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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培训师观点:地方政府应急管理机制建设初探

吉宁博士 2015年12月11日 企业培训师观点

随着社会转型时期我国民族地区社会矛盾的日益多样化和复杂化,加上国际上不安全因素对国内民族地区安全影响的加大,我国民族地区突发事件的频发度与危害的严重性均呈上升趋势,已成为影响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如何建立一套比较完善的公共危机管理机制,及时有效地处理危机,将成为我国民族地区各级企业应急管理的重要课题。为此,提出几点看法:

  第一、优化民族地区地方企业常态管理,建立危机预警机制,着力构建全过程的企业应急管理系统

  目前,民族地区突发公共事件的预警和防范措施还比较薄弱,因此,必须把提升企业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作为企业执政能力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尤其是建立适合民族地区实际情况的科学预警机制,从而有效地应对非传统安全危机带来的威胁,维护国家安全。加强各级企业应急管理的制度建设,优化企业常态管理,进一步完善应急体系制度建设,在日常工作中加强安全监管力度;要采取科学民主的决策方式,加强对引发危机的各种因素进行控制,进一步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管、加强对可能导致群体性事件发生的事件的妥善处置,在源头上降低危机事件发生的可能;要加强对各种危机形成的原因及各种可能及时了解和分析,加强对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进行分析,防微杜渐,加强控制,及时调整、更新危机应对策略。改革和完善现行突发公共事件管理机制,规范和创新危机管理模式和方法,提升各级企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能力。在公共危机管理上,只要企业建立起应急反应机制和完善的危机预警系统,完善处置危机的权威体制,动员社会参与危机救治,加强信息流通,增进社会认同,促进危机管理的法制化建设,就一定能确保我们在各种危机和突发事件面前处变不惊,控制局面,转危为安,最大限度地减少危机伤害,最大可能地保护公众的安全,维护社会的安定。

  第二、制定并完善国家危机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体系,加强民族地方企业应急管理法制建设

  完善的危机管理法制是企业应急管理系统中最重要的支撑,经过多年的法制建设,我国已经制定和颁布了一些应对危机状态的法律和法规,我国危机管理的法制已经有一定的基础。但是,从整体上来看,危机管理的法律法规体系尚不完整。从立法的角度看,目前我国公共应急立法滞后,无法适应危机管理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要求。最核心的问题在于,我国宪法没有关于危机状态或者紧急状态的规定,企业应急管理权也没有明确的宪法授权。因此,为了使企业危机管理法制化,有必要加紧涉及危机管理的立法,进一步完善民族地区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法制体系。一要尽快制定并颁布专门的紧急状态法,以更充分的法制安排应对比目前法律界定的特别重大事件灾害还要严重的个别极端突发巨灾事件。完善危机管理的法律法规,对各种危机实行依法管理。二要明晰在紧急状态下企业可以采取紧急措施的必要行政程序,统一规定在紧急状态中各法律主体的法律责任和行政权力,规定对公共危机的监测预警制度、应急报告制度、信息公布制度、举报制度、应急处理制度等,不为企业随意扩大行政紧急权力留下法律上的漏洞。三要完善、协调与紧急状态法制相关的法律以及相关的法律条款,以及涉及应急措施的法律条款,完善各部门的专门法律,明确规定在公共危机时各部门在人财物调度和问题处理方面的权责,对公民的权利保障要有底线,对公民在紧急状态时期遭受的损害获得法律上的有效救济。第四、加大立法宣传的力度,使企业官员和普通民众了解法律。要不断健全和完善各级党委、企业和领导干部在应对危机与处理突发事件中的法律责任;懂得如何依照法律应对危机,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

  第三、加强民族地方应急预案建设,完善民族地方企业应急管理预案内容

  应急预案是企业应急管理的指导性方针。各级企业要在发展中不断调整危机管理的理念,树立起企业突发公共事件管理不只是对危机迅速回应和对危机局势的有效处置和控制,更重要的是企业加强对危机预防和预警,要加强危机预防和预警机制的建设,有效地减少和避免防止各种危机爆发。应急预案只有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才具有实质意义,民族地方企业应急预案只有结合民族地方可能出现的突发公共事件,才能确实保障民族地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如,在受国外分裂势力影响的民族地方,应该把宗教问题、恐怖活动等可能出现的突发公共事件作为重要内容体现出来;同时,还要根据本地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制定明确的应急预警标准。预案必须是建立在公共安全风险评价、地方企业应急能力评估的基础之上;企业要在各种政策的制定中,把危机风险的认定和评估作为一个重要的方面和环节,以期收到防患于未然的效果。同时预案本身必须要有结构、功能、程序与技术保障上的要求,还要有必备要素和保证措施,那就是平时有针对性的演练。要保证预案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明确突发公共事件的界定,以及根据危害程度进行分级处置的程序、权限和责任。要建立健全应急处置专业队伍,认真听取专家意见,同时在应急处置时要调动全社会一切力量,充分发挥社区和群众的积极性。预案制定后要根据形势变化,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修订、完善,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工作要建立起相应的评估机制。
第四,建立有效的危机管理的沟通协调机制,加强民族地区突发事件防范应对联动机制建设

