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档案是人才信息的重要载体,是人才的主要信息来源。准确、齐全、完整的人事档案能历史全面地记载一个人的经历、政治思想、品德作风、业务能力、工作表现、工作实绩等信息,是知人善任、选贤举能的重要工具,管好用好人事档案对人才资源开发起着重要作用。在贯彻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培养造就大批能够担当重任的领导人才的伟大工程中,干部档案起到桥梁作用,为党和国家干部工作决策提供必要的资料和依据。为此,科学地、规范地做好干部档案管理工作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目前干部档案管理存在的问题:(1)档案内容陈旧,缺乏近时期的材料。(2)档案材料不完整,有的档案材料没有随干部工作的变动而及时转递,人为地造成档案材料缺残。(3)干部的出生年月填写前后不一致,特别是一些工龄长、年龄大的同志,几份履历表年龄都不相同。(4)参加工作时间填写前后矛盾。(5)有些案卷发现有虚假未经鉴别的材料。(6)组织审查手续不完备,有漏签章的现象。(7)档案材料取舍不当,分类不准确,编排无序。尤其是有些案卷归入了不符合归档范围的材料,使档案内容混乱,影响了档案利用。为避免出现上述问题,确保干部档案质量,使干部档案更好地为新时期干部工作服务。其具体对策是:
一、加强干部档案材料的审查、鉴别,切实维护干部档案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收集干部档案材料,充实干部档案内容,为组织上历史地、全面地考察了解和正确选拔使用干部提供依据,是干部档案工作的根本任务。干部档案的性质决定了收集的档案材料必须完整、真实可靠,不得有半点虚假。为此,在收集干部档案材料时应着重做好两方面的工作:
一是健全干部档案材料的审查、鉴别制度。
干部档案材料的鉴别是指依照一定的原则与规定,对收集起来的干部档案材料进行甄别和价值鉴定,然后根据它们的真伪和价值进行取舍,将具有保存价值的材料归入档案,把不应归档的材料剔出销毁或转送其他部门。鉴别工作是干部档案工作的重要环节,是干部档案整理的基础。因此,干部档案管理部门应根据实际,制定适合于本单位的干部档案材料审查鉴别制度。
鉴别内容应包括:⒈是否属于干部本人的材料。⒉是否属于干部档案内容要求的材料。⒊材料内容是否真实、准确。⒋材料有无重复。对符合归档范围的干部档案材料,还须认真审查材料是否齐全、完整,手续是否完备,不符合要求的应补齐、收全,补完手续后再进行归档。
对不属于干部档案归档范围的材料可采取:⒈转,转给有关部门保存或处理。⒉退,对手续不完备或内容还需要查对核实的材料,应本着对组织、对个人负责的态度,提出具体的意见,退回有关单位或部门,待原单位或部门修改补充完整后再收回。如果需退回本人的应经过领导批准,并办理相应的手续。⒊留,凡是不属于干部档案范围,但具有保存价值的有关参考资料,经过整理后,由组织人事部门作为业务资料保存。⒋毁,经鉴别确实没有保存价值又不宜退回本人的材料,应按有关规定登记报送主管领导批准销毁。
二是健全干部档案材料补充制度。
⒈健全移交和转递制度。明确规定各部门在日常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属于干部档案范围的材料,都应及时地移交给干部档案管理部门,以便干部档案能够及时地、源源不断地得到补充。移交制度应当有明确的移交范围、移交时间及移交的整理要求。对于调动工作离开原单位的人员,干部档案管理部门应及时填写干部档案转递通知单,并通过机要交通转递或派专人送达,将其干部档案材料转递至新的单位,以防丢失和散乱。对新调入的人员要及时填写干部档案收文登记表。
⒉催要制度。干部档案管理部门在日常工作中不能坐等有关单位或部门呈送材料,应做到口勤、脚勤,善于联系,沟通信息渠道,与形成材料的有关单位或部门建立主动递交干部档案材料收集制度,把被动收集变主动收集,使干部档案内容能够及时地得到补充。
