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态旅游的标准
“生态旅游”(ecotourism)一词最早由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特别顾问、墨西哥生态学家谢贝洛斯·拉斯喀瑞(ceballous-Lascurain)提出,[1]目前的生态旅游定义不下百余条,虽然对生态旅游的精确含义还缺乏一致的见解,但研究这些定义我们可以发现它们还是具有一些共同点,就是关于检验生态旅游的标准得到了基本的认同。生态旅游管理应该有如下标准:
1.生态旅游是一种旅游方式
生态旅游是一种旅游方式,不是一种经营管理方法、旅游管理理念或原则。生态旅游由于具体的旅游目的、方式等不同而有别于其它旅游方式,但仍然是一种旅游方式,它具有普通旅游产品所具有的共性。
2.生态旅游以自然为主要对象
从各种定义中,所有生态系统定义都涉及了自然环境。生态旅游(ecotourism)其前缀“eco(生态)”通常源自“生态学”或“生态系统”的含义,这些定义,往往都提及了生态旅游应是以“自然为基础的”,但也包涵了与自然环境相联系的文化因素,这是因为一方面世界上几乎不存在完全不被侵蚀的自然环境,总是或多或少地承载着许多人类“文明”侵入痕迹,我们要想区分开一个环境中“文化因素”与“自然因素”是相当困难的。另一方面,在自然环境中综合了文化因素,将更有助于向生态旅游者提供更全面、更真实的体验,更好地理解自然和文化唇齿相依的人类生存环境,从而给生态旅游者以更好的环保与可持续发展教育。当然,生态旅游中的文化因素往往居于次要地位。
3.生态旅游以可持续发展为前提
所有的生态旅游必须是可持续性的,这一观点源于布兰特夫人(Brundtland)的报告提出的可持续发展的概念,即:“满足人类当前需要的发展不应剥夺后代满足他们自身需要的能力。”生态旅游注重环境保护和旅游管理,强调保护当地资源,特别是保护生物的多样性和生态系统的稳定性,维持资源利用的可持续性,包括对旅游企业在技术和旅游管理方面的专向性要求,也包括旅游者的行为有利于维护并促进旅游环境的生态平衡。
4.旅游管理中生态旅游以“教育性”为核心内容
生态旅游是一种感受自然过程中接受教育的旅游活动,生态旅游的定义通常包括教育、学习或欣赏因素。[1]人们在欣赏生态资源及与自然密切相关联的文化资源,感受大自然恩赐,乃至体验自然环境变化的过程中,进一步认识到大自然是生命的源泉和人类发展的基础,从而学会热爱自然、尊重自然,增强保护自然的意识和责任感,自觉接受自然知识、环保和可持续发展教育,提升公众保护自然的意识。
二、生态旅游认证的紧迫性
1.生态旅游存在的主要问题
与生态旅游开展较早的国家相比,我国的生态旅游才刚刚起步。目前,我国很多地方开展的生态旅游,从实质上讲只是以风光旅游和野生动植物观赏为主,还不能称为真正意义上的生态旅游。我国在生态旅游实践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对生态旅游认识不清目前,我国对于生态旅游的内涵的研究还存在一定的分歧,现有的生态旅游定义不下百余条,学者们不同见解的研究思路有助于一个学科的发展,是学科走向成熟的必由之路。然而对于业界而言,从如此众多的定义中去理解真正意义上的生态旅游是困难的。何况,我们不能奢望经营者花大量的时间去研究生态旅游的理论。于是在实际经营中“,变形”的生态旅游时有发生。因此,对概念理解的偏差,在“现象的”生态旅游与“期望的”生态旅游之间出现了相当大的差距。不少人对生态旅游的理解仅仅停留在走向大自然,而忽视了生态旅游的环境教育和文化保护意义,或者把生态旅游与自然旅游、绿色旅游、探险旅游、可持续发展旅游混为一谈。这种认识上的误区直接导致生态旅游产品市场定位不清晰以及把传统大众旅游的开发方式和经营旅游管理方式套搬到生态旅游区,造成一系列的生态问题。
(2)生态旅游环境破坏严重生态旅游开发对于自然环境的破坏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由于规划开发不当造成的生态系统破坏;第二,游客过度进入超过环境承载力造成破坏;第三,消费者进入以后产生的垃圾污染没有得到很好的回收和处理而造成的破坏。目前,有关开展生态旅游对环境造成破坏的报道常见于各种媒体,更有甚者,一些自然保护区违反有关旅游管理条例,在缓冲区甚至核心区内开展生态旅游活动。[3]还有一些地区大兴土木,大造人文景观或超载经营,破坏了自然景观。如云南的玉龙雪山就曾因兴建索道,砍伐了数千平方米的原始森林,再加上游客的大量涌入,导致小气候的变化,使原本终年积雪不化的雪山出现了夏秋两季雪山无雪的现象。
