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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培训师观点:企业管理工作所得税税务筹划策略

吉宁博士 2015年12月11日 企业培训师观点

  在遵循税收法律、法规的情况下,为实现企业管理工作价值最大化或股东权益最大化,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企业管理工作自行或委托代理人,通过对经营、投资、理财等事项的安排和策划,充分利用税法所提供的一切优惠,对多种纳税方案进行优化选择的一种财务管理活动。

  企业管理工作所得税税务筹划策略

  一、纳税人的筹划

  根据《企业管理所得税法》规定,纳税人身份分为“居民企业管理”和“非居民企业管理”概念,以法人主体为标准纳税。居民企业管理工作承担全面纳税义务,就其境内外全部所得纳税;非居民企业管理承担有限纳税义务,仅就其来源于境内的所得纳税。并且采用了注册地和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相结合的双重标准来判断居民企业管理工作和非居民企业管理工作。注册地标准较易确定,因此,筹划的关键是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实际管理机构一般以股东大会的场所、董事会的场所及行使指挥监督权力的场所等来综合判断。《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将其定义为对企业管理工作的生产经营、人员、账务、财产等实施实质性全面管理和控制的机构。

  二、计税依据的筹划

  1、收入的筹划

  收入确认金额是在确认收入的基础上解决金额多少的问题。商品销售收入的金额一般应根据企业管理与购货方签订的合同或协议金额确定,无合同和协议的,应按购销双方都同意或都能接受的价格确定;提供劳务的总收入,一般按照企业管理工作与接受劳务方签订的合同或协议的金额确定,如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增加或减少交易总额的,企业管理应及时调整合同总收入;让渡资产使用权中的金融企业管理利息收入应根据合同或协议规定的存、贷款利息确定;使用费收入按企业管理与其资产使用者签订的合同或协议确定。

  但是,在收入计量中,还经常存在各种收入抵免因素,这就给企业管理在保证收入总体不受较大影响的前提下,提供了税收筹划的空间。如各种商业折让、销售退回,出口商品销售中的外国运费、装卸费、保险费、佣金等于实际发生时冲减了销售收入。因此,在计算商品销售收入中应尽可能考虑这些抵免因素,以减少计税基数,降低税负。

  2、扣除项目的筹划

  (1)工资薪金、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的筹划。企业管理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教育经费按标准扣除,未超过标准的按实际数扣除,超过标准的只能按标准扣除。因此,在准确确定工资、薪金合理性的基础上,尽可能多的列支工资薪金的支出,超支的福利可以以工资薪金的形式发放,工资总额增加,按工资标准计提的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教育经费准予扣除的金额也会随之增加,因而在减少所得税税负的同时还可以增加职工的教育和培训机会,改善职工福利,提升职工工作积极性。

  (2)业务招待费的筹划。依照现行的企业管理所得税法,企业管理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0.5%。其中,当年销售(营业)收入还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管理工作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25条规定的视同销售(营业)收入额,设定了双重标准。税法对这两个条件采用的是孰低原则。也就是说,企业管理工作发生的招待费,其中40%是肯定要交税的,而剩下的60%,还要看其是否超过了营业额的0.5%。如果超出了,要就超出部分缴税。因此,企业管理应避免招待费的过度支出。
  (3)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筹划。《企业管理所得税法》的规定,企业管理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出部分,准予结转以后的纳税年度扣除。虽然超出部分准予结转以后年度扣除,但扣除时间是多长,要看企业管理工作以后的经营情况,是一个不确定的因素。因此,从筹划的角度考虑,支出应尽量在限额内。

