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104号”文件规定要求,为落实集团公司退市企业资产变现,确保退市资金来源、确保退市工作进展顺利,特制定以下企业资产管理意见:
退市企业资产管理一:退出企业资产变现和资金来源的管理
按照退市方案搞好企业资产管理,整体退出市场企业的各项资产能够变现的必须按规定程序和方法变现。变现收入全部用于分流安置职工,清偿各种债务,确实不能变现的资产,应该做封账处理,移交给直接上级单位管理。
退出企业应该单独设置会计科目核算企业取得的分流安置资金,并分别设置房地产转让收入、车辆设备转让收入、政策资金收入、上级调剂收入、其它资金收入等明细科目,分类核算退出资金。
退出企业必须按照上述会计科目的先后顺序,详细核算取得的退出资金。
退市企业资产管理二:房产和土地所有权转让的核算与管理
由集团公司采取系统内部收购完成土地上划的,应将集团公司拨付的收购款作为退出企业房产土地变现收入,计入退出企业会计账内,用于分流安置职工。
集团公司与公司、公司与企业存在账户资金拨付关系时,其资金用途数量、拨付时间均应一致。不一致的以集团公司拨款情况为准进行账务调整。
集团公司与企业之间拨款数额以土地收购协议为依据以实际拨款为准。
退出企业资产变现数大于退出开支总额的,其超出资金(剩余资金)应由集团公司在退出企业范围内统一调剂使用,退出企业应正确反映、核算剩余资金上缴情况。
退出企业向系统外转让土地房产的,以合同价格作为转让收入记账。所取得资金上缴集团公司时,通过往来账目进行核算,并根据转让收入冲销退出企业账内的房地产记录。
退市企业资产管理三:车辆设备变现收入的核算
退出企业采取在系统内部定向转让变现方式变现资产时,按照评估价格收取变现资金,所得资金用于分流安置职工,未收取资金或采取空转方式的不属于变现资产转让行为。未取得实际资金收入的,其定向转让属于无效行为。
退市企业资产管理四:长期投资的变现
退出企业必须收回长期投资,并进行账务处理。企业收回投资时,被投资企业应同步办理企业工商变更手续,变更投资人。
退市企业资产管理五:不良资产的核算
退出企业应该对应收账款中的呆帐、坏帐,财产清查中清理出的损失挂账以及潜亏挂等不良资产进行进一步清理核对,继续按挂账办法处理,待封账后移交给上级单位。
退市企业资产管理六:剩余资产的核算与管理
剩余资产是指虽已经列入退出方案,但无法变现的资产。剩余资产应该列入移交清册、封账处理后移交给上级单位。集团未进行收购,又没有其它变现途径的土地房产应按剩余财产处理,封账后移交给上级公司,上级公司承担化解债权债务责任。
退市企业资产管理七:分流安置费用核算与管理
退出企业按照一委两局批准的企业分流安置职工方案中确定的项目和数额支配分流安置资金,要做到专款专用,不得超出方案规定的数量和项目列支,更不准截留挪作他用。退出企业应按照退出方案有关项目设置会计科目和单独账薄,对实际发生的分流安置费用进行明细核算。
企业要按照方案批准的偿还职工费用明细表和实际支出的金额计算实际偿还数,并计入相关会计科目。企业要根据已经偿还职工的债务数量进行账务处理,冲减或转销企业原有财务账内所记录的历史欠账。
退市企业资产管理八:债权的核算
企业对各类应收账款要加强追讨工作,收回的资金应全部用于分流安置职工。对暂时不能清收的债权要按照“帐结案存”的管理规定,在做好备查记录的基础上做封账处理,移交给上级主管单位。上级主管单位行使追偿权,并享有追偿收益。
对确实无法收回的债权,如对方单位已经破产,债务人已经死亡的在取得有关证明后,可以做销账处理。
退市企业资产管理九:各类债务的核算与清理
1、属于企业历史上拖欠银行、投资公司的贷款要在真实核算贷款本息的基础上,进行封账处理;
2、企业历史上拖欠的养路费和历史上拖欠各类税款在清理后进行封账处理;
3、企业内部单位之间、单位与个人之间的债务与债权要按照分流安置职工方案批准的偿还拖欠款项的项目和数额,以及实际情况进行转销的账务处理。企业内部上下级组织之间的往来要根据企业退出、组织机构解散和注销的情况进行核销的账务处理。
退市企业资产管理十:退出企业拖欠的敏感性债务处理方式
敏感性债务应由退出企业负责偿还,未列入退出方案的对外单位或个人欠款,区别以下情况处置:
1、退出企业有存续经营收入的,由企业和其上级主管单位筹集资金解决;
2、没有现实经营收入,但企业退出后有剩余资产的,应通过剩余资产变现取得资金解决;
3、退出企业既无经营收入又无剩余资产的敏感性债务应封帐处理,在销壳时通过法律手段解决。
退市企业资产管理十一:计划外破产企业的清算与移交
计划外破产企业的破产财产按照人民法院通过的债权人会议决定进行处置,计划外破产企业依据法院破产终结裁定,去税务部门注销税务登记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销营业执照。
计划外破产如有剩余财产也应按照整体退市企业财产和财务处理办法,对各项财产登记造册,连同全部会计档案移交给上级单位,企业公章作废后也一并移交上级单位。
退市企业资产管理十二:整体退出企业账务封存与移交
退出企业在完成关闭银行账户、剩余资产清理、会计账目清查调整后,应编制封账时的资产负债表,对会计记录进行冻结和封存,对会计核算中产生的原始凭证、记账凭证、会计账薄、财产移交清册、会计报表进行整理、装订,统一编号造册,并整理编制会计档案目录和交接单,向上级单位办理移交。
退市企业资产管理十三:关于退出企业存续经营、转移核算问题
困难企业转让全部资产之后,原有企业经营核算的主体应随之转移,利用剩余资金组建的新企业要尽快申请办理纳税登记,取得开票资格,停止使用退出企业发票。退出过程中取得的经营收入,减掉税金和成本后的所得,应全部用于企业分流安置职工。
退市企业资产管理十四:企业资产管理工作的责任
退市企业资产管理、变现工作,依然坚持以公司为责任主体的工作要求。退市企业未销壳前要在公司的领导下,按照集团公司的统一部署要求清查资产、管理资产、落实资产变现,负责解决企业一切未了事宜。在企业销壳后,要按照此规定要求,将剩余资产和封存账目移交上级公司,由公司按照上述规定处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