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中国式企业管理一直是一个有争议的话题。其实,企业要不要进行中国式管理,完全取决于实践需要。即要看即定的管理模式、管理工具和制度、决策在执行中是否出现了扭曲,而且是受中国文化制约的扭曲,即中国式扭曲。如果答案是肯定的,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校正,就可以称之为中国式企业管理。在这里,值得关注的是中国式企业管理中的扭曲,而并非是否适用中国式管理。
什么是中国式企业管理扭曲
我们知道,管理科学成果是人类共同的智慧结晶,管理工具应当是没有国界的。有关专家提出中国式企业管理这一课题的逻辑基础是,国外行之有效的管理工具引进到国内后,往往变了味。其实,“橘生淮南则为橘,生于淮北则为枳”的现象并非中国才有,比如在日本,一度就有“绩效主义毁了索尼”一说。
索尼虽然没有被“毁”,但是绩效考核在索尼的确产生过扭曲。索尼公司前常务董事天外伺朗说,索尼实行绩效管理后,问题不断。因为要考核绩效,必须把各种工作要素量化,人们在这上面花费了大量的精力和时间,而在真正的工作上往往敷衍了事。几乎所有人都倾向于提出容易实现的低目标,使得索尼精神的核心即“挑战精神”消失了。索尼公司内追求眼前利益的风气蔓延,最大弊端是搞坏了公司内的气氛。上司不把部下当有感情的人看待,业务部门相互拆台,都想方设法从公司的整体利益中为本部门多捞取好处。于是产品质量出现问题,在消费者使用时着火,索尼陷入“电池门”,仅当时一个季度就出现约1000亿日元的亏损。
由此可以看出,执行扭曲与一般的管理工具“水土不服”有所区别。如果说“水土不服”是决策者在引进管理工具时忽视了背景条件,那么执行扭曲主要是在执行中出了问题。问题的性质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属于理解错误,客观上出错;另一种则是故意的扭曲,实质上是一种博弈,深为经理人头痛的执行中的“变味”正在于此。另外,经理人将引进的管理工具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去的时候,进行一定的变通是必要的。但执行扭曲与必要的变通有明显的界限,执行扭曲是不正当的变通,背后有不正当利益的驱使。
“扭曲的玫瑰”并非中国所独有,但是不能否认的是,发生在中国企业里的执行扭曲相对较多,较为普遍,花样不断。一般说来,它们有一套似是而非的遁辞。中国式企业管理扭曲往往有较好的包装,比如标榜理论联系实际,从实际出发等等。将不正当的变通归责于环境的不理想、不规范。在似是而非的遁辞掩护下,执行扭曲具有很强的同化功能,被称之为潜规则,比较有“自组织性”。中国式企业管理扭曲的源头往往是那些实权派人物,或许他们不必亲自实施,只要有所暗示就可以了。实权派人物可以根据其权力的直接来源或者基础,形成一定的“圈子”,协同扭曲。问题发现后处理起来更纠结。中国式企业管理扭曲造成损失后,经理人往往会陷入情、理、法的旋涡之中,如果不能深度问责,只能跟着打“太极”。
根据上述特征,我们可以将中国式企业管理扭曲的表现大致划分为三类:一是执行作弊。这是一类严重的执行扭曲,基本上是挂羊头卖狗肉。比如打着资本运作的旗号,上演着空手套白狼的闹剧,与欺诈近在咫尺。二是传递误导。这一类中国式企业管理扭曲就是我们常常说的歪嘴和尚把经念歪了,只不过那不是口误,而是故意念歪的。三是激励博弈。这是经常性的中国式企业管理扭曲。当管理工具涉及人的问题时,往往是为了实施正反两方面的激励,但是令经理人尴尬的是,经理人所激励的,并非自己想得到的,总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被扭曲的文化背景
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当我们按照中国式企业管理的模式进行管理时,同样会产生扭曲,这是不以人们的善良意志为转移的。比如战国时著名军事家吴起,在战场上亲自为负伤的士兵吮脓血疗伤,爱兵如子,应当是中国式企业管理的典型案例。但是以当今经济和科技的发达,完全可以对员工有更多层次的人性化关爱,如果经理人一定要采取吴起将军吮脓血那样的具体形式,极有可能是形式主义。报载:某地的公安局政委到基层看望在酷暑下坚守岗位的一线干警,出于宣传的需要,安排了一支干警队伍列队等候这位政委。政委来了以后,接过工作人员递过来的白毛巾,给公安干警擦汗。照片见报后,引起人们的普遍质疑,认为“交警烈日下排队半小时等候被擦汗”纯粹是在“做秀”。毫无疑问,这位政委的擦汗“表演”难以真正体现对一线干警的关爱。
