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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培训师观点:政府投资项目工程管理的改革方向

吉宁博士 2015年12月11日 企业培训师观点

企业投资项目是一个在我国改革开放中出现的新的概念。建国初期我国实行计划经济体制,公有制在国民经济中占主导地位,几乎所有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都有各级企业投资、建设。现如今虽然我国已经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但企业投资项目所占的比重仍然是相当大的,企业投资项目管理仍然是企业工作的重点。

  一、企业投资项目工程管理模式的现状

  目前我国企业投资项目的建设方式主要采用以项目法人为业主的建设监理制和项目总承包方式。但项目法人责任制在实践中也暴露出不少问题。现在企业投资项目由项目法人负责实施,而项目法人通常是一次性业主,缺少工程建设的专业经验。这种将工程项目的建设与其使用管理合二为一,由分散的一次性项目法人负责的体制,缺乏必要的制约机制和工程建设管理的连续性,不仅不利于工程建设水平的提升,而且企业管理部门难以实施有效的监督,致使许多业主行为不规范。另外,目前我国企业投资项目的业主还没有明确界定,到底应该是由建设单位、建设项目工程管理部门,还应该是财政部门来充当企业投资项目的业主,现在还存在争议。这种现象导致了企业投资项目建设过程中项目工程管理混乱,工程质量低劣、腐败滋生、建筑市场秩序混乱等问题。

  对于以上出现的问题,建设部在考察了国外先进国家的企业投资项目建设方式后曾提出以下建议:“不论中央企业投资的工程,还是地方企业投资的工程,工程项目的所有单位或使用单位不直接参加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分别由中央企业和地方企业设置的一个部门统一管理的若干机构,从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设计委托、施工发包,到竣工验收,实行全过程的集中管理。这些机构是常设的,是非盈利性的组织,其行为接受计划、财政、审计、监察等企业有关部门的监督。”在确定企业投资项目业主时,应将企业投资项目分为盈利性项目和非盈利性(公益性)项目。盈利性企业投资项目的建设方式可以以项目法人为业主,项目法人在投资利益的驱动下自然会选择适当的建设方式,组织好项目的建设。对于非盈利性(公益性)的企业投资项目,我们建议应该在企业机构中专门设置项目工程管理部门作为企业投资项目的业主,由这个“企业业主”来组织项目的建设,直接进行项目工程管理

  二、企业投资项目工程管理的改革方向

  1、进行机构改革并重新设定职能

  从我们对我国台湾、香港地区以及日本、英国、美国等发达国家的研究可以看出,对于企业投资项目工程管理机构的设置及其职能划分,各个国家和地区都有其不同的特点,根据我国的具体情况,我们认为目前最为可行的是仿照深圳市企业投资项目工程管理模式的改革思路,在企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内增设企业投资项目工程管理专门机构。

  2、建立以可持续发展观为基础的企业投资项目评价指标体系

  该体系应该由经济效益评价指标、生态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三大体系构成。

  3、完善企业投资项目工程招标采购管理制度

  我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制度经过十几年的推行与实践,已经积累了丰富经验,一套适合于国情的招标投标管理体制已基本形成。今后我国企业将进一步的完善市场经济机制,完善招标投标管理法规,依法管理,最终建立起完善的,有中国特色的又与国际惯例接轨的,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招标投标制度。

  4、推行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价格形成机制

  现在建筑市场广泛实行的以工程造价行政管理部门公布的统一定额为导向、以预先设定的标底为基准来确定工程价格的做法由于不符合市场经济的客观规律,在实践中引起了种种问题,非常迫切地需要改革,建立一套符合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的价格形成机制。

  具体来讲就是:1)在决策阶段,参考历史资料来初步确定工程造价,作为财政预算及项目设计的重要基准;2)在设计阶段,推行限额设计及价值工程,保证项目在实现预定目标的前提下的设计投资不超过决策阶段的估算;3)在招投标阶段,推行以工程量清单报价、无标底评标、合理最低价中标为主的招投标模式,保证得到一个合理的合同价格;4)在施工阶段,强化合同管理,通过适当的结算和支付手段保证企业投资项目支出的最终控制。
5、引入先进的项目建设方式,提倡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选择建设方式

  在业主问题明确了以后,如何来选择当前我国企业投资项目应采用的建设方式呢?建议由业主根据项目的特点来选择相应的项目建设方式。目前我国企业投资项目的建设方式规定必须采用建设监理制(建设监理制实质上就是国际上应用广泛的传统三角方式),但是由于工程项目特点具有差异性,并不是对于所有的工程项目来说,建设监理制都是最佳的建设方式,尤其是对一些工期要求紧,要求设计和施工搭接起来的项目来说,建设监理制的“设计——招标——施工”串行特点更是致命缺陷。

  6、继续推行并完善基本建设资金集中支付体系

  1)继续研究、完善和细化有关制度。虽然财政部及中国人民银行已经联合发布了《企业采购资金财政直接拨付管理暂行办法》,但有些规定尚不具体,各地执行起来肯定会五花八门、层次不一。2)加强监督。众所周知,企业采购是一种阳光下的行动,通过强大的社会监督特别是舆论监督,对于保证制度的有效竞争性和公平性等可以起到较大的作用。但就支付环节而言,社会监督对其作用相对就要小许多,需要更多的应该是内部制约机制及职能部门及社会中介机构的监督机制,如项目稽查、内部审计、注册会计师审计等。3)加强有关支付的财政预算。企业投资项目一般投资数额都较大,如对支付工作计划不周,很可能会出现某段时间支付资金过于密集,影响其他的财政开支的问题。为了防患于未然,除了现在建立的基建设备储备基金,对预算年度内各个季度及各个月份的支付数目也应进行认真安排,同时在执行时也要做到严格按预算支付,无论是执行时间还是数额都不得随意突破。4)关于基本建设资金集中支付管理信息系统的思考。基本建设项目周期长,项目工程管理难度大,参与主体复杂,给资金的集中支付管理工作带来了相应的难度,因此非常有必要借鉴国外企业的成功经验,建立相应的集中支付管理信息系统。

  7、加强企业投资项目的财务审计

  我国目前建设项目的财务审计体系是针对现行的投资体系及支付制度而建立的,随着项目建设投资来源的多元化、资金投入的陆续性以及投资使用的复杂性,客观上要求在建

  设项目预(概)算执行过程中对其财务收支进行审计,从而保证项目建设所需要的资金通过正常的渠道及时、足额拨付到位,并被合理、合法地用于项目建设的各个方面。

  随着我国投资体制改革和项目工程管理改革的深入,充分利用社会专业化组织的技术和管理经验,提升企业投资项目的建设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规范企业投资建设程序已经是迫在眉睫的事情,而这一工作的进展将直接影响到我们国家工程建设的总体水平。

About 吉宁博士

真正的实战派企业培训师,长期致力于人力资本、公司行为、市场营销、企业战略及领导力发展等组织实践与研究,数十年来参与及主持过的管理咨询项目累计逾千次;受邀主讲过的各类企业培训课程累计逾万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