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国家投资项目管理审计监督,是法律赋予审计机关的重要职责。近年来,为了改善我市的投资环境,市企业加大了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建设项目具有投资大、公益性明显等特点,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了巨大的贡献。但从审计情况看,投资领域仍存在建设程序不规范、招投标欠完善、合同签订和管理薄弱、工程超概算、投资效益不高等问题。按照边实践、边总结、边提升的工作思路,现提出十个问题意见和建议,供作参考。
企业投资项目管理问题一、关于基本建设程序问题
企业投资必须严格按规定程序决策和审批。按照市企业关于企业投资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凡使用企业预算内资金、专项资金和企业统借统还资金或批准单位贷款企业承诺还息或还本付息用于项目建设的,都要列入投资计划管理。凡列入企业投资计划管理的项目,建设单位一律严格执行以下基本建设程序:编制项目建议书,提出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报市发改局批复立项;根据市发改局批复的立项规模和建设标准,委托有资质的建设单位编制初步设计和项目总概算,报市发改局审查并批复;按照批复的初步设计和项目概算,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施工图设计,并按市企业相关规定由有关部门予以批准;按照《招标投标法》及相关规章的要求,到市发改局领取招投标方案核准表,填写后报市发改局核准;根据核准的招标方案,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招标标底,按照核准的方案进行招投标;在办理其他相关手续后开工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后,编报竣工决算,由市审计部门进行审计把关认定。列入投资计划的所有新建项目,必须履行上述程序。对不经过上述程序的,一律不能开工;硬性开工的,一律不予拨付资金,造成的损失由建设单位自行负责。对当年计划下达后,又经市委、市企业或有关会议决定新开的项目,也必须严格按上述程序运作。
企业投资项目管理问题二、关于强化投资概算的硬性约束问题
概算是项目设计、招标和施工的依据。当前,需要企业投资办的事情很多,而企业资金有限,对列入企业投资计划的项目,相关部门应加强投资项目管理。首先,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控制投资规模问题,在编报项目核算时,要把施工中可能出现的情况考虑周密,不要有漏项;在委托设计时,要按批准的标准和规模进行,不要擅自提升。其次,在建设施工中,因不可预见因素,确需改变已批概算的,要先写出调整概算的申请,经发改部门和审计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后方可实施。要与监理单位加强现场管理,尽量减少签证。第三,在编制竣工决算时,要加强审核,杜绝高估冒算,虚报工程造价。凡未经批准擅自超投资概算的项目,要停止建设,限期整改。
企业投资项目管理问题三、关于资金拨付问题
加强资金的约束控制是提升投资效益、减少资金浪费的重要环节。市企业确定的项目,建设资金的拨付采取由市企业财政→工程建设单位的方式,拨付金额由市责任部门依据工程建设进度向市发改局提出方案意见;对市直接承担的项目,建设资金的拨付采取由市财政→工程建设单位的方式,拨付金额依据工程建设进度按照市企业分管领导签字同意的方案意见执行。拨款应实行季度资金调度和拨款单制度。发改局会同财政局根据项目资金需求,参照责任部门的方案意见和市财力筹资可能,按照先急后缓的原则,分季度安排拨款计划。进入季度拨款计划的项目,责任部门持发改局的拨款单到财政部门办理拨款手续。
企业投资项目管理问题四、关于包干项目问题
投资计划中安排的包干项目,有的是补助包干项目,有的是总额包干项目,无论哪一种,都不能超过确定的包干数。市企业项目前期管理办法文件都对此做了明确的界定,文件明确要求发改部门在审批项目概算之前要委托中介机构对概算进行审查,批准的概算数就是包干数,一次定死,不再突破。对包干资金的管理,也不是定多少就给多少。市企业研究投资计划时确定的企业投资包干数,是建设项目企业投资的最高限。概算审批时,如果原先建设单位申报值与实际概算审批值相差太大,报大建小高套包干资金的,原定的包干数也要相应调减。在资金拨付时,对全额包干项目,根据工程进度拨付。项目竣工决算审查前,资金控制在70%以内。如果审结值小于包干数,按审结值拨款,若审结值大于包干数,则按包干数拨款。对补助包干项目,要先落实自筹资金,不落实到位的,一律不批概算,未按程序办理而自主开工的,不予安排企业投资。企业资金在拨付时,对争取到市企业资金以外的,先少量安排一部分前期资金,待市企业资金以外投资到位后,市本级投资在控制限额内再视情况逐年安排到位,建设单位在报批项目概算时,将自筹资金和争取资金到位的真实有效证明文件、全部的原始件向发改局提供。凡落实不了自筹资金的,市财政补助资金将不安排。
企业投资项目管理问题五、关于项目招投标问题
建设工程实行招投标是节省建设资金、提升投资效益的有效途径,也是加强廉政建设、推行政务公开的重要措施。为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招投标,市发改局和市企业其他部门应进一步加大监督力度。一是加强招标方案的审核。凡是列入企业投资计划的项目,未经核准招标方案或企业采购方案的,不得进行招标或采购。在核准招标方案时,该公开招标的必须实行公开招标,该企业采购的要全面实行企业采购。这就要求牵头责任部门的建设单位在项目组织实施中,早作安排,统筹考虑,按程序运作。二是加强对招标过程的监督。招标要严格按照批准的规模、内容和形式进行,坚决杜绝项目在招标时突破概算、改变建设内容、变更招标形式现象的发生,保证招投标公开、竞争、透明,确保招标实效。三是对一些简易的突急的个体项目可试行简易办法操作。四是试行最低投标价中标制度。投标企业只要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按照自身技术管理水平自行定价、自主报价,投标价格最低的前几名入围最后的竞争,由专家评审,最终科学合理地确定工程不低于成本的最低报价,经评审投标价格最低的只有一个,如果没有充分理由否定,只能由他中标。五是企业投资项目的规划、设计、监理、概算编制、工程预决算审查等需要中介机构办理的事项,也都要试行最低投标价中标,以降低企业投资的管理成本。
