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我国商业银行来说,操作风险是个新概念,但这并不表明我国商业银行中没有操作风险管理活动。事实上,各商业银行一直都有自己的操作风险管理实践,但一般使用“内部控制”一类的表述,而且,在多年内控管理过程中,各商业银行都程度不一地建立和制定了相关的管理框架、制度和措施。不过,相对于信用风险、市场风险管理而言,操作风险管理还缺乏识别标准、管理模式、数据积累等。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和金融开放步伐的加快,我国商业银行发展取得长足进步。但由于我国商业银行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相对滞后,风险防范长效机制尚未全面建立,特别是在操作风险管理上存在的问题依然较为突出。本文从分析我国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现状入手,就如何加强操作风险管理提出了初步思考。
一、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的涵义及基本分类
巴塞尔银行委员会对操作风险的定义为:由于内部程序、人员、系统的不完善或失误,或外部事件造成直接或间接损失的风险。一般而言,目前对操作风险的分类有两种方法。第一种将操作风险简单的分为人员因素引起的操作风险、流程因素引起的操作风险、系统因素引起的操作风险和外部事件引起的操作风险四类。第二种分类方法将操作风险较详细的分为七类,包括内部欺诈;外部欺诈;雇员活动和工作场所的安全问题;客户、产品和业务活动的安全问题;银行维系经营的实物资产损坏;业务中断和系统错误;行政、交付和过程管理等。
二、国内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现状
近年来,随着外部监管力度的加大和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意识的增强,国内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制度逐步健全、制度执行力得到加强,操作风险管理水平有了较大提升。主要表现:
一是内控组织体系初步形成。
各商业银行基本建立了由基层机构、业务主管部门、再监督部门共同组成的内控组织机构体系。
二是内控制度建设得到加强。
各商业银行按照建设现代商业银行要求,加大了制度建设的力度,对相关制度办法进行了清理和完善,细化了业务操作办法,增强了规章制度的有效性和权威性。
三是内控制度执行力逐步增强。
各商业银行在抓好制度建设的基础上,积极培育合规文化,加强员工思想教育,增强了员工自我约束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
四是强化了审计、监察部门的再监督职能。
各商业银行普遍开展了内部控制综合评价工作,定期检查、评价各分支行内控体系的建立健全程度和抵御风险的能力,寻找薄弱环节,提出整改措施。内部审计部门加大了现场和非现场审计力度,监察部门加大了执法监察和违规处罚力度。
五是加大了内控建设投入,物防和技防水平得到提升。
各商业银行在业务快速发展、盈利能力增强的同时,加大了对营业网点的内控投入,提升了商业银行操作风险防范能力。
但应该清醒地认识到,随着商业银行新业务的快速发展,新科技的广泛运用,加之商业银行改革力度加大,操作风险的表现方式更为多样化,操作风险控制的难度加大,操作风险管理面临的任务依然艰巨。
1.部分行对操作风险管理缺乏系统、全面的认识。
部分员工对操作风险的认识存在误区,片面认为操作风险就是人员因素引起的操作性风险,对操作风险缺乏整体认识和把握,导致操作风险管理上存在“四轻四重”现象,即重事后管理、轻事前防范,往往看重对已发生的风险采取事后的查处、补救措施,而对事前的防范和事中的控制措施关注较少;重个案查处,轻全面分析,从而造成同类案件多次发生;重基层操作人员管理,轻高层管理人员管理。特别是一些基层经营机构对操作风险管理面临的形势及危害性认识不足,存在重业务经营、轻内控管理的思想。更有甚者,为了所谓的发展业务,明知不可为而为之,搞政策变通,有章不循,甚至违章操作。一些基层行对各类问题的责任人处理不到位,“重检查,轻处理”,没能起到应有的警示和震慑作用。
2.缺乏对操作风险的战略规划和系统管理。
操作风险涉及面广,必须统筹规划,各相关部门应明确各自职责,并加强协调配合。但目前部分商业银行将不同类型的操作风险归由不同部门负责,没有一个协调部门,缺乏统一的操作风险管理战略,高层经理人无法清楚地了解银行面临的操作风险整体状况。在操作风险的管理手段上,过于信赖内部审计,忽视外部审计的力量。内部管理制度建设滞后,执行不力。电子化手段在操作风险管理中的适用水平较低。
3.内控机制不健全,制度落实不到位。
内控制度不适应新业务发展的需要,如综合业务系统推广应用后,相关内控制度建设不够完备,有时出现内控滞后或内控“真空”,以致高科技作案时有发生。制度执行意识淡薄,一些制度没有真正得到贯彻落实,违章操作问题依然比较突出。
