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饭店投资已经成为热门创业投资项目,然而由于饭店业中投资者、经理人和特许经营者之间的关系错综复杂,目前存在的可供投资者选择的模式还很多,以下整理了六种饭店经营管理模式的资料,供投资者们借鉴。
模式一:
饭店完全由投资者来进行管理和经营,但通过加入一个或几个饭店联盟获得营销和预订方面的支持国内的一些饭店在完全由投资者经营和管理的同时,选择加入诸如世界一流饭店组织(LeadingHotelsofTheWorld)、世界小型豪华饭店组织(SmallLuxuryHotelsoftheWorldLtd.)等饭店联盟的方式获得营销方面的支持。
这种模式的优势在于选择加入饭店联盟所支付的费用要远远小于加入某个特许经营联号系统,而且饭店自身的品牌不必发生改变,可以保持相当的独立性。但是由于饭店联盟不像饭店联号那样给饭店全面的营销支持,饭店自身营销能力的强弱和品牌知名度的高低成为了选择这种模式的饭店成功与否的关键因素。此外,如果自身没有一个良好的管理队伍的话,这类饭店的发展会受到很大的限制。
模式二:
投资者选择由独立的饭店经营管理公司或联号管理公司管理饭店,再加入饭店联盟在饭店投资者没有饭店业管理经验的情况下,选择专业的管理公司管理饭店成为一种较好的选择。但是,投资者必须将饭店的管理权让渡给饭店经营管理公司,对饭店经营管理的控制大大降低。而且,聘请专业的饭店经营管理公司往往需要支付高昂的管理费用和人员开支,使饭店的经营利润受到侵蚀,此时,管理公司的选择和管理合同的谈判变得十分重要。选择了饭店经营管理公司以后,投资者面临的一个问题是如何扩大饭店自身的影响,增强营销能力。这种情况下可以选择加入饭店联盟的方式参与到更大范围内的促销、常客优惠计划、信用卡优惠折扣等活动中吸引到更多的客源。
模式三:
饭店投资者可以成为某一个饭店联号的特许经营受许方,使用其品牌,但由自己经营管理饭店一些饭店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管理经验,对客服务已经达到了很高的水平,但是由于品牌的知名度较低,限制了饭店客源的进一步扩大。这时加入某一个饭店联号,受许使用其品牌,可以利用这个饭店联号的品牌在整个市场上的广泛影响力提升自己的销售能力。一般来说,这种饭店由于没有将管理权让渡给外部的管理公司,投资者对饭店仍可以实施严格的控制,让渡出去的仅仅是饭店的营销权,所给付的也仅仅是与饭店客房数量比例关系固定的特许经营费用,不会随饭店经营状况的变化而变化。对于管理水平很高的饭店来说,这种模式是迅速扩大自身影响的一种有效方式。
模式四:
饭店投资者不同任何外部公司产生任何关系,采用自己经营、管理的方式运营饭店,也就是选择作为单体饭店(IndependentHotel)存在这种单体饭店的经营模式在我国最为常见,目前大量的国有饭店都采用了这种方式。这种模式的好处在于,饭店投资者可以从所有权、管理权、营销权等各个方面对饭店进行严格的控制,如果饭店投资者有良好的管理团队、知名度很高的品牌形象及完善的营销系统渠道,饭店可以获得良好的发展,并且,这种模式可以使饭店投资者得到饭店经营所产生的所有利润。
但是,这种单体饭店无法获得通过网络化经营实现的规模经济,在提升品牌知名度和扩大营销渠道方面存在很大困难。在国外,随着各种形式的饭店集团的发展,大型饭店集团凭借其强大的品牌及营销优势对单体饭店施加了巨大的压力,大量单体饭店纷纷加入某个饭店集团的系统。在欧美等饭店业发达的国家,单体饭店在饭店业中的比重不断降低。
模式五:
选择带资管理合同,饭店经营管理公司参股饭店,成为联合投资者一些饭店经营管理公司在和饭店业主签订管理合同的同时购买饭店的部分股权。这种方式的优点在于将管理公司和饭店捆绑到一起,防止饭店经营管理公司做出不利于业主的决策。同时,饭店经营管理公司可以在饭店的战略计划制定过程中起关键作用,减少战略决策失误而给业主和管理方带来损失的可能性。虽然目前进入中国市场的国外饭店集团大都只是单纯提供管理服务,不介入饭店的产权投资,但是也有一些饭店公司在提供饭店经营管理合同的同时通过参与股权投资的方式加强对被托管饭店的控制能力。
模式六:
饭店的投资者可以通过某种一揽子协议,或者在和某个饭店联号签订管理合同的同时又和这家饭店联号签订一份特许经营协议,即:一家饭店可以同时接受一家饭店联号提供的两类不同的服务——管理服务和品牌及相关营销服务目前,诸如希尔顿、喜来登等大型的饭店公司既可以向饭店投资者提供饭店经营管理服务,同时又可以向饭店投资者提供饭店品牌特许经营服务。各个不同的饭店公司所提供服务的功能、特色、费用是各不相同的,在这种情况下,一些饭店投资者往往选择最有利于自身的组合方式,由不同的饭店经营管理公司分别提供不同的管理服务和品牌许可服务。
但是,我们认为,这种选择往往忽视了饭店品牌和其管理服务中所蕴涵的紧密联系,因为大部分知名的饭店品牌在很大程度上都是通过其管理风格、特色体现出来的。因此,我们认为,饭店的投资者在选择饭店品牌和饭店经营管理公司的时候,最好能选择同一家饭店公司。在饭店业的实践中,投资者可以和饭店公司签订两份合同,也可以和饭店公司签订一份总括性的管理合同,特许经营的相关内容同时包含在管理合同中,也就是通过一个一揽子的管理合同同时得到一家饭店公司能提供的两类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