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化家族、安置元老是家族企业管理体系传承的难题,也是组织变革的难题,但要注意:淡化安置不是否定家族成员和创业元老,而是根据家族企业管理体系发展阶段和所处情况所开展的一场组织再造的人才工程,其目的是为引进人才、任人唯贤,是为建立制度、规范运作,是为接班人组建属于自己的精英团队,是为家族企业管理体系更新换代、变革管理创造环境。其难度很大,意义也很大。
笔者1998年到北大讲课首次提出了“淡化家族制”的观点。家族企业管理体系靠家人共同奋斗起家,当时条件无论多艰苦,大家都不计报酬,全心投入。但家族企业管理体系步入正轨,取得阶段性成功,家族成员之间又可能出现各种问题:有的心态不平,要分享成果;有的争权夺利,要高职高薪;有的握权不放,排斥人才;有的违反制度,明知故犯。这些问题初期并不明显,而一旦产生,不仅影响家族和谐与安定,更成为家族企业管理体系发展和交接班的阻力。
所以,淡化家族是家族企业管理体系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选择,既是跳出家族人管理、家长制管理的传统管理方式,也是任用优秀人才、组建接班人团队。因此,在交接班的同时淡化家族,对推进家族制管理模式的变革尤为重要。
但在家族企业管理体系里,管理矛盾可以用管理的办法解决,家族矛盾用管理的办法却往往行不通。淡化家族的同时,一方面是亲情,一方面是现代管理,要二者选其一,比较痛苦。所以笔者认为,淡化家族就是一场痛苦的自我革命。
对淡化家族,两代人都要高度重视。一定要注重方法,讲究原则,而且要做足思想工作。笔者结合自己的经验和研究,总结了一些淡化家族的心得。
坚决原则。淡化家族一定要坚决,但有两点必须要明晰:首先,这里的淡化家族仅仅是从经营层面的淡化;其次,这里的坚决指的是对能力不足的家族成员应该采取的态度。
适时原则。淡化的时间点,要按照家族企业管理体系实际情况而定,太早不利于家族企业管理体系发展,且会产生较多矛盾,太迟则淡化成本加大,难度也增大。
分批原则。淡化家族既要采用渐进式,也要按实际情况,并非都如方太这般彻底淡化。最好分批进行,从时间、年龄、能力、职务等角度综合考量,如果合作融洽,能力又互补,也可以共同经营,但留下的只是少数。
和谐原则。淡化是一场家族的自我革命,如果是一起创业的家族成员,又是一场利益重新分配的过程,所以务必要妥善、和谐地处理,千万不要为了淡化而激化家族矛盾,影响家族团结,影响家族企业管理体系发展。
父母亲自参与原则。淡化家族必须由父母亲自执行。家族成员对父母最亲近、情最深,父母是领头人、恩人,在父母的亲、情、威信面前,家族成员会更乐意接受安排。即使想不通,也不会立即翻脸。父母也最了解家族成员的能力、素质、脾气,知道如何处理。
但要注意,有的家族成员可以淡化,有的家族成员不能淡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