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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培训师观点:分析我国资产管理公司向存款保险公司的转型

吉宁博士 2015年12月11日 企业培训师观点

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提出加速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转型后,我国四大资产管理公司纷纷加快了商业化转型的步伐。从长远看,我国的经济发展会受到经济周期的影响,新的不良资产还会大量产生,因此保留专业化的资产处置部门是适应经济发展需要的。如果将四家转型后的资产管理公司的不良资产处置管理部门合并重组,纳入到未来的存款保险体系当中去,既能满足提升不良资产处理进度、提升保险基金回收效率的需要,又不会使已有的社会资源被浪费。

  一、转型路径

  (一)整合四家资产管理公司的资产处置部门,组建临时资产处置机构

  在存款保险机构还没完全建立起来时,可以先将四家资产管理公司商业化转型后剩余的资产进行资产清查和财务审计,对资产管理公司的运营绩效做出评价,吸取以往资产处置工作当中的经验和教训;而后按照优势互补的原则对原有的业务和人员进行整合,组建成为一家综合性的不良资产处置的临时性过渡机构,为将资产管理公司最终纳入存款保险机构做准备。在此期间应当继续处置剩余的不良资产,争取在将资产管理公司纳入存款保险机构前,将不良资产尽量处置完毕,完成国家赋予的使命。

  (二)完成存款保险机构内资产处置组织的设置

  随着我国存款保险制度的形成和存款保险机构的建立,可以将整合后的资产管理公司纳入其中,成为存款保险公司所属的专业化资产处置部门,并赋予其适当的独立性和充裕的资金支持,使它能够完成不良资产的清算、处置等职能,成为存款保险体系当中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

  按照我国金融改革的进程,我国的四大资产管理公司进行商业化转型之后势必会保留部分资产处置部门来解决剩余的资产处理任务并争取承揽政策性银行、地方中小商业银行等机构的不良资产处置业务。

  如果将四家资产管理公司的资产处置部门重组后并纳入未来的存款保险机构,就能够解决资产管理公司商业化不彻底的难题,这样既可以提升不良资产的处置效率,使不良资产的处置保持较低的成本;又能减少未来金融系统的不良资产处置机构,实现规模经济,节约社会资源。因此,重组四家资产管理公司的不良资产处置部门纳入到未来存款保险机构之中的转型路径,无论是从整个社会的角度,还是从存款保险机构和资产管理公司的角度,都不失为一个可行的方案。

  二、我国资产管理公司并入存款保险公司的可能性

  (一)拥有大量的专业化技术人员和丰富的资产管理、处置经验

  我国四大资产管理公司拥有包括律师、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在内的大量的资产处置专业技术人员,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占到员工总数的10%以上,人力资源储备十分丰富。截至2006年底,四家资产管理公司累计处置政策性不良资产12102.82亿元,累计回收现金2110亿元,此外四家资产管理公司还承接了一部分价值较高的商业性不良贷款回收业务并取得了不错的业绩,因此四家资产管理公司的工作人员在资产处置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在负责资产清算、处置职能的时候可以发挥重要的作用。而以上专业人员恰恰是未来建立存款保险机构必不可少的,存款保险机构完全可以将其中的员工吸纳进来,使自身开展业务更加顺利。

  (二)拥有大量的资产处置、销售渠道和分支机构

  我国四大资产管理公司在资产处置过程中均广泛建立分支机构,每家资产管理公司在全国各地都拥有20-30家的办事处,遍布我国的主要省份和地区。在历时十年的资产处置过程中,资产管理公司通过各地的拍卖行、民营资产管理公司、外资投行等机构处理了大量的不良资产,为加快资产的处置速度提供了很好的探索。未来的存款保险机构成立后,应当借鉴这一经验,加强与外部专业化机构的合作,提升资产处置效率。

  (三)吸收、学习到更多的先进资产处置经验和技术

  我国的资产管理公司通过与国际上著名的资产管理公司、投资银行等专业机构的合作,在运用多种创新手段处置不良资产方面,有着丰富的经验和成功的实践。例如2002年3月,华融资产管理公司与摩根士丹利合作组建第一联合资产管理公司,负责在七年的经营期限内处置完华融打包出售的价值108亿元的四个资产包。通过与这些国际化专业机构的合作,我国的资产管理公司提升了资产处置速度,并且学到了先进的资产处置技术,在资产回收率、资产处置速度等指标上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三、我国资产管理公司并入存款保险公司的必然性