⒊检查制度。干部档案管理部门应每半年或一年对干部档案进行”地毯式”全面检查,将不符合归档要求的材料,退回形成单位或部门重新制作或补办手续。同时剔出不属于干部档案归档范围的材料,并退回原单位处理。发现缺少的材料,对缺少材料一式两份登记成册,发放到相应单位收集。对由于历史原因造成的确实收集不到的档案材料,由所在单位说明原因,为以后查找缺少材料铺平道路。
⒋随时补充材料制度。干部档案管理部门应根据档案材料的短缺情况,不定期地统一布置填写履历表、登记表、自我鉴定、年度考核表等。同时重点收集补充反映干部政治思想、品德作风、业务能力、学识水平、工作实绩等方面材料。做好上述几条,就能使干部档案内容新颖、实用,又能及时反映个人的现实状况。
二、加强干部档案规范化整理,使干部档案达到完整、真实、条理、精炼、实用的要求
干部档案整理分为:新建档案整理及因增减材料而进行的重新整理。新建档案整理,主要指新吸收人员档案材料的整理。这部分档案材料因原没有完全整理,或没有规范地整理,材料零乱、庞杂,整理的工作量大。重新整理档案,是对已整理的档案进行补充调整。因随着个人工作的变迁等各方面需要,已经整理好的每份干部档案,还要不断补充增加或剔除部分材料,这种整理工作量比较小,只需随时补充零散的归档材料,并在原有目录上补充登记即可。
干部档案的整理,必须按照组织部1991年重新修定的《干部档案工作条例》和《干部档案整理工作细则》的要求进行。做到:
⒈类别齐全、材料完整。近年来形成的干部履历表;鉴定、考察、考核材料;工资审批表,干部任免表等内容的材料应收集齐全。要按中组部关于《干部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的要求,案卷中没有不符合归档范围与要求的材料。
⒉分类准确,编排有序。符合《干部档案管理工作细则》及省委组织部制定的材料归类排序一览表的分类排序要求,做到准确无误。
⒊技术加工,认真细致。对破损严重、小于规格的材料进行裱糊。对破边、破页、破洞进行补贴。对过窄或未空出装订线的材料进行加边。同时裁边不能裁掉字符,折叠应保持整个案卷平整。
⒋目录清楚,登记无误。按目录表格所列的项目逐栏登记,登记与材料的内容、形成时间、页数相一致。目录书写工整,无错别字,不使用圆珠笔、铅笔、红色及纯蓝墨水书写。对无标题材料根据内容概括确切标题,形成时间采用材料落款标明的最后时间。每类目录应留有适当空格供日后补充材料使用。
⒌装订实用,全卷整齐。成册的档案,封面名字与材料相一致,工资、职务变动表登记完整放在卷首,目录表次之,材料按目录排列接后。材料以装订线左边和下边两条边为齐。不得压字和损伤材料内容。全卷无颠倒、掉页、卷角、折皱及金属物。
⒍清出材料,处理妥当。对经过认真鉴别清出归入文书档案、转交有关部门、退还本人、销毁等情况的材料应分别登记处理。
今后,将进一步建立健全有效的、规范的、程序化的管理制度,绝对保证档案安全、不断丰富档案收藏,优化档案收藏结构、提升档案现代化管理水平和档案管理专业素质,通过规范管理,使干部档案逐步达到内容完备,材料精炼,规格统一。同时,规范干部档案管理,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内容。
新时期新形势下,做好干部档案管理工作,促进民营企业家改革,促进社会和谐,要求我们的企业干部不但要掌握现代管理技能,成为有能力、有魄力、有执行力、有影响力的领导者,更应深刻认识和把握社会、经济发展的现状及趋势,成为具有战略管理能力的领导者。特别是当前中国经济与社会正经历着转型的阵痛,风险与机遇从未如此同时深刻地影响着中国,中国企业面临着极为严峻的竞争和挑战。作为首都企业决策咨询中心的北京清华工业开发研究院,紧扣时代脉搏,面向广大企业的迫切需要推出执政能力再造高级研修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