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服务质量与疾病转归及医疗安全密不可分,关系百姓享受比温饱权更重要的医疗保健权,是国家最重要的生产力–国民健康的重要保障措施。从关系民生和社会发展高度重新审视、重视医疗服务质量管理,彰显医疗服务质量及管理重要性,是新时期医疗卫生改革的新要求和医改成功的重要保障。毋庸讳言,受“以药养医”影响,前些年“原本是公益性的医疗卫生事业几乎被完全推向市场”,“医疗收入”成为医院评价的主要标准。医疗机构管理层一门心思“经营”、“创收”、“发展医院”,不恰当运用经济手段解决医疗服务质量问题,忽视医疗服务质量管理。这种“市场化医改”的负面影响和典型事件的媒体传播,导致医患矛盾普遍紧张,医务者的社会地位“暴跌”、缩水,“白衣天使”成了“白眼狼”,医务者程度不一地感到困惑和不安。因此,医疗服务质量意识被淡化,医疗服务质量管理滑坡,到了全民和卫生部再三关注的阶段。鉴此,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医疗服务质量管理,提升医疗服务质量,有关方面责无旁贷,刻不容缓!
卫生行政机构监管医疗服务质量。卫生行政机构应与医疗机构脱离行政隶属关系,摆脱集“办医”与“管医”于一身,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对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质量管而不严,“自己革自己命难”的尴尬,依法公正管理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质量。无锡市医疗机构与卫生局脱钩成立医院管理中心,开了这方面改革先河,效仿推广这项改革应成大势所趋。
医院管理中心严抓医疗服务质量。医院管理中心履行卫生行政机构办医院的职能,紧紧抓医疗服务质量就是抓住了这个办医院的总抓手,明确“院长是医院质量管理第一责任人”,“加大医院院长管理责任”,放手让院长依法经营管理医院。这样医疗服务质量管理水平必会与日俱高。
医疗机构争创优质医疗服务。医疗机构是医疗服务质量的实施和管理载体。医务者的医疗活动既是实施医疗服务,又是医疗服务质量的重要标志,医务者是优质医疗服务的主力军。医疗机构应重建医疗秩序,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优化医疗环境和学术氛围;应当给医务人员话语权、继续教育机会、展现价值平台、多点执业自由和合理薪酬;必须尊重医务人员的社会地位和劳动,激发他们创造优质医疗服务的热忱和主人翁精神。这些措施是创优质医疗服务的基石。医务者应当自律,自求“渭水河清”和发扬新世纪医师职业精神。这是医疗机构创优质医疗服务的“魂”和“动力”。
“卫生学会”巡查医疗服务质量。“卫生学会”指参与医疗服务质量有关指南制定与修正的卫生界各类学会。他们最有资格和水平去巡查、指导、考核、评价各级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质量管理。各级医院管理中心的“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牵头组织各“卫生学会”优秀专家,定期不定期(每次半月)“下马观花”,深入下一级医疗机构亲自参与这些医疗机构的医疗、护理、医技、教学、科研等医学实践,巡查、指导、推广各类指南的实施,客观考核、评价医疗机构的医疗质量和医疗服务质量。并将考察结果做为医院达标升级和医务人员晋职、晋级、奖惩的主要依据之一。
总之,加强医疗服务质量管理,只有依靠医务者和有关方面齐抓共管,“百尺竿头,更上一尺”,才能保障人民医疗安全和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