关于高职教学管理制度的层次定位,尽管全国大多数高职院校是由中专学校升格、合并而来,但高职教学管理制度不同于中专学校的教学管理制度。首先,中等专业学校的教学管理一般都是一级管理,学校及其教务部门直接管到教研室,高职院校的教学管理主要是两级管理。在教学管理制度上,一级管理和两级管理是有很大的差别的,其中教学管理制度中有很多是规范处理院、系在教学管理中关系的;其次,我国现阶段中等专业学校大部分是文革后恢复的,教学管理制度主要是移植中学管理或组织培训的经验型管理,主要的内容也只是对教学活动的管理,而高等学校的教学管理强调学术管理,有关管理须有明确的理论指导,管理制度具有系统性、整体性和相对明确的自律性的特点。
关于高职教学管理制度的模式定位,高职与学科型高等学校在教学管理上的区别,首先是由于生源质量的差别和培养目标、学校基础条件不同,普通高等学校强调学生的个性培养,管理制度相对来讲给了学生很大的自主、自由的活动空间。而高职生的总体素质较差,多数学生的自觉性、纪律性也较差,要培养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的技术人员,又必须强调管理、强调纪律性,因此,在目前一段时间内高职的教学管理制度特别强调的是严格和纪律、规范,在某些方面强调整齐划一,有些学校甚至采用半军事化管理,这既有和企业管理相通的因素,又是客观现实的需要。
二、高职院校教学管理制度建设方向
高职院校是随着我国经济的迅猛发展,技术应用型人才缺乏的压力而诞生的,能否培养出市场需要的高技能人才事关高职院校自身的生存与发展,因此,高职院校必须明确自己的定位,强化自己的特色,才能促进自身的发展。同时,要针对市场需求、针对学生来源、针对高职特点建立包括多种教学模式、满足个人全面发展的现代教学管理制度,实现高职的科学定位和培养目标。
1.建立灵活多变的专业设置和调整制度
建立灵活多变的专业设置和调整制度,首先是要建立专业社会调查制度。建立专业社会调查制度,可以使教师根据专业特点,利用寒暑假有计划有组织地深入社会企事业单位进行调查和感性认知,并通过深入企业对毕业生进行跟踪调查,及时掌握用人单位对专业知识及技能的需求,充分利用调适机制,使专业培养计划、课程设置与知识点的传授更切合人才市场的需求。其次是要建立按职业方向分流的培养制度。主要是要根据区域经济发展趋势和市场调研结果,在每个专业内部划分不同的职业方向,对学生进行分流培养,有针对性地强化专业技能,增强就业竞争力。再次是要建立学生自由选择职业方向制度。高职教育作为现代社会的产物应该自觉遵循这一教学规律,允许学生在掌握专业基础课程之后,根据自己学习的兴趣、特长及能力的不同自由选择职业方向,使学生的个性发展与职业定向相一致。学校要辅以相应的专业课程讲授、职业证书考核辅导及职业技术训练做支撑,以最大限度地满足学生的就业需要。
2.建立因材施教的教学改革制度
现代教学追求的是学生全面发展,而且努力把这种追求变成广泛的教育实践,这是现代教学的突出特色。因此,首先要正视学生的基础差异,实施分班教学制度,这样可以增强授课内容的针对性,有利于学生对知识的领会和技能的掌握和强化;其次是要对难度较大的课程采取课程小型化改造制度。高职院校要根据知识点的分布或难易度的不同要求,将一门课程分解为几门前后相关的课程,使学生分阶段学习、分层次掌握。同时,课程建设还需要与教材建设、教法改革配套进行,结合高职学生的学习能力、领悟能力,因材施教,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切合高职教学实际的高职教材编写和课堂教学方法的探讨和改革;再次是要对专业核心课程实施小班教学制度。教学班规模的大小应根据课程性质、学生程度、师资力量、教学效果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考虑。根据高职课程特点,为确保学生熟练掌握专业技能,要首先满足各专业的核心技术课和职业技能课的小班教学,真正培养出学生的一技之长,为学生步入社会,胜任岗位要求奠定厚实的基础。
3.建立突出定位的课程设置和技能培养制度
现代教学是一种具有丰富多样的教学模式的教学体系。高职院校要实现长足发展,必须在围绕高职特点、突出高职定位的基础上,在知识结构、能力结构、素质结构等方面建立起一系列符合高职定位的人才培养模式。高职课程设置必须围绕高职教育的培养目标,将高职教育课程目标与高职教育目的相衔接,坚持以职业技术为核心,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体现职业技能优先、动手能力优先,将技术教育与职业考证相结合,同时必须兼顾对学生人文与科技素养的培养,做到理论知识必需而够用,技能训练充分而合理,以此为原则构建符合高职人才培养定位的高职教育课程体系,并下功夫依靠现代教学管理制度规范课程结构体系的每个环节。高职技能培养任务的完成,要通过对学生进行校内外职业技术训练,来强化对学生动手实践操作能力的培养,这就要求既要保证每学期给学生一定时间进行综合职能培训,又要开拓思路,大力创建校外实训基地,实现与用人单位的近距离就业。
三、高职院校教学管理制度建设策略分析
高职院校的制度建设,就是要通过制度的创新与制度的重新安排,构建一种富有特色的制度结构,这种制度结构本质上是高职院校适应外部环境与符合自身逻辑的辨证统一。高职院校教学管理制度建设必须遵循一定的原则,并通过制度创新来实现。
1.高职院校教学管理制度建设的原则
