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是企业、事业单位的重要财产,然而在企业、事业单位的经营管理中经常被忽视。固定资产从会计的角度划分,固定资产一般被分为生产用固定资产、非生产用固定资产、租出固定资产、未使用固定资产、不需用固定资产、融资租赁固定资产、接受捐赠固定资产等。
一、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薄弱环节分析
1.缺乏规范的购置、保管和使用制度
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在管理上无章可循。一是固定资产不能做到及时入账,尤其是房屋等建筑物。行政事业单位的资金来源主要依靠财政拨款,由于财政资金的不足,部分建筑物匆忙上马,资金缺口得不到及时补充,施工单位代垫款项过多,发生的财务纠纷较多,不能及时进行工程决算,发票也不能及时开出,以至于有些固定资产已完工多年,还没有及时入账,导致固定资产的账实严重不符。二是购入的固定资产(或接受的固定资产)不入账。对于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接受上级主管部门无偿配送的固定资产等,由于没有发生资金往来关系,在接受时没有做增加固定资产账务处理;一些行政事业单位对收缴或没收的固定资产和以收取固定资产实物的形式收取的赞助费,不按有关规定上缴财政,直接留用或被有关人员据为己有,单位对此没有任何管理,形成账外资产。
2.缺乏行之有效的监管考评机制
一方面,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管机制,导致固定资产的盘点不及时,出售、报废、转让固定资产不按规定的程序办理,以至于有些固定资产早已不存在,单位却一无所知或即使知道也不加以处理,形成长期挂账,造成有账无物,在财产清查时形成财产损失。另一方面,由于行政机关不需核算固定资产使用效益,固定资产管理效果与单位和部门业绩考核不挂钩,因此各单位和部门以及员工对固定资产管理重视程度不够,管理意识有待加强。应该说,相当多的行政机关都或多或少地构建了一些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但却没有构建固定资产管理的测试和评价体系,其导致的后果是制度制定得不合理、存在差异以及差异原因不明等。对人的行为也存在负面影响,导致人们对制度不够重视。对固定资产进行考评,能够提升制度执行力,进一步深化固定资产管理。
3.缺乏明确的固定资产责任管理制度
在平时的财务管理中,多数行政事业单位只注重对有严格的财务开支制度规定的单位公用经费的管理(例如对经费的开支权限、开支标准、差旅费的开支标准、集体福利等方面的规定较多而且较为具体和明确),而对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和规定不健全,只在会计账面上做出反映,缺少实物登记账;资产领用没有记录,手续不完备,造成固定资产管理责任不明确,不能把固定资产管理的责任落实到单位和个人。
4.固定资产管理信息共享程度较低
资产信息化管理体制是一项基础工作。目前各行政单位虽然已经建立了固定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了计算机化管理,但其中存在的一个问题是信息共享程度较低。一是各行政单位之间信息不沟通;二是各单位内部固定资产管理的监管部门、使用部门、维修部门之间的信息脱节。信息没有达到共享,获得信息的成本较高,直接影响了固定资产的管理效果。
二、问题存在的原因
1.企业有关部门重民营企业家的资产管理轻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管理
由于人们片面地认为行政事业单位是“吃皇粮”的,一般不具有经营性,固定资产就不存在保值增值的问题,因而在核算上流于形式,既不计成本也不提折旧,在管理上多做文章就更谈不上了。
2.部分事业单位的负责人看重政绩和形象工程
片面追求资产的增值,脱离实际,在大型设备的购置引进上,不进行科学预测和论证,盲目上项目,致使项目引进后,业务开展甚少,经济效益低下,投资成本无法收回,给单位背上了经济负担,给国家造成了资源浪费。
3.部分单位负责人对国有资产管理意识淡薄
从行政事业单位的特点来看,由于行政机关的经费由国家和企业负担,其性质与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企业存在本质区别,固定资产不提折旧、不计成本,导致行政机关在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基础工作的意识方面比企业薄弱。一些事业单位的负责人将工作分为一线和二线两部分,存在重一线工作轻二线管理的倾向,把国有资产的管理放在次要的位置,思想认识上“重进轻管”、“重资金,轻实物”。
三、对策分析
1.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加大监管力度
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鉴于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特殊性,应加强对其管理。一是制定和完善资产管理办法、增减审批等规章制度,使每个单位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便于操作。二是开展经常性的监督检查,逐步建立正常的监督制约机制;要通过检查工作,不断探索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新模式、新方法,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做到单位资产管理质量与财政拨款相结合,从而促使单位自觉履行《会计法》,认真做好固定资产的核算和监督工作,有效改善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薄弱状况,实现行政事业单位财产的保全和合理、节约、有效的使用。
2.建立固定资产管理问责制
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应坚持谁使用、谁管理原则,实行固定资产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物尽其用。为此,要在行政事业单位建立资产问责制,做到在资产配置、资产使用、资产处置等各个环节都有人管理、有人负责,能及时发现问题、处理问题。一方面,行政事业单位财务部门或固定资产管理部门严格履行固定资产价值管理和日常管理职责。既要做到固定资产明细账定期与固定资产卡片进行核对,期末会同资产管理部门组织固定资产清查盘点,保证账、卡、物相符,又要做到从编制固定资产预算、计划采购、验收入库、登记入账、领用发出到维修保养、处置等各个环节的实物管理和财务核算。另一方面,固定资产使用部门或使用人要承担相当责任。实行固定资产管理问责制,要将每一件固定资产确认到具体使用人,并明确各单位领导、资产管理员、资产使用者的职责范围。
3.完善资产管理内控制度
制度化管理是搞好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重要手段,要管好用好固定资产,必须做到有章可循、有章必循、违章必究。各单位应根据自己的实际,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订各种资产的采购管理制度、审批论证制度、验收制度、核算制度、处置制度、效益分析评价制度和资产管理责任制度。坚持先入库后领用、先鉴定后报废、先报废后购买的原则,规范资产采购部门、保管部门、使用部门、记录部门的权利与责任,严格购入(含自制、捐赠)、领用、报废手续及凭证传递制度,建立各部门既分工又合作、制约的资产管理内控制度,确保资产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
4.采用过程化、作业化方法管理固定资产
过程化、作业化固定资产管理方法的关键是将固定资产划分到各个作业中心,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规范固定资产的业务操作和管理流程,完善档案保管体系,运用信息化的手段将各个管理过程记录下来,形成固定资产电子档案,留下可便捷追索的线索。具体内容是:对固定资产实行价值形态和实物形态的管理。财务部门或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要在固定资产账下,按照资产分类账户进行金额核算,资产管理或专管员要按照资产的类别、品种、规格、型号、存放地点或使用人设置明细分类账户和实物卡,在进行价值形态管理的同时,做好实物形态的管理,做到物尽其用,充分发挥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最大效益。对于固定资产的购置、维护保养、大修、报废、处置、内部转移等,都要在严格按照有关规章制度办理的同时,在固定资产金额账、实物账、固定资产卡片上作及时、系统全面的反映。及时做好对账和盘点工作。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财务管理部门和使用部门,应每半年对一次账,盘一次点,以便做到账账相符(财务金额账与资产管理部门实物账核对相符)、账卡相符、账实相符,对于清查盘点中发现的问题,应查明原因,追究有关单位或个人的责任,以严肃财政纪律,同时编制有关固定资产盘盈盘亏表,按管理权限报经国资局或本部门主管领导批准后,调整固定资产账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