  (一)资金来源稳定而充裕,可以有效提升资产处置效率

  国外存款保险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的资产处置经验表明,要想保持资产处置的速度,必须有强大的资金来源做支持。如果资产管理机构缺少充裕的资金,就会使得资产管理机构对不良资产的接管期延长,从而使接管营运成本上升。而我国的资产管理公司一成立就面临着用于资产处置的资金不足,不得不向央行借款并发行巨额的金融债券,较大的还本付息的压力严重威胁着资产管理公司的正常运营,使得资产处置成本较其他国家高出许多。

  此外还有经营管理过程中支付的人员费用、管理费用和业务费用等,都需要通过处置资产回收的现金流来消化。而并入存款保险机构以后,则可以通过筹集保费的方式来解决保险基金来源不足的问题,获得稳定的资金支持,并且可以通过收取差额保费的方式来控制投保金融机构的风险,提升投保资产的质量,降低资产处置成本,提升保险资金运行效率。

  (二)作为资产的债权人可以行使多种处置手段,降低资产处置成本

  由于资产管理公司和存款保险公司两种机构在续存期限、职能定位的不同,两个机构所采用的资产处置方式不尽相同。资产管理公司主要是为了应对金融危机或者金融改革而产生的,时间上的紧迫性使其在处置资产时更多强调资产的处置速度而较少关注资产重组,这样它就被迫放弃一些可能降低资产处置成本的重组方式而采用直接进行资产的转让,这就无形当中增加了资产的处置成本。而存款保险公司则拥有充足的时间去评估不良资产的状况并决定最合适的处置方式,可以更多地采用资产重组的手段。

  可以借鉴美国等国的成功经验,让资产管理公司与存款保险制度两者的优势相结合,如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并入存款保险机构后可充当“搭桥”银行的角色,即成立一家新的金融机构,购买并承接经营陷入困难银行的资产和负债,或者可以通过购买其普通股和认购其优先股,对金融机构实施增资,尽可能的减小金融危机带来的影响。此外资产管理公司并入存款保险机构以后,也可以利用较为充裕的时间来对接管的不良资产进行资产重组,通过整合相关资源、打包出售等方式为手中的不良资产找到一个好婆家,提升现金回收率。

  (三)彻底的解决原有公司治理机制不明,国家注入资本的归属、债务承担等问题

  在四大资产管理公司成立之初,财政部向每家资产管理公司注资100亿元人民币,并且为其负担员工工资。此外,为了解决处置资金的不足,中国人民银行向四大资产管理公司提供了5700亿元再贷款,四家资产管理公司也向商业银行和国家开发银行发行了总计8200亿元的金融债券。由于债务承担的政策并不明朗,在巨额再贷款和金融债券的最终处置方法明确前,

  四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很难进行彻底的商业化转型。如果四大资产管理公司全部转为商业化运作,则相当于利用国家的财政资金从事非公益性的经营活动,与国家经济体制改革思路即国有资本应当尽量退出竞争性领域,鼓励民营资本的发展相悖。

  如果将四大资产管理公司的一部分进行重组,并入未来建立的存款保险机构,则上述问题可以得到较好的解决。原来政策性不良贷款等历史问题导致的处置成本及所欠再贷款和金融债券纳入到存款保险机构,并由财政拨款逐年核销;商业性不良贷款导致的处置成本由存款保险保费来抵偿。国家注入的资本金一部分划拨到存款保险机构,承担化解金融风险、稳定金融秩序的职能,为社会提供了必要的公共产品,避免“与民争利”。

  (四)充分优化资源配置

  从整个社会的角度出发,若在未来的存款保险体系内新设立一个专业化资产处置部门,它的业务范围必定会和现有的四家资产管理公司相重合。同样都是由企业注资成立的机构,两个职能和业务都类似的部门在人员和机构设置上肯定会出现重复现象,不但发挥不出资产处置的规模经济效应,还会造成彼此之间的冲突和矛盾,这将造成社会资源不必要的浪费。

  如果我国未来采取强制性的存款保险措施,则存款保险机构会成为金融机构的不良资产的接管人和清算人。在金融系统健康运营的状态下,由于需要处置不良资产数量有限,存款保险公司的资产处置清算部门完全有能力独自承担这一任务,那么资产管理公司的作用就会被其替代,没有继续存在的价值。只有将资产管理公司的资产处置部门纳入到未来的存款保险体系当中,才能充分发挥其原有在资产处置经验、资产处置渠道等方面的优势,实现不良资产处置的最大收益。

About 吉宁博士

真正的实战派企业培训师,长期致力于人力资本、公司行为、市场营销、企业战略及领导力发展等组织实践与研究,数十年来参与及主持过的管理咨询项目累计逾千次;受邀主讲过的各类企业培训课程累计逾万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