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国企业品牌的营销理念和营销模式的实践
中国企业在学习欧美成熟市场的品牌理论时,不可能是照搬照抄的,中国企业品牌的营销理念和营销模式是基于中国特殊市场环境所产生的,或者说中国企业的品牌实践是在中国文化特质和现实市场环境的基础上所展开的。中国企业的品牌实践,一方面体现在消费品市场比较充分竞争环境下的品牌成长;一方面体现在行业垄断和组织市场较不充分竞争环境下的品牌成长。
二、中国企业品牌消费者市场:诸多品牌品行分离。
从市场的真实情境看,多数企业的品牌行为,处于物质属性和精神属性的背离形态,看看那些在每个阶段创造虚假伪劣产品和广告的“各种门”事件,什么“瘦肉精”、“地沟油”、“致癌物质”、“兴奋剂”、“性激素”,等等。也就是说在中国“过渡”、“转型”、“混合”的市场环境,品牌处于品与行、说与做、营与销、内容与形式、人本与利本、战略与战术、文化与作秀、信誉与造假、责任与逐利、伦理与拜金等等相背离的鱼目混珠的并存状态,亦即悖论式的龙蛇并存形态。这也是中国市场的品牌事实,也是不用理论证明的,看看那些大品牌企业在三聚氰胺事件中的表现,再看看它们的品牌宣传;看看那些上市公司品牌在每一次股市风险中信息披露的虚假行为。这是人们生活中感受得到的,经常发生的品牌行为,或者说中国绝大多数品牌在21世纪的开端10年,依然没有完成身心神合一的脱胎换骨。
三、中国企业品牌行业垄断市场:品牌背书与霸王条款。
对于那些能源、电力、金融、通信等垄断行业的大品牌们,它们可以把对公众的承诺、信用、理念变成美丽的词句,书写在“品牌承诺票据的背面”,但是再看看它们的霸王条款,消费者、客户们在它们面前永远那么渺小,任意被它们的霸王条款所规定着,没办法只能接受,愤懑只能化作牢骚,牢骚永远打动不了它们对利益的垄断。
四、中国企业品牌组织市场:品牌关系与利益潜规则。
组织市场的购买,永远是一块诱人的蛋糕,很多品牌集聚在这一市场,在这一市场久了的品牌,都懂得江湖规矩,这种规矩是一个潜规则的市场,人人心里明白,其实公众也明白,但是,人们无法撕破这一神秘的面纱,潜规则主导下的组织市场,导致一些跨国公司也频频进行“商业贿赂”。
组织市场是“暧昧”和“暧昧统一”的,即:“品牌交换双方关系处于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心照不宣的二元关系状态。一方面是利益关系驱使的交换行为,一方面又说成是品牌品质的交换行为。中国企业品牌理念和行为的真实运行处于不一致的状态,处于私下的别人看不到的利益交换关系状态;与此同时,人们都明白,但无法看见其私下真实行为,因而又在公开场合、面对公众的时候,从理论、伦理的正向关系上,说成一致化,表现为品牌的品行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