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财务管理制度创新
世界各国经济发展经验表明,财务管理制度的好坏决定着经济发展的成败。当今世界上既有成功的市场经济,也有失败的市场经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是要建立好的法治市场经济。建立了有效的民主制度和法治环境,才能有效地解决民营企业家低效率、国有资产流失、权力资本腐败、经济关系混乱与失范以及在改革过程中存在的财产再分配不公、金融诈骗、股市泡沫、公权不彰、法治不行等问题。在我国当前宏观经济体制与民营企业家改革滞后的情况下。必须破除旧的、过时的、不适应WTO规则的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符合WTO规则和我国经济发展战略目标要求的企业资产与新财务管理制度,为企业的发展创造规范的制度环境。
一个时期以来,由于各方面的原因,企业国有资产流失、民营企业家财务管理制度失控现象越演越烈。有的部门与企业随意制定与操作企业改制,造成政出多门现象;有的在改制中少评、漏评、不评国有资产,悬空对国家银行的债务、混水摸鱼;有的企业存在“掏空机制”和内部人控制现象,转移、私分、侵占和挥霍巨额国有资产现象时有发生;有的社会审计机构法制观念淡漠,唯利是图,与企业串通一气,出具虚假审计报告,审计环节形同虚设。这些都严重损害了国家权益。九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企业工作报告强调,“在企业重组改组中,必须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和逃废银行债务”。因此,有必要建立与健全企业出资人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与制度(包括企业国有资产与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经营预算、民营企业家财务年报审计等法规),强化财政部门作为企业出资人在企业国有资产与财务管理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二、财务管理制度管理创新
长期以来,财政部门对企业国有资产与财务管理制度,主要是采取包括对企业的年度决算进行审批的直接审批方式。1998年10月,财政部印发了《民营企业家年度会计报表注册会计师审计办法》。近几年来,财政部门对企业国有资本与财务的监管,主要采取的是依托社会中介审计机构对企业年度会计报表进行审计的形式。从执行情况看,实行注册会计师审计企业年度决算办法,对财政监管模式转向间接化等方面产生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在对企业国有资本与财务实行有效监管方面还存在一些重大问题。要扭转这种状况,财政部门必须强化对中介机构的执业质量和对企业的财务核算进行检查的力度。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公证行为,就要按规定取消中介机构的执业资格,处理企业有关责任人员,并追究其它责任。
三、财务管理制度观念创新
WTO规则其实就是法治经济规则。朱总理在九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企业工作报告中指出的关于“按照法制统一、非歧视、公开透明的原则,抓紧完善既符合世贸组织规则,又符合我国国情的涉外经济法律法规体系,确保执法公正与效率”的要求,为入世后财政部门的企业资产与财务管理制度工作指明了方向。这就要求财政企业管理工作的政策法规,要符合国际经济惯例,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因此,作为财政企业管理,首先要树立法治观念,转变传统的财政行政管理观念。WTO要求所有一切有关贸易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措施必须公开,并且在公布和施行之间一般要有一段时间间隔。在制定和修改政策法规过程中,要发扬民主,广泛征求各方面包括被规范对象的意见。因此,财政管理企业的政策法规(包括资金安排政策)必须公开,要使每一个纳税人享有一个信息对称的竞争环境。四是要积极制定既符合WTO规则,又适宜我国基本国情的积极的财政管理企业政策法规。
四、财务管理制度体制创新
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法则和加入WTO的要求,财政应尽快退出一般性竞争性领域的投资,以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江总书记在省部级干部WTO研讨班上指出:“要进一步转变企业职能,推进政企分开、政事分开、减小对微观经济活动的直接干预”。因此,随着市场经济的建立与发展,应尽快改革竞争性等领域企业行政性配置资源的体制,按照国有资本投融资体制改革的要求,创新国有资产收益分配体制。一方面积极实行国有股减持,优化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另一方面要积极参与做好其他民营企业家的改革改制工作。要在规范企业改制、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前提下,大力推进企业兼并联合,通过整体划转、参股控股、租赁承包、委托经营、外资嫁接、股份合作财务管理制度等形式,对民营企业家进行开放性重组。四是建立国有资产经营预算。国有资产经营预算是国家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国有资产经营预算符合WTO规则和国际经济惯例,其目标是实现国有资产收益的优化分配和国有资源的优化配置。为了从体制上防止国有资产权益继续以分散的隐蔽的形式流失,优化宏观资源配置,建立国有资产经营预算,是当前财政企业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各级财政部门要积极承担起国有资产经营收入的征管任务,将国有股减持等国有资本及其经营收入、企业性基金收入和其他各种国有资源收入一律纳入国有资产经营预算管理,发挥财政对国家经济宏观调控的职能作用。五是优化国有资产经营收入分配。将国有资产经营收入主要用于民营企业家的技术改造、科技创新、补充社保基金和经企业特别批准的新设民营企业家投资等方面。
五、财务管理制度理论创新
财政企业管理工作必须以建立现代企业财务管理制度中的国有产权管理为工作核心和法律依据、以企业国有资产与财务统一管理为原则来开展。现代企业财务管理制度的基本特征是“产权明晰、政企分开、权责明确、管理科学”。从前段的实际工作的情况看,在企业国有资产与财务管理制度问题上有一些认识误区和分歧。有的人认为,加强管理便会容易导致“一管就死”。但其实不然,其问题的关键是要把行政干预与产权管理分开。因为企业国有资产与财务统一管理是指按现代企业财务管理制度进行的产权管理,而不是指过去的下达财务指标等方面的行政干预行为。企业国有资产与财务必须由财政部门统一管理,是由国有资产与财务的经济本质特征与经济运行规律决定的,是强化财政部门职能作用的体现,是其他任何部门不可替代的。企业国有资产与财务必须由财政部门集中统一管理,不能政出多门,不能继续形成宏观失控的分散的隐蔽的巨大的资产流失局面。当前,无论企业经营方式、组织形式如何多样化,产权关系如何复杂化,都必须从国家投入到企业的资本及其营运抓起,抓住了民营企业家产权的管理,就抓住了企业国有资产与财务统一管理的“牛鼻子”。因此,既然要进行民营企业家财务管理制度,就必然要进行民营企业家的产权管理,并在产权管理方面有理论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