(3)生态旅游被当作追求利润的金字招牌通过发展当地经济从而更好的保护生态环境是生态旅游目的所在。因此,促进当地经济的发展成为生态旅游的又一个重要目标。生态旅游是通过吸纳当地企业和个人参与生态旅游产品的开发以及经营与旅游管理、通过生态旅游利益的回馈机制甚至通过旅游业的发展和生态旅游产品的开发实现当地对资源利用方式的转变,从而促进当地的产业结构调整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最终达到开发一方,造福一方的目的。可是在现实发展中,很多地方没有认真到研究开发的可行性,而是把生态旅游当成了一种标签和市场上招徕客源的幌子,以迎合旅游者向往自然、回归自然的心理。甚至,有些企业为了自身的经济利益,利用生态旅游概念上存在争议的机会,在主观上有意识地曲解生态旅游含义。打着生态旅游的幌子,干着破坏生态的活动。虽然,在生态旅游发展的初始阶段,这种做法一时间吸引了众多的“眼球”,获得了可观的经济收益,但是这种做法不仅对旅游者产生了误导,还严重损害了当地的声誉,造成环境的永久性破坏,不利于当地旅游业的长远发展,更有悖于生态旅游发展的初衷。正如世界旅游组织秘书长弗朗加利所说“,不能把生态旅游看作是一时流行的时尚或者是骗人的把戏,而应当把它看作是发展未来旅游业的有生力量”。
(4)环保与可持续发展教育内容无法落实生态旅游的一个主要内容是旅游者主动追求以环保与可持续发展为主要内容的教育和学习,从而达到自觉保护自然的目的。因此对生态知识的普及教育应该是生态旅游活动的关键环节,也是生态旅游区别于一般传统大众旅游的一个关键因素。但是,目前我国的生态旅游开发远未达到这样的标准。首先,缺乏必要的环保与可持续发展教育设施。即使有,大多也以知识讲解标牌的形式出现,而且许多设施已经陈旧不堪。同时,设施所提供的知识内容也残缺不全,挂一漏万,展示手段更是保守落后、形式单调,无法满足游人的需要,旅游者往往乘兴而来,扫兴而归,牢骚满腹。
其次,缺乏专业人员。真正意义上的生态旅游对产品设计有专业化的要求,技术较为复杂。既懂生态学知识和旅学习知识,同时又能正确把握生态旅游内涵的专业人才缺乏。[3]生态旅游区的许多导游不能把地质地貌的形成、动植物的分布及保护区生态系统的意义等自然知识讲解给游客,而是牵强附会,胡编乱造,达不到让游客认识自然、增强环保与可持续发展意识的目的。
(5)社区有效参与程度低造福当地社区,帮助当地居民解决就业和发展,本是生态旅游的应有之义,也是国内外许多学者的共识,但目前的情况并不乐观,许多地方在发展生态旅游时,社区有效参与程度低,带动当地经济发展的潜力远没有发挥。第一,生态旅游产品不以追求单纯的利润为目的,因而见效慢,在生态旅游产品开发过程中往往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而有发展生态旅游资源条件的地方,往往经济落后,当地企业资金缺乏,这直接影响其开发规模和投资能力,丰富的资源优势无法转化为现实的经济优势。这种宏观环境,要想通过有限的生态旅游活动来带动当地居民就业和促进经济的发展,有“杯水车薪”之感。第二,通过引进外资开发起来的景区,当地企业往往让利较多,社区利益难于保障。第三,我国生态旅游的开发是依赖于自然保护区、国家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等资源基础的。以自然保护区为例,保护区的建设在某种程度上限制了当地社区对资源的利用,由于我国自然保护区旅游管理经营合一的体制原因,社区还未真正参与到生态旅游发展中去,[4]当地人参与的主要形式只是停留在卖些旅游纪念品的阶段,这种散兵游勇式的参与又导致市场旅游管理混乱,有时候还给游客留下了极其恶劣的印象。此外,生态旅游要求高素质专业化的从业人员,而很多生态旅游区尚未建立起生态旅游从业人员的培训教育体系,使当地居民因缺乏相应知识而难当重任。
2.生态旅游管理认证的意义
从国内外经验来看,生态旅游的发展有较严格的认证标准。正反两方面的很多事例都说明,缺乏科学、完善的认证制度,就没有真正意义上的生态旅游,而在生态旅游认证制度比较健全的国家或地方,一般同时也拥有生态旅游战略、规划、法律条例等完善的制度体系,从而能够使生态旅游在一个严格的制度框架内进行。中国是WTO成员,必须在WTO的规范下开展国际合作,中国具有丰富的生态旅游资源,旅游也将全面融入到世界旅游业发展之中,公平参与其竞争。可见,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生态旅游认证制度已经成为当务之急。
