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是一种契约,是当事人之间依法确定、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市场经济要求公平有序地竞争,竞争的秩序要靠法规来规范。依法签定的工程合同是工程实施的”法典”、竞争的”规则”、运行的”轨道”。
三峡准备工程系指坝区供电、供水、交通、房建、场平及排水、茅坪溪改道等基础项目建设,它的建成为一期工程的全面施工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一:完成情况
准备工程完成的主要工程形象面貌:
(1)形成了以葛三220kv输电线路为主供,陈莲110kV线路为备用,总装置容量为12.6kvA的安全可靠的高压电源系统,建成了以陈家冲220kv变电所为中心,以左、右岸35kv变电所和35kv线路组成的供电网络系统。
(2)建成了左岸鹰子嘴水厂和右岸白庙子水厂,完成了两艘9万T/D水上水厂船的建造任务,总供水量达23.7万T/D。形成了左右岸供水管网。
(3)形成了三峡坝区通信网络、宜昌至三峡48km光纤系统,实现了与宜昌市公用网联网、电力系统微波联网直拨,建成了宜昌总部、坝区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中心、东岳庙及太阳包四个微波站点,形成了三峡坝区有线电视系统。
(4)建成了施工单位永久性办公、生活小区近10万m2,建成了设计、监理和业主的生活小区,还有配套的体育馆、游泳馆、坝区急救中心、购物中心、影剧院、培训中心、接待中心、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中心等,为三峡建设者提供了一个安全实用、安静舒适的办公环境,并且让广大建设者在工作之余有一个休息、娱乐的场所。
(5)完成了以江峡大道主干道为中心的华林、坝河、天鹅、陈坛及陈家冲路,形成了左岸的交通网络。完成了12、13、14、15、16、瓦窑坪及黎家湾小区的场平,完成了左岸排水系统的建设,满足了暴雨及汛期防洪要求。
(6)建成了田秋鱼、柳树湾、保税库等区域的轻钢仓库系统,完成了大象溪油库和庙垭炸药库改建工程,建成了坝河口环保公园及环保楼,改善了坝区的环境,增强了广大三峡建设者的环保意识。
二:合同特点
准备工程是为主体工程和其他工程服务的,涉及面广、点多,其合同具有自己的特殊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合同数量多
准备工程的合同项目,尤其是水、电、通信系统,受施工场地和设计进度的限制,采用大集团发包的方式非常困难,只能根据专业和工程的难度、工期要求等因素确定施工单位,选择的施工单位一般都专业性强、人员要求少而精、灵活便于调度,以随时满足整个三峡工程的进度要求为前提。这样,一个项目因施工地点相隔及分时段施工等原因,经常被切块、分割,必然造成合同项目在数量上变多。
2、合同项目投资少
准备工程由于受施工场地和环境的制约,工程一般比较单一,工程量也不大;并且大部分要求与主体和其他工程同步进行,不可能进行大规模的施工,这样造成单个合同的投资少。
3、合同工期短
准备工程大多属于临时工程,经常与其他工程相互交错互相干扰,往往厂、站、所已建成而管线受场地限制无法形成生产网络,不得不采取临时过渡的措施,按照整个工程的施工进度和施工方案调节相应合同的工期,造成的短期行为很多其合同工期都比较短,最短的只有几十个日历天。
4、台同量变更相对较大
准备工程施工时,一般主体工程的总体布局还不明确有时难免存在忙于应付供不应求的困难,对整体规划、合理布局考虑得比较少,所以在场地、时间上有时会与主体工程发生一些矛盾。为保证工程的顺利进展,准备工程在场地、时间等方面都要服从大局,因此有时要移厂迁站,改变施工方案,施工线路,导致设计变更,单项工程项目增多,工程量增加。
三:准备工程合同管理
1、招投标
按照三峡总公司的要求,三峡工程必须引入市场竞争机制,采取公开招标,公平竞争,公正评标的手段,选择最优的施工企业分项承包工程施工,准备工程也不例外。根据准备工程的特点,我们采用邀请招标和协商议标两种方式进行招投标,选择的施工单位专业性强,技术力量雄厚。
准备工程的招投标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由项目工程合同管理部门提出立项报告和招标计划,进行投标资格审查,发售标书,接收投标书,组织设计、监理、计划、合同、技术、物资、设备及相应的有关部门和单位进行评标,协助招标小组提出评标报告,最后由有关领导参照评标报告确定施工单位,签订合同。第二阶段对招投标的职责进行了划分,整个过程由计划合同部门组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项目工程合同管理部门只负责技术部分,评标、定标的程序不变。这样招投标工作更加规范,职责分明。
2、建设监理
准备工程的监理单位虽然不是通过招标产生的,但都是择优选定的,供水、供电项目的监理单位为葛洲坝水电监理公司,房建项目的监理单位是西北院三峡监理中心,全部土建及绿化项目的监理单位是利能公司多能监理部。监理单位根据工程情况,合理配备了相关专业的监理人员,适应现场和处理临时工程的能力都很强,在工程合同管理过程中发挥了一定作用,有效地控制了投资和工期,保证了工程质量。
3、工程合同管理
工程项目的工程合同管理是对工程合同管理的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进行监督检查的考核,对合同争议和纠纷进行处理和解决,以保证合同依法订立和全面履行,它贯穿于从合同签订、履行到合同期满直至归档的全过程。
准备工程的大部分合同都是和主体工程一样按基本建设程序进行的,经过立项、设计、招投标、评标、确定施工单位、签订合同、开工、竣工验收、移交并发挥效益等过程进行的,但在合同的办理程序上还存在几种情况:
①工程的设计已完成,工程量和价格正在审查,但由于工程需要就先开工,而后签订合同。
如接待中心大厦为保证截流时投入使用,部分电气安装工程的合同。这样的合同约占合同总数的8%。
②设计已完成,工程量和价格已审定,合同正在办理中,而在工程开工后才签订合同。
如部分绿化项目为了抢季节而采取这种办法。这部分合同约占合同总数的15%。
③在没有设计,也没有进行工程量和价格审定,完全是因为临时、紧急需要的情况下,工程先开工而后办理合同有关事宜。
如大江截流和总公司重大活动期间的一些供水、供电、通信及道路维护工程。这部分合同约占合同总数的5%。
准备工程的合同具有自己的特殊性,在合同的办理上也存在着一些不规范的问题,同时还具有单一的专业性,这样就给合同的工程合同管理带来了一定的难度。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