产生中国式企业管理扭曲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从文化背景来看,固然与传统文化有关,但是与上述例子类似的扭曲现象肯定不属于中国文化的正源,相反是对中国文化的误读。我们不能把对中国文化的误读算在中国文化正源的账上,尤其是对误读所造成的人格的扭曲,不仅不能作为中国式企业管理的依据,反而需要我们做一番正源清流的工作。比如有专家认为,中国文化的特征是中庸之道,因而中国式企业管理也应当坚持中庸之道。这到底是扬长避短还是以偏概全,就取决于我们对中庸之道的批判性认识。
在儒家经典《中庸》里有这样一句话:“不偏之谓中,不易之谓庸”。如果我们从字面上看,很容易理解成在矛盾着的两方面搞折中,这就成了一种中庸之“术”。如果用来指导实践,在解决矛盾时就是搞平衡,在人格培养上就是明哲保身。于是,不偏不倚就成了一部分人的处世圭臬。其实,当我们进一步思考时就可以发现,“不偏”的是什么,“不易”的又是什么,还有一个纵向的思路。在实践与道之间,“不偏”、“不易”的应该是道。“中”是射中,即不要偏离道的要求之意,体现着中国文化中的探索精神和执着的意志。如果说中庸之道已经产生了“术”的误导,使人们得鱼忘筌,那么我们就应该回到它的源头——道上来。
这并非在刻意美化传统文化,而是在承认,中华民族在为世界文明做出伟大贡献的同时,也形成了一种扭曲的文化背景。不同时代的人们都具有人性共同的弱点,只不过人性共同的弱点在扭曲的文化背景中有着特殊的表现。当代,尤其在改革开放之后,由于利益意识的觉醒和利益取向的多元化,更多的个体从依赖组织转向依靠个人或者小团体,出于生存的本能和团体体系的需要,在责任的承担方面总是避重就轻,利益分享则相反。碰到可以扭曲的条件就会尽可能地利用,扭曲的文化背景正可以使他们“如鱼得水”。我们强调这一点,是想指出:中国式企业管理扭曲与扭曲的文化背景虽然有一定的关联,但是后者不应该成为建立中国式企业管理的充分理由,经理人大可不必将改善管理的努力建立在迎合扭曲的文化背景上,否则自身的作用也会被扭曲。
校正中国式企业管理扭曲
管理中既然出现了执行扭曲,无疑需要校正。在校正中国式企业管理扭曲的过程中,我们将一些有针对性的做法和经验进行必要的归纳,称之为中国式企业管理,以区别于其它类型的管理,并无不可。但是由于执行扭曲是不断出现的,有针对性的校正不可能有固定不变的模式,对于中国式管理不必故作姿态或者削足适履。反过来说,行之有效的管理一定是一个校正中国式企业管理扭曲的动态过程。
首先,校正中国式企业管理扭曲应当防患于未然,“治未病”。
在中国式企业管理扭曲尚未出现之前,就要考虑到可能出现的扭曲情况,提供严格管理的样板,并且要让人们能够确信。商鞅在秦国推出新法令之前,特地在咸阳城徙木立信。向人们昭示自己执法绝不含糊,不会说一套做一套。尽管此举有树立个人威信之嫌,但是从厘清官府以前的失信,避免政出多门的陈陈相因的作用上讲,还是很有积极意义的。所谓“欲善其终,必固其始”,就是说要想使得一项管理举措取得预期的效果,从一开始就要较真。对于有可能出现的扭曲苗头没有预防措施,此后就难以控制。
其次,经理人在发现执行扭曲后要从校正自己的行为做起,“反求诸己”。问题虽然出在下级那里,根子往往在上级身上。曾国藩曾经说过“统将有一分龃龉,则营哨必有三分,兵夫必有六七分”,执行扭曲往往是决策扭曲的层层放大。在管理权威存在的情况下,其身正,其令必行,扭曲的可能性就小得多。“反求诸己”固然是一种个人修炼,需要体现“修、齐、治、平的个人价值”,但是这并非要求经理人为了“安人”、“大同合偕”,处处表现得像一个谦谦君子。管理必须创新,经理人个人可以“偏执”,但是在团队中不应当追求个人的特殊利益。
再次,校正中国式企业管理扭曲要持之以道,避免纠结于“术”的博弈。这里的“道”指的是商业文明的基本准则和管理本真,是和更大范围内的共同愿景联系在一起的。从管理艺术来看,“道”虽然有些“虚”,但是对于管理具有更大的适用性和覆盖面,具有具体的管理制度不可替代的作用。具体的管理制度无论制定得如何周密,都难以穷尽实践中各种复杂的情况;况且管理制度在理解上容易产生歧义,需要服从于道的统一。其中难以避免的缺陷只能靠“道”的影响力发挥作用。中国的传统文化并不缺乏制度意识,儒家的礼制精深博大,但是礼制的奠基人孔子认为,制定制度是一种退而求其次的办法,可见制度属于“术”的范畴,最终还是靠“道”发挥作用。
应当指出,当执行扭曲严重到一定程度时,已经无所谓中国式还是外国式,往往回天无术,只能接受兴亡周期律的现实。在可控的范围内则需要弃旧图新,即实行企业变革。在管理层面上讲,就是从“初一”重新开始,这在西方叫“重新洗牌”,让扭曲的惯性终止。这样一来,我们又回到了“治未病”的开端。由此循环往复,与中国式企业管理扭曲较真,才能推动管理事业的不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