高职院校教学管理制度建设必须遵循一定的原则,这些原则主要包括:一是方向性原则。我国高职院校制定的教学管理制度必须要坚持办学的社会主义方向,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党对学校的领导,加强和改进学校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二是以教学为中心的原则。高职院校是培养人的场所,培养人才的主要手段是教学,因此高职院校教学管理制度建设必须以教学为中心;三是以人为本的原则。教学管理制度的制定要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原则,通过教学管理制度的建设与管理,建立和谐的教学环境,不断促进师生的身心健康,实现全面发展的目标;四是效率原则。高职院校要通过实施目标管理等制度,使学校工作实现权、责、利的结合,从而充分调动师生员工的教学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升教学管理工作的效率。
2.高职院校教学管理制度建设的具体措施
首先,要构建高职院校的法人治理制度。随着市场体制的建立和完善,高职院校面向市场依法自主办学是历史的必然。自主办学有两层涵义:一是学校要有办学行为的决定权;二是学校具有明确的办学责任。我国《高等教育法》明确规定了高校办学的相关自主权力,但在实践中却落实不力或不能有效实施,其根本原因在于学校还没有成为依法自主办学的法人实体。目前我国的高职院校仍然沿袭着传统高校“三权(举办权、管理权、办学权)合一”的体制,高职院校成为无责无权的“虚位”存在,这直接制约着高职院校特色的形成和目标的实现。因此,重建高职院校的法人治理结构,解决“三权合一”的问题,是高职院校实现自主办学并承担相应社会责任的前提。为了切实维护作为高职院校举办者的国家的利益,可探索并完善董事会作为委托人的制度,民主选举校长作为学校的法定代理人,具体管理学校事务,并承担以人才和科研成果服务社会、确保学校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
其次,要构建学校运作的社会参与制度。高等职业教育是高等教育体系中与社会经济和职业世界联系最紧密的部分,随着企业在经济体制中的主体地位和个人在劳动力市场中的主体地位的确立,高等职业教育办学主体多元化局面随之形成。这就决定了高职院校的各项工作(如专业设置、课程开发等)必须由“企业主体行政主导”模式转变为“多元主体需求联动”模式。为了使得各办学主体和利益相关者都能自由地表达他们的利益诉求,除了重大教育问题实施决策听证和咨询制度外,还应在学校管理中建立行政听证制度,确保办学主体单位、用人单位、学生家长和学校教师有机会参与学校的治理。
再次,要创新师资建设和管理制度。教师是教育之本,没有富有特色的教师队伍,高职院校的组织目标就无法实现。当前高职院校教师队伍的根本问题是“二元结构”现象:理论教学队伍和实践教学队伍绝然分离、泾渭分明。而传统高校师资管理模式更加剧了这种“二元结构”现象,重理论、轻实践,重学术、轻技术,重学历、轻能力的现象普遍存在。尽管高职院校也强调从企业聘请兼职教师,也强调“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但由于缺乏有效的制度保障,这些工作往往流于形式,“二元结构”现象并没有真正得到改变。因此,高职院校必须从师资引进、师资培训到职称评审进行系统的制度创新,使“双师型”队伍建设真正落在实处,改变“二元结构”现象。这是高职院校实现自身目标的根本保证。
最后,要构建可选择性的学习制度。赋予学生以更广泛的学习选择权,是高职院校的应尽义务和服务职责。因此,高职院校应努力改变“大一统”的管理模式和“标准件”式的培养方式。在专业管理制度构建方面,应考虑给予学生至少一次更换专业的机会,允许他们转专业,转系或跨专业、跨系学习,为他们成为复合型和贯通型人才创造条件,其实这已经是各国高等教育的发展趋势;在课程管理制度方面,应建立可选择的必修课与选修课均衡的课程体系,为学生提供“套餐”式课程内容;在教学管理制度方面,应建立弹性的学习制度、学分制和学分转换制,使学生能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学习内容和学习时段;另外,还应建立学习咨询制度和就业指导制度,对学生或其家长的选择进行帮助、指导和信息支持。
此外,还必须构建学术研究机构及其管理制度。由于高等职业教育产生的动因是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高职教育作为一种独立的教育类型是人才类型多样化观念形成和高等教育结构调整的结果,而它的大规模发展则得益于高等教育大众化战略的实施。由于高等职业教育的理论体系尚未真正形成,有许多重大的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需要我们研究和解决。因此,高职院校有必要通过研究机构的建设,逐步实现学术研究工作的“制度化”,使之成为一种有组织、有领导、有目的、有计划的专业活动,并通过政策和经费等方面的支持与调控,使之拥有赖以存在的稳固基础和持续发展的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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