开展生态旅游认证对生态旅游的经营和旅游管理,以及对我国生态旅游的发展都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1)为旅游经营者规划和发展其自然或生态旅游提供一个标准;(2)为旅游经营者提供实施生态可持续发展的指导;(3)为经营者不断提升服务,达到最佳经营标准提供机会;(4)为经营者可以在市场营销材料中使用的公认标志;(5)为保护区旅游管理者和消费者确定真正的自然和生态旅游经营的方式;(6)作为保护区旅游管理者促进经营者不断提升服务,减小环境压力的工具;(7)帮助当地社区使用利益最大化,负面影响最小化的综合的旅游活动工具;(8)一个基本的环境教育和信息交流与传播工具。(9)一个为世界所公认的通行证。
三、我国生态旅游管理认证的可行性
1.社会各界对实施生态旅游认证有了一定的共识
随着生态旅游的深入发展,生态旅游逐渐出现“泛化”现象,业界开始反思生态旅游带来的负面效应,提出要规范生态旅游的发展而推行生态旅游认证制度是重要途径之一。11月在北京举办的中国生态旅游论坛会上,由社会各界代表共同发表的“关于中国生态旅游发展的倡议书”里提出,旅游行业组织应与企业相关部门、社会团体一道,根据我国生态旅游发展的实际,抓紧制定针对旅游公众和旅游经营者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适当借鉴国际经验,抓紧研究制定有关生态旅游的认定、认证制度,确保生态旅游沿着正确的轨道发展。
2.国家相关部门长期重视旅游标准化工作
自20世纪80年代中期旅游业列入国民经济产业的组成以来,我国已制定和颁布了16项旅游管理及评估标准(包括11项国家标准和5项行业标准),内容涉及旅游区(点)、饭店、交通、导游人员服务、旅游规划等各个方面,是世界上颁布和制定旅游业标准最多的国家,这些标准的制定为旅游业的快速、正常发展提供了依据,同时也为生态旅游认证制度中的标准体系构建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3.国际组织、企业和科研单位的推动
随着生态旅游的广泛实践,一些在生态旅游方面实践较好的企业,希望通过认证来推动企业理念的传播,促使自身的企业文化得到更广泛的认可,进而达到宣传和营销的目的。一些国际生态旅游认证机构开始在中国开展工作,也将推动我国生态旅游认证制度的建立,如“绿色环球21”先后在中国举办了三期“绿色环球21可持续旅游标准体系”培训班,并有一批专业人员获得绿色环球21《可持续旅游标准体系精通资格证书》,成为绿色环球21授权的咨询师。同时,国内有关科研单位开始对生态旅游认证进行专门研究,相关杂志上陆续刊载了关于生态旅游认证的介绍与研究文章,这些都为生态旅游认证在中国的推行提供了理论的支持。
4.中国其他认证的开展为生态旅游认证提供了坚实基础
在我国,质量认证和环境旅游管理体系认证已有很好的经验,并逐渐被大众认可,人们在消费过程中逐渐把产品是否通过认证作为衡量产品性能的一种标志,这对以后生态旅游认证的推广非常有益处。尤其是国内不少风景区参与的ISO14001等环境旅游管理认证体系与生态旅游认证有不少相通之处,[6]这为生态旅游认证的实施提供了经验借鉴。
5.推行生态旅游认证是旅游业发展到现阶段的内在要求
在经过20多年的高速发展之后,我国旅游市场已逐渐走向成熟,旅游者对旅游的认识也逐步加深,旅游活动由观光型向渡假型演变,旅游产品也由数量型向质量型转变。作为旅游业可持续发展最佳模式之一的生态旅游也由概念走向市场,并将逐渐成为旅游消费的主流。而“生态旅游泛化”的阴影将严重制约着我国生态旅游的持续健康发展,业界急需为生态旅游“正名”,通过生态旅游认证这种公正、公开的方式对生态旅游“去伪存真”,让那些真正的生态旅游产品能让旅游者“买得放心”。因此,生态旅游认证满足了旅游业发展到现阶段的内在需求,能够保障生态旅游业的健康发展。
6.国外生态旅游认证的经验提供了很好的借鉴
目前,WTTC发起的“绿色环球21”国际生态旅游认证标准是旅游业影响较大的生态认证制度。澳大利亚1996年就开始了全国生态旅游认证项目(NEAP),它是最早实行全国性生态旅游认证的国家。西欧很多国家也有自己的绿色标签。哥斯达黎加、危地马拉、爱沙尼亚、厄瓜多尔等国也都有自己的认证制度,亚洲的韩国也通过建立可持续生态旅游的规范标准,来帮助生态旅游经营者和消费者更好地了解和比较生态旅游的内容和质量。斯里兰卡为了发展生态旅游,企业和旅游部门对所有环境保护、民族风俗活动、导游讲解内容、游客通道和设施都制定标准并定期进行监控、检查和评估,以保证符合生态旅游可持续发展的要求。菲律宾也颁布了生态旅游标准。国外生态旅游认证在认证机构、法律效力、结构体系、内容设定以及管理模式和相关制度方面的经验为我们提供了很好的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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