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现行财务制度逐渐满足不了中等职业学校快速发展需求的现状,国家颁布了新的《企业会计准则》,行政事业单位实行国库集中支付、企业收支进行分类改革,这一系列举措对中职学校财务管理制度产生了深远影响。同时,各学校办学理念、运作模式的转变导致会计环境发生巨大改变,原有财务管理制度已经不能完全适应中职学校财务管理制度的需要。如何在新形势下制定新的财务管理制度来指导中职学校财会工作,值得我们探讨。
一、现行中职学校财务管理制度中存在的问题
现行中职学校财务管理制度体制是在计划经济模式下长期形成的,其特点是以预算为中心,不重视财务分析,不重视成本核算,学校的财务工作处于“记帐工具”地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会计报表体系不完善,信息披露不全面
现行学校财务管理制度要求报送的财务报告主要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事业支出明细表等,未要求编制现金流量表。实质上,学校采用的收付实现制恰恰是以现金流入和流出来确认本期收入和支出,未编制现金流量表,无法及时掌握学校某个时期内现金的流向、变化状况等信息。此外,学校财务管理制度对会计信息披露方面的要求比较笼统,大部分学校披露的会计信息也很粗浅,有些甚至没有披露,不利于会计信息的阅读、理解,也会影响管理层的决策。
(二)事业收支全部采用收付实现制,导致会计信息失真
比如:每年九月是学费收入最集中的阶段,由于各种原因,有些学生的学费拖欠到第二年,这部分欠交的学费未在当年确认为应收债权,虚减了资产。而应收账款或其他应收款不计提减值准备,又导致资产虚增。再如,有些基建项目已建成投入使用若干年,由于未办理竣工决算手续而无法转为固定资产,长期挂在往来账上,使学校固定资产账面价值明显不实。
(三)固定资产价值体现不准确,欠公允
现行学校财务管理制度规定,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而是按照事业收入和经营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取修购基金。固定资产从入账之日起即以原值体现在报表上,无法反映其净值和新旧状况,导致资产虚增。一旦需要更新或报废,由于缺乏可靠的依据,往往凭主观判断,要么提前报废造成资产浪费,要么因经费紧张迟迟得不到重置,随意性较大。
二、中职学校财务管理制度核算环境呈现新变化
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05]35号)指出:“要推动公办职业学校办学体制改革与创新。公办职业学校要积极吸纳民间资本和境外资金,探索以公有制为主导、产权明晰、多种所有制并存的办学体制”。在国家政策指引下,中职学校办学机制日趋灵活,资金来源不再完全依赖财政,筹资渠道多种多样。利用银行信贷资金、与企业开展联合办学、接受投资机构的投资基金等现代融资手段在学校筹措办学资金过程中被广泛运用。
同时,随着职业教育改革的深入,民办学校和股份制学校等多种所有制学校数量大幅度增加,这部分学校的运行及财务管理制度大多采取企业化管理模式,其高效的办学效率、优化配置社会资源的示范作用日益显着,推动着学校财务管理制度向国际化方向前进。旧的传统学校财务管理制度观念及方法将越来越来不适应学校的快速发展。
另一方面,教育部官员早2007年就曾表示,中职教育将以依靠国家助学金体系和工学结合、顶岗实习方式转向免费教育。一些地方已经全面推行或者在少数专业(如涉农专业)中推行免费教育,这些政策措施的推行一方面大大推进职业教育的发展,另一方面也为中职学校财务管理带来新课题。
三、中职学校财务管理制度改革设想
(一)要求编制现金流量表,强化对会计信息的披露
现金流量表是反映一定会计期间内有关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流入和流出的会计报表。由于目前财务管理制度的约束,学校编制的收入支出表不可能反映现金收支的实际情况和资金运动状态,因此,编制现金流量表必不可少。同时应强化会计信息的披漏。比如:具有重大影响的债权债务、学校向金融机构借贷款情况、接受外界投资等信息,均要及时予以披露、说明,提升会计信息的质量和透明度,满足会计信息使用者的决策需要,强化企业和社会对学校资金的监督。
(二)建立成本核算机制
根据职业教育发展的客观现实,中职学校在遵循《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的同时,应建立成本核算机制,计算生均教育成本,并注意做好以下两个方面的工作:
1.引入“权责发生制”会计原则
以“权责发生制”结合现行的“收付实现制”的会计原则,划清费用的受益期限和受益对象,切实做好成本核算,使管理出效益。在权责发生制”基础上形成的会计信息,才能正确核算教育成本,真实披露学校的教育活动,为中职的持续发展提供决策依据。
2.实行固定资产折旧财务管理制度
中职学校更加注重学生的实操能力。为了提供各种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必然投入更多的教学设备,以满足职业教育的需要。但大量教学设备的投入必须考虑固定资产的折旧问题,才能正确核算各种职业技能培训的教育成本和经济效益,才能正确评价各种职业技能培训的绩效。建立折旧制度是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重大措施,以提取折旧费的形式使学校投入的国有资产保值,是中职学校区别于行政职能部门管理的重要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