企业投资项目管理问题六、关于试行限额设计问题
控制建设工程成本,首先应从设计开始,因为设计是工程项目付诸实施的龙头,是控制基本建设投资规模,提升经济效益的关键。一定规模的工程都要进行设计招标,通过招标进行多种设计方案的技术经济比较。优选设计方案是技术指标和经济指标有机结合,实现功能适宜,技术先进,经济合理。中标的设计单位要实行限额设计,按照批准的建设标准和概算投资建设设计。这一点,各项目单位一定要向设计单位讲清楚,把好关,严格执行好市企业限额设计管理办法。凡因扩大规模、提升标准进行设计,致使工程在招投标和企业采购中超概算的项目,必须在批复的投资概算范围之内重新设计,重新进行工程招投标和企业采购。凡不重新设计的,取消项目立项,不予安排市企业投资,已拨的前期费,予以追缴。项目规模必须服从投资规模,工程设计必须服从投资计划。
企业投资项目管理问题七、关于制止工程转包问题
转包和违法分包必然导致工程偷工减料,是导致劣质工程的主要原因之一,也是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重要原因之一。因此,必须高度重视,加大力度,坚决予以禁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建筑工程市场秩序的清理整顿,对转包和违法分包的施工企业,采取严厉的处罚措施。项目单位要加强投资项目管理,严格对中标企业的监督。如果发现企业投资项目出现转包和违法分包,发改、财政部门先停止建设项目拨款,责成建设单位限期整改,出现工程质量和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项目单位和初始中标单位的责任。
企业投资项目管理问题八、关于工程项目变更问题
工程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受各种主客观因素和不确定因素的影响,会产生内容各异的变更,这对于工程项目,都是不可避免的,但工程项目作为一种特殊的产品,单位工程和分项工程之间存在紧密的内在工艺联系,频繁的工程变更既打乱正常的作业顺序、又导致工程项目投资的失控以及引发合同纠纷和争端。要控制工程建设项目变更,必须严格执行市企业项目变更审批办法,切实加强工程建设项目变更的措施。一要改变企业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由部门直接自行管理的方式。二要加大监理对工程建设项目变更的评估、审核。通过专门机构或专门人员进行工程建设项目变更管理,可以有效地防止企业投资项目中的违规行为,尤其是防止业主与承包商、供应商之间的串谋行为。三是工程监理可直接参与设计阶段的监理工作,为了维护投资方的利益,国际上常见的做法是监理公司直接参与设计阶段进行全面监督。据专家称:如果一个工程建设项目在设计阶段监理就参与进去,一般可推出80%的错误和不必要的变更;据悉美国没有施工图和竣工图之分,施工图一旦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就不能变更。
企业投资项目管理问题九、关于项目审计问题
加强审计监督,是对企业投资项目最终确定投资金额确保企业资金正确合理使用的重要措施。目前我们的做法是由财政局、审计局根据项目的大小进行分工,分别由财政局委托中介机构、审计局部分组织中介机构对建设工程竣工决算进行审计。应该说初步实行了必审制,但风险较大,原因是一次审计。从长远来看应该要有二次把关,一次审核一次审计,确保项目最终投资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而且在竣工决算审查审计完成之前,项目建设资金的拨付比例应严格控制在70%左右,以此保证审查审计结果的落实。审查审计也必须限时完成。施工单位要在竣工后一个月内,向项目法人或项目建设责任单位提供决算报告和完整的附件材料;项目法人或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在收到决算资料给予核实后,及时提请审查审计,审查审计应在更短的时限内完成。切实避免项目决算审核久拖不定,防止由于时间过长情况变得不清楚,造成决算不实的问题。
企业投资项目管理问题十、关于加强项目督察问题
为保证企业投资计划的顺利实施和廉政建设,必须加强对项目进展情况的检查和督察。一是应对工程项目实行月督察制度。每月项目单位和责任部门要将项目上月进展情况报市发改、财政、监察、审计,重点写明项目完成工作量进度、资金使用、工程质量、廉政等问题,从而及时准确全面掌握项目情况。二是加强监督。尽快建立企业投资项目责任追究办法,由监察部门牵头组织,对实事工程及其他企业投资项目进行不定期督察。要对包括审批程序、勘察设计、工程招投标、工程进度、工程监理、工程质量、资金使用、概算控制、廉政建设、竣工验收等多个方面,特别是对工程招投标、资金使用、质量控制、廉政建设等几个关键问题进行重点督察。对督察中发现的问题,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实行责任追究,属于违法违规的,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和司法机关处理。通过加大督察力度,促使相关单位、部门强化管理责任,堵塞漏洞,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和投资项目管理水平,加强投资领域廉政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