  税法将企业管理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进行合并按规定比例税前扣除,那么企业管理工作的部分业务宣传可以将自行生产或委托加工的印有企业管理工作标志的礼品、纪念品当作礼品赠送给客户,既达到广告的目的,同时又可以降低成本。
(4)对外捐赠的筹划。税法规定,企业管理工作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扣除。年度利润总额,是指企业管理工作依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计算的年度会计利润。虽说是限额扣除,但由于会计利润是以会计准则为标准计算得来的,可调控的空间比应纳税所得额大;另外,企业管理工作也可以结合自身情况,适度进行捐赠,这样既会对社会作出贡献,同时也可以扩大企业管理工作知名度,树立良好形象和声誉,为企业管理工作产品的销售和拓展市场都有积极的作用。

  三、税率的筹划

  现行的企业管理工作所得税法将内外资企业管理所得税率统一为25%,比原暂行条例的规定低8个百分点。除此之外,实施细则中规定有两档优惠税率分别为15%和20%。因此,企业管理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最适合自己的企业管理工作所得税税务筹划方案。

  1、小型微利企业管理适用20%的税率

  小型微利企业管理,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管理:工业企业管理,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其他企业管理,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所以,小企业管理可以考虑调整企业管理从业人数、资产总额和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使其符合小型微利企业管理的条件,从而适用20%的低税率。

  2、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管理适用15%的税率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管理是指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管理: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研究开发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规定比例;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管理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规定比例;科技人员占企业管理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规定比例;高新技术企业管理工作认定管理办法规定的其他条件。据此规定,高新技术企业管理可以考虑调整企业管理的产品(服务)范围、提升研究开发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例、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管理总收入的比例和科技人员占企业管理职工总数的比例等,使其成为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管理,从而适用15%的低税率。

  3、民族自治地方的企业管理

  民族自治地方的企业管理应缴纳的企业管理所得税中属于地方分享的部分,可以由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决定减征或者免征。因此民族自治地方的企业管理应积极争取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机关的支持,以享受减征或者免征所得税的优惠。

  四、优惠政策的筹划

  1、优惠年度

  合理选择企业管理享受减免税优惠年度,让企业管理的优惠年度分布于企业管理工作利润最大年度,从而最大限度地节约税款。对于新办企业管理,如为年度中期开业,当年实际生产经营不足6个月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选择就当年所得缴纳企业管理所得税,其减征、免征企业管理所得税的执行期限,可以推迟至下一年度计算。如果新创办的符合减免条件的企业管理当年实际经营不足6个月,而且能够预测到第二年的经济效益较当年好,则可以选择第二年为免税年度,这样享受到的优惠更大。

  2、投资地区

  改革开放以来,国家为了适应各地区不同的情况,相继对一些不同的地区制定了不同的税收政策,从而为进行投资地区的税务筹划提供了空间。投资者选择投资地点,除了考虑投资地点的硬环境等常规因素外,不同地点的税收差异也应作为考虑的重点。税收作为最重要的经济杠杆,体现着国家的经济政策和税收政策。因此投资者应选择既能减轻企业管理工作税收负担又能使企业管理获得最大经济效益的区域投资方案,作出投资决策。

  3、投资项目

  现行税制对投资项目不同的纳税人制定了不同的税收政策。国家实行税收倾斜的企业管理类型有国家科委主管的高新技术企业管理工作、民政部门举办的福利企业管理、街道创办的福利生产单位、安置“四残”人员的企业管理、水利部门举办的企业管理、农业部门举办的企业管理等。同时,税法还对下列产品实行税收优惠政策:对第三产业的发展项目,可按产业政策在一定期限内减征或免征所得税;“老、少、边、穷”地区的新办企业管理工作,可在3年内减征或免征所得税;企业管理事业单位进行技术转让,以及在技术转让过程中发生的与技术转让有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的所得,年净收入在30万元以下的,暂免征收所得税。投资者应综合考虑目标投资项目,结合税收优惠政策,合理筹划。

About 吉宁博士

真正的实战派企业培训师,长期致力于人力资本、公司行为、市场营销、企业战略及领导力发展等组织实践与研究,数十年来参与及主持过的管理咨询项目累计逾千次;受邀主讲过的各类企业培训课程累计逾万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