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银行经营原则中,安全性被置于首要位置。这是因为,没有稳健的经营行为,各项业务就难以得到健康发展。随着金融自由化、全球化和金融创新的发展,以及由此所带来的复杂环境对银行风险管理的手段、内容和机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就需要各家商行作出更多的探索和研究。
一、加强对银行风险管理的认识,高度重视银行风险管理的开展。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民营企业家改革的不断深入,国有商业银行面临的经营环境发生了很大变化,市场竞争渐趋激烈,金融风险日益突出。在这种情况下,商业银行积极改革、努力探索,不断深化对风险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并逐步把风险管理提到发展战略的高度来认识。其中重要的一条就是建立以尽职调查、审贷分离为核心内容的科学的授信决策机制,扩大银行风险管理的涵盖范围,实施全面风险管理。银行风险管理在发展战略中的地位更加突出。
二、以不断深化信贷体制改革为突破口,努力建立全方位的银行风险管理体系。
(一)实施统一授信,防范客户信用风险
客户统一授信是指,按规定的程序确定某一非金融企业客户在一定时期内对银行信用的最高承受能力,并以此作为以地客户提供授信的依据。其主要内容包括四个层次:一是建立银行内部掌握的客户资信评价体系,定期根据客户的财务报表和行内掌握的其他资料,对授信客户的信用状况进行评级;二是根据客户的信用等级核定客户的风险限额;三是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对客户的各种授信实行统一管理,通过统一授信监控达到控制客户信用风险的目的;四是在实施客户评级的基础上,向客户提供授信额度支持,提升授信业务运作效率,加强金融服务。
客户统一授信制度的实施,能建立起一套较为科学的金融风险防范指标体系,为控制客户信用风险提供了理论依据,逐步成为银行识别、评价和控制客户授信风险的一种有效手段。
(二)加强授权管理,控制决策程序风险。
加强对各类授信业务的授权管理是银行风险控制的重要手段之一。贷款授权管理的主要内容是:银行作为一个整体,强调一级法人观念,没有上级行的授权或转授权,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做出授信决策;总行作为授权主体,就有关授信业务向总行有关行领导和部门、各分行授权;总分行作为受权主体,同时也是转授权主体,向本行有关领导和部门、下级分支机构进行转授权;二级机构向辖内机构进行再转授权;等等。上级行根据下级行所处经济环境、领导班子的经营管理能力、资产质量、执行总行规章制度情况等,对下级行进行授权或转授权,并对其执行授权制度情况进行监控和及时调整。
适应银行风险管理范围的扩大,能将授信业务授权管理的对象由原有的单一的贷款业务扩大到包括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保函和保理授信业务、消费信贷的全方位的授权管理。为配合授权管理制度的实施,各家商行应根据授信资产质量、经济效益、资产规模、风险管理水平和经营环境等因素自行作出评估,以为上级行提供参考。
通过授信业务授权管理,一方面建立起一套规范的授权管理制度,各级机构在各自的权限内叙做授信业务,超权限的报上级行审批决策,有利于风险的集中控制;另一方面,各行所在地经济环境,各行领导经营管理水平、资产质量等情况,客观上反映了各行叙做业务的能力和风险大小,上级行对之进行监控和动态调整,能够从更高的角度识别和控制授信业务整体风险。
(三)严格贷款三查,控制具体项目风险
除了对客户的综合评价外,授信决策的另一个重要基础是对项目本身的评估,银行须制定统一的授信评估管理办法、评估软件、评估操作手册等一系列规范文件,明确了各级行、同级行各有关部门在授信评估、审查中的内容、责任、权限、规范了授信审查的标准格式,克服了随意性,为科学决策提供了有力依据。
贷后检查和管理是授信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的重要组成部分。贷后管理的内容包括:通过授信信息系统等途径,动态监控企业所处的经营环境和内部管理情况的变化,包括国家政策变化、行为发展变化、市场或产品生命周期变化、企业主要管理人员行为有无异常或不利变动、企业内部管理是否出现混乱或不利消息增多、企业是否涉及大额不利诉讼、企业是否出现重大投资失算,等等。同时,对企业与银行交易方面的情况也要动态监控,包括是否发生企业存款持续减少、票据拒付、多头借贷或骗取贷款、银行索要的财务报表等资料不能按时报送或回避与银行的接触等。在此基础上,判断授信资产的风险状况,采取相应措施,确保授信资产安全。
