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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培训师观点:发电企业应急管理工作存在的5个误区

吉宁博士 2015年12月11日 企业培训师观点

近年来,应急管理作为企业能力建设的重点,越来越受到社会的重视。它作为一项综合性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内容庞杂,在我国也仅仅是在2003年“非典”事件后才刚刚起步,实践经验和理论积累都比较有限,并且在国外的发展时间也不长,没有成功的经验值得借鉴,可以说我们面临的难题很多,甚至对一些相关的基本概念还存在模糊甚至分歧之处。笔者查阅大量资料,结合2011年安全大检查活动中发电企业暴露出的应急管理方面的问题,从现象到本质,查找企业内在原因,澄清概念,对发电企业应急管理工作中存在的误区进行分析,为同行提供参考。

  误区一:应急管理与应急预案管理混为一谈

  现象1:目前,部分发电企业应急管理人员简单的认为应急预案管理就是应急管理。造成这种片面认识的根本原因就在于混淆了二者的概念,其实顾名思义,仅从名字上就能看出二者的关系:即企业应急管理包括应急预案管理,后者是前者的一部分。

  现象2:众所周知,我国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的核心可以概括为“一案三制”(“一案”指应急预案,“三制”分别指企业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和法制),但是,目前,部分电力企业并没有真正理解“一案三制”概念的内涵,对其相互关系认识模糊甚至存在分歧,致使在很多场合被不予区分地替换使用。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除了企业自身欠缺对应急管理相关理论知识的学习和培训力度外,根本原因还在于我国企业应急管理工作基础仍然比较薄弱的现实,体制、机制、法制尚不完善,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有待提升。

  误区二:应急预案体系区分不明现象

  个别发电企业虽然编制了综合预案、专项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但没有对专项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加以区分,而混杂在一起,笼统地称为专项预案,导致该企业应急预案体系仅分综合预案、专项预案两个层次。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就在于企业对应急预案体系的理解还存在偏差,对专项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的定义、功能还没有区分开。综合预案、专项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之间的关系可以简单概括为包含关系,综合预案是基础,专项预案是综合预案的附件,现场处置方案是专项预案的延伸,层层具体,相互关联,彼此衔接。

  误区三:应急演练形式单一态度不端正现象

  部分发电企业应急演练形式过于单一,实际演练效果不理想,演练过程中参演人员态度不严肃,甚至个别企业错误地认为应急演练暴露出的问题越少越好,导致演练总结发现的问题流于形式,提出的解决措施也不具备操作性,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在于企业对应急演练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对各类应急演练内涵不能准确把握。

  电力企业应结合本单位实际,将不同类型的演练相互组合,积极开展单项桌面演练、综合桌面演练、单项实战演练、综合实战演练、程序性单项演练等多种形式的演练活动,并坚持“演练重在练,而不是演”的原则,真正让演练发挥作用。

  误区四:应急预案评审及备案敷衍了事现象

  部分发电企业在应急预案编制完成后,没有经过评审,或者仅是经过内部评审,个别企业甚至连内部讨论都没进行,就将应急预案送到电力监管机构或者当地安监部门备案。原因是发电企业对应急预案评审和备案工作了解较少,没有分清内部评审和外部评审区别。发电企业开展应急预案评审和备案工作应遵循一定的时间顺序,评审工作结束后,方可进行备案,备案部门应包括地方企业主管部门和行业监管部门。

  误区五:次生事故的影响考虑较少现象

  目前,绝大多数发电企业在应急预案编制和演练过程中都忽略了次生事故的存在,缺少对次生事故的危险分析和应对措施。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在于企业对应急预案的作用理解不够全面,对次生事故的重视程度不够。

  次生事故绝不是次要事故,它在某些情况下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设备损失要远大于事故本身造成的损失,应急预案的作用除了快速应对已经发生的突发事故外,还要避免次生事故的发生,防止事态扩大。企业在编制应急预案过程中,一定要充分考虑到次生事故的存在,并制定相应的应急措施,同时,在应急演练中,要加强对次生事故的应急处置,切实做到有备无患。

  应急管理系统建设是企业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必然结果,随着企业应急管理工作的全面、深入开展,电力企业应急管理工作必将迈上新的台阶。

About 吉宁博士

真正的实战派企业培训师,长期致力于人力资本、公司行为、市场营销、企业战略及领导力发展等组织实践与研究,数十年来参与及主持过的管理咨询项目累计逾千次;受邀主讲过的各类企业培训课程累计逾万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