4.内控岗位设置不能适应风险防范的要求。
近年来,几家大型商业银行加大了撤点减员力度,部分基层行在撤点减员过程中缺乏整体规划,导致一些营业网点人员紧张,在岗位设置和人员配备上很难达到内控要求。随着网点经营业务品种的增加,网点机构风险控制点相应增加,无论是人员数量还是员工素质都与业务发展不相适应。在少数网点仍存在一人多岗、一人多卡、主任混岗等内控制度难以落实的现象,干部交流、员工轮岗以及强行休假制度得不到很好的落实,存在操作风险的隐患。银行内部业务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与业务管理的规范要求存在一定差距,影响、减弱内控实施的有效性。
5.合规文化建设滞后。
受历史因素影响,部分商业银行历史包袱较重,管理基础还比较薄弱。部分商业银行网点较多,且比较分散,分布城乡,链条长,管理难度大。随着各项改革的深入,许多员工思想上呈现出矛盾性、多元性的特点,给内控建设提出了新的挑战。同时,我国四大国有商业银行都是由计划经济时期的专业银行转变过来,现代商业银行管理理念、管理手段尚在形成之中,部分干部员工的合规管理、依法经营意识还有待加强,自觉维护制度、遵守制度的合规文化氛围还没有广泛形成。
三、对加强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的几点思考
稳健经营、控制风险是商业银行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加强操作风险管理是商业银行全面风险管理的重要内容。商业银行在操作风险管理中应坚持“内控优先、规范操作、遵守制度、违规问责、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原则。所谓“内控优先、规范操作”,是指业务的发展必须首先考虑内控管理及风险控制的要求,业务操作必须坚持诚实守信、合规合法;所谓“遵守制度、违规问责”,是指在操作风险管理中,必须做到岗位明确、职责清晰、执行坚决,对违规操作行为应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所谓“综合治理、标本兼治”,是指操作风险管理工作涉及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在解决问题的同时,既要针对具体问题对症下药,也要研究治本之策。
(一)强化操作风险管理意识。
国内商业银行应借鉴国际经验,逐步建立起一套较完善的操作风险管理体系,这个体系应覆盖操作风险的识别、评估、监测、控制及报告等程序和环节,并在此基础上建立起操作风险管理的战略、政策和基本目标。要通过一定程序定期监测操作风险的状况,及时报告有关信息,敏感地反映操作风险的变动,以此形成有效的风险预警决策支持机制。要注重技术创新,积极推进操作风险管理工具的开发和运用。要进一步建立有效的内部信息交流制度和报告制度。商业银行除了定期召开风险管理委员会例会外,还应要求各专业部门将检查的范围及所发现的问题及时报送风险管理委员会,以便统一领导全行的风险防范管理。另外,应对信息交流和报告制度建立相应的规章制度,避免内部各管理部门从自身利益出发,隐瞒不报,或是对该项工作不加重视,而引发操作风险。
(二)提升操作风险管理层次。
操作风险管理是相当复杂的系统工程,强化操作风险管理应合理规划、逐步推进。根据西方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的实践,有关专家分析认为,目前各国商业银行分别处于操作风险管理的五个不同发展阶段上,分别是:传统管理—认识—监控—量化—整合。各个阶段的特征是:传统管理阶段,强调内部控制、同部审计,分离风险控制项目。认识阶段,设置操作风险管理人职位和操作风险管理组织机构,充分认识并定义操作风险,制定风险管理政策。监控阶段,制定操作风险管理的目标和统一的监控指标进行风险限额控制和风险临界指标分析,对业务流程进行风险监控分析和风险管理报告,加强员工风险管理培训。量化阶段,建立完善的风险损失数据库,制定量化管理目标,进行风险预测分析和警戒指标设置,建立以风险为基础的资本配置模型。整合阶段,建立系统化的风险度量和管理工具,建立风险指标和损失之间的相关性模型,跨部门的风险分析以及基于风险分析和资本实力考虑的保险策略。从我国商业银行当前操作风险管理的特征来看,有的尚处于传统管理阶段,部分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层次有所提升,但与量化、整合阶段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因此,我国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的重点是,在做实操作风险管理基础、做好传统管理阶段各项工作的基础上,逐步提升操作风险管理层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