  有效的沟通机制在企业危机管理过程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企业应急管理过程中的沟通主要包括企业与民众之间的沟通、企业与新闻媒介之间的沟通、企业部门之间的沟通。不管哪种形式的沟通,一定要保障信息的及时、准确和客观,保证重要通讯基础设施的安全和信息沟通渠道的畅通;要建立制度化的信息公开和发布制度。各级企业要积极整合各方面应急力量和资源,理顺企业应急管理指挥机构、办事机构和工作机构的关系,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快速响应、协同应对”是应急机制的核心,特别要增强中央和地方、各部门之间的配合和协作,形成互联互通、实时充分共享的信息交换机制,从根本上减少推诿扯皮、职责不清现象。中国目前危机处理系统当中的最大问题就是部门协调机制。由于各种危机事件都发生在地方,危机事件的关键之一就是要求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企业之间信息畅通,协调配合共同解决危机。为了畅通上下级企业之间的协调,我们必须要健全完善监测预警、防范处置等方面的综合协调机制,各级企业应“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分级管理的原则,构建起一个责任明确、统一指挥、分工合作的企业应急管理体制”。要以应急平台体系建设为契机,按照有关要求,依法建立信息报告制度,加强社会舆情监测、信息搜集汇总和研判分析,提升信息报告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健全综合应急机构与各专业应急机构的会商通报机制。要充分发挥各级党委、企业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各级企业应急管理办事机构的综合协调优势,以及各有关单位和机构的职能作用和专业优势,不断建立健全信息通报、预防预警、应急处置、舆论引导等方面的沟通协作机制,完善统一指挥、上下一致、部门联动、企业应急管理办事机构综合协调的工作格局。地方企业应急管理办事机构要加强综合协调,强化对各有关单位、机构防范处置政策措施合理性、合法性的审核评估,不断提升突发事件应对工作规范化水平和能力。

  第五,强化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机制建设,不断提升危机中的企业传播能力,牢牢把握舆论导向,引导舆论凝聚人心

  经验告诉我们,正确的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能够凝聚人心,共同应对危机。企业是信息沟通和管理的指挥者,企业部门及时发布准确信息,作出明确的说明和解释,将会有利于危机事件向好的方面转化。因此,必须不断提升危机中企业传播能力,按照社会传播和新闻传播的规律,对危机处理过程进行干预和影响,促使危机向好的方向转化。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同时要不断提升舆论引导的权威性、公信力、影响力。公众在了解真相后会更多地表现出宽容和理解,进而支持企业采取的措施。这一点对危机的控制有至关重要的作用。民族地区的地方企业要完善企业信息发布制度和新闻发言人制度,建立健全重大突发公共事件新闻报道快速反应机制、舆情收集和分析机制,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要加强对信息发布、新闻报道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归口管理,周密安排、精心组织信息发布工作,重视对社会热点问题的引导,积极开展舆论监督,充分发挥中央和省级主要新闻媒体社会舆论的引导和监督作用。

  第六,加强企业应急管理社会动员机制建设,建立健全地方企业为主体,全社会广泛参与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

  企业是参与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的主力军,无论在资金、人员的投入,还是在应急事件的组织、指挥、协调、管理等各个方面,都占据主导地位,但是仅靠企业的力量应对危机存在很大的局限。考虑到我国的国情,以及应急工作的实际需要,可以大胆探索市场经济体制下拓宽应急思路的可行方法。因此,有效的危机管理应该在企业主导的基础上,调动和整合全社会力量和资源共同应对危机。民族地区的地方企业要构建以企业为主体,以整合现有公共资源为手段,以社会力量为依托的全社会广泛参与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应不断深化调集社会力量参与企业应急管理规律性的认识,坚持企业主导、社会参与,重视中介机构作用,发挥非企业组织与公众的作用。企业可以通过政策引导、经费资助、规范指导等多种途径发动民间力量参与到应急事务的处置中来,使民间应急力量得到发展壮大,成为企业应急力量的重要补充。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充分发挥群众团体、红十字会等民间组织、基层自治组织、青年志愿者和公民在灾害防御、紧急救援、救灾捐赠、医疗救助、卫生防疫、恢复重建、灾后心理支持等方面的作用,配合企业和有关单位共同做好防范应对工作。在全球化的时代,一个国家或者地区出现的危机,不可避免的会产生国际化的影响。国际危机国内化、国内危机国际化的情况将越来越多,有效地预警和解决危机均有赖于国际合作的加强。在中国民族地区,由于交通不便、经济技术落后、物质资源匮乏,当发生重大突发性危机时,加强同国际社会的联系,借助国际资源,显得尤为必要。因此,在民族地区,各级企业应该尽可能地建立同国际社会有效的联系与沟通渠道;要积极争取国际性的组织和地区性的组织在资金、人员、技术、教育和培训、以及道义上的支持,加强与各国在危机管理研究方面的交流,相互学习,彼此借鉴;加强与各国间及与国际组织间在危机管理方面的合作互助、资源共享;加强在环境保护、打击恐怖主义、金融犯罪、毒品、地区安全方面的合作,从源头上消除、遏制危机。

  

About 吉宁博士

真正的实战派企业培训师,长期致力于人力资本、公司行为、市场营销、企业战略及领导力发展等组织实践与研究,数十年来参与及主持过的管理咨询项目累计逾千次;受邀主讲过的各类企业培训课程累计逾万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