在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明确职责并规范操作规程的基础上,上级行定期组织力量检查或抽查授信项目审批手续的合规性、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的完整性、放款条件落实情况及放款的统一的管理情况等,针对检查出的问题提出指导性整改方案。同时,上级行还要加大对下级行执行规章制度和银行风险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不断提升全行风险管理和控制水平。
(四)加强资产保全,化解存量资产风险
不良资产是阻碍商业银行各项业务健康发展的重要因素,资产保全是银行风险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首先,成立专门的资产保全部门,负责监控资产质量及其变化情况,对业务部门和下级行的保全工作实施总体规划和统一管理;其次,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和责任制度,明确了授信过程中各部门及人员的责任,同时制定了清收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各级授信业务部门和资产保全部门的相互关系和工作分工,建立清收奖惩机制,加大清收力度;第三,利用授信信息监控系统,按月对各项授信信息进行监控,对资产较差的分行、不良贷款大户进行重点监控,总行相应部门与重点清收行建立重点联系制度,协助各行进行清收;第四,建立和规范呆坏帐核销制度,对符合呆坏帐核销条件的不良资产,积极核销,同时为强化风险意识,吸取呆帐贷款形成的教训,从呆帐项目中精选案例,对各级信贷人员进行教育和培训,提升其业务素质;第五,积极贯彻国家政策,对符合条件的授信资产实施债转股和剥离,减轻银行经营负担。
三、积极借鉴国外同业经验,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和深化风险管理
(一)不断健全风险管理的职能,迈向统一大授信
国外大银行一般都设有专门的风险管理机构,管理的范围不仅包括全球金融机构客户和非金融机构客户统一授信额度的审批、调节和监控,还包括投资业务;不仅包括信用风险,也包括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等。有的银行风险管理部门实行垂直领导,增强了风险控制能力。国外的银行更加注重对各种风险总量的整体分析、风险转移和规避,在风险管理部门内有人专门从事地区、待业产品等各项风险分析和研究工作,集中制定内容详实的信贷政策,指导业务发展。具体每笔业务的贷后管理由业务部门承担,风险管理部门通过网络信息进行总体监控,并定期(一般按季度)进行内部稽核和外部审计来跟踪项目或客户的授信情况,进行事前的风险控制,如项目或客户财务状况或其他情况出现问题,风险管理部门将会立即通知业务部门采取保全措施。
风险的统一管理是国际大银行的普遍做法,便于金融风险的集中控制,能够使银行承受风险与其市场定位、收益等目标协调一致。我国商业银行实行风险统一管理是必然趋势。中国银行已经确定了风险管理涵盖范围逐步到位的正确思路,最终实现完整统一的银行风险管理。
随着银行风险管理涵盖范围的达步到位,风险管理职能要进一步健全和深化风险研究,研究、制定全行的资产组合风险管理政策,加强集中性风险控制,提出对产品、客户、行业、地区、国别的风险控制目标和相应的政策;二是进一步健全风险管理和授信决策程序,不断完善各项风险管理制度;三是借鉴国外同业经验,积极采用授信资产评级和风险模型及数理分析技术,对风险进行科学识别和量化;四是加强信息科技建设,提升对授信业务信息的监控质量,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同时加大信息调研力度,指导辖内各项授信业务健康开展;五是做好后评价工作,包括对各项风险管理政策、授信项目条件落实和执行情况、业务部门和下级分行执行规章制度情况等进行后评价,充实和完善风险管理政策和制度,不断提升其科学性和有效性。
(二)建立健全科学的授信决策机制
建立健全科学的授信决策机制,组建尽职调查小组和风险管理委员会,是建立良好的公司治理机制的重要内容,是深化风险管理体制的新举措。风险管理部门成立专门的独立的尽职调查机构,从“第二视角”审查业务部门授信审查的尽职情况,为风险管理委员会的专家评审和有权审批人的审批决策提供独立的参考意见。尽职调查小组可通过不同的资料来源,选用不同的分析角度,保证调查的独立性,形成对公司业务部门叙做业务部门叙做业务的内部制衡机制。这样使全行上下的授信风险管理都形成“四眼”审查原则,使授信业务审查的制约机制更加完善。
尽职调查和风险评审新机制的建立和运行,将有利于建立统一、集中、高效的风险管理体系,健全“统一授信、审贷分离、分级审批、责权分明”的信贷运行机制,从而提升授信和风险管理决策水平,加强整体风险的控制。
风险管理目前还没有一个成熟的模式能适用于所有银行。国际上,随着信息技术、数量模型分析技术的发展和风险识别的量化,银行风险管理更具科学性,这是值得借鉴的。商业银行应该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运用国外的先进技术和方法,积极探索,努力实践,使银行风险管理更有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