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银行业务范围的不断扩大,商业性贷款比重日益增加,客户面的扩大与客户结构的复杂化,使防控信贷风险的难度日益加大。从商业性流动资金贷款出现的风险信号上看,主要表现为企业财务指标下降、生产经营不畅、货款回笼率达不到要求、贷款本息逾期等,甚至出现不良贷款,给业务经营带来不利影响。如何在业务发展的基础上有效防控商业性流动资金贷款风险,确保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笔者结合工作实际,就商业性流动资金贷款风险管理,谈几点粗浅的看法。
一、商业性流动资金贷款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
1、银企信息不对称。
银企间的信息不对称,使银行难以从根本上全面把握贷款对象的真实情况。一是商业性贷款客户大多发展历史短,规模不大,财务制度不规范,信息透明度低,加之其有限信息中主要以定性的、不易编码传递的软信息为主,从而造成银行信息搜集、甄别成本很高。二是银行获取信息的渠道单一,现有技术和条件决定了信贷人员难以全面掌握企业法人代表及其主要股东的信誉状况、资产情况,及时全面与供应商、客户、企业主管部门和其他贷款行沟通,造成第一手调查资料不难以全面到位。三是银行获取的信息往往有利于贷款对象,目前分析企业报表仍然是银行贷前调查的主要手段,但从目前企业财务报表所反映的情况来看,企业报表数据往往真实性不高,存在“二套账”甚至“多套账”,信贷员难以掌握企业的真实经营状况。即使是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过的会计报表,其真实性也大打折扣,原因是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时主要以企业提供报表为主,缺乏对企业真实经营行为的全面真实审计,只要是企业主观上提供虚假的报表和账务,会计师事务所并不须承担多大责任。受利益驱动,会计师事务所往往在审计时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与企业形成“默契”,造成报表审计质量不高。
2、信用环境治理不到位。
一是社会信用环境存在缺限。少数客户资信观念淡薄,不愿接受资信评估,客户信用评级的波动概率很高。地方担保机构自身运作的资本金不足,对担保客户保证担保贷款监管经验不足,增大银行的信贷担保风险。二是社会征信体系和失信惩罚机制未有效建立,使银行失去债权的法律和社会保障。社会贷款风险管理体系尚处于初步建立阶段,人民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不完善,无法克服银企信息不对称的障碍,失信行为不易被曝光,纵容了客户的不守信用行为。三是客户失信成本低。企业主管部门、司法部门打击失信行为力度不够,客户失信成本过低。
3、操作风险仍有发生。
近年来,银行业务范围逐步放宽,因拓展业务心切,急于扩大信贷规模,风险控制不严。在贷前调查环节中,调查不深入、不细致,致使未能完全真实反映企业经营情况或项目的风险和收益,从而造成调查报告的不全面、不真实、不准确,不能充分揭露企业存在的潜在风险。另外,个别无法在其他商业银行获得信贷支持的企业会利用银行的支农政策,蓄意进行包装,也进一步加大了银行的营销风险。贷款监管不到位,特别是对信贷资金使用的监管不及时不深入,或是检查形式化、简单化,未能真实反映企业实际资金运营情况,对客户挪用资金等违规行为未能及时发现,丧失消除风险的最好时机。
4、应对和化解风险手段单一。
当企业出现逃债、还款能力不足、贷款逾期等风险情况时,化解、消除风险的手段单一、地位被动、力度欠缺,风险资产往往得不到及时有效处置和解决。一是由于农业企业本身的弱质性决定其抗风险能力不强,加上前期投入大,一旦出现风险,不能马上掉头,自救能力缺乏。二是农业企业多处于偏远郊区或山区,其低押资产多为土地、房屋以及专用机器设备,变现能力弱,有的有价无市,出现风险时银行处置其资产存在较大的难度。三是农业企业生产经营周期较长,出现市场风险其恢复能力慢,在贷款到期的情况下,银行只能抱着善意的良好愿望等待企业出现转机。四是通过法律诉讼来清收贷款效果不佳。采用诉讼手段清收贷款,时间长,环节多,执行难,人力物力花费很大,最后还是要落实到资产处置的方式上来,效果不理想。
5、贷款风险管理体制机制有待健全。
在现行的信贷制度办法下,一笔贷款对各级行、各部门、各岗位的贷款风险管理责任划分界定不够明确,造成的贷款风险往往由贷款风险管理部门负责清收处置,而客户、信贷等有关部门的风险管理责任没有完全落实,这既影响风险管理部门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也不利于风险的防控和化解。信贷人员结构不尽合理,县支行作为基层行,承担了业务发展的一大部分,却没有配备专职的贷款风险管理人员,使得很多的贷款风险管理措施在县支行都没有得到很好的贯彻落实,给风险的滋生和蔓延留下了空间。考核问责也存在不足。一笔贷款出了问题,不分原因,不问情况,统统对相关行、相关人员给予处分问责,在评比考核中减分、降级。同时,在真正需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时,有的侧重对一般人员的考核问责;有的搞平均主义,使考核结果达了折扣。
二、完善商业性流动资金贷款风险管理的几点建议
(一)把好贷款准入关,推行风险防范关口前移。
一是要抓好客户的营销和调查,把好贷款准入关。这是防范风险最关键的一步。客观对待金融竞争,既要看到银行在金融产品、结算服务、营销手段等方面与商业性金融机构的差距,更要看到银行在贷款利率、资金规模、市场定位等方面的优势,不妄自菲薄,通过降低贷款“门槛”的方式向企业抛送“橄榄枝”。坚持扶优限劣、风险可控的原则,择优选择客户,对风险承受能力差、法定代表人品行不好的客户不宜介入,已经介入的要逐步退出。对财务不健全、信息不完全的农业企业关键看“三品、一金”,即产品、人品、押品和企业自身投入的资金。
注重考察企业法人代表的经营管理能力、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建设等情况,分析道德风险防范水平;注重研究行业状况、企业经营状况,发展前景、市场占有额和竞争能力,评估社会价值和风险程度;注重对企业存货、房屋、土地、设备、货币资金等实物资产和社会债务的调查,评估第一还款能力;注重对抵押物权属确认、评估价值、变现能力的分析,充分利用法定代表人、主要股东个人资产为企业贷款承担连带担保贷款方式,强化第二还款来源的可靠性;注重对企业自有资金投入多少,信贷投入不超过企业自身投入,根据企业生产需要合理控制贷款规模。强化调查责任,通过建立与落实严格的调查责任追究制度,督促客户经理深入、细致开展贷前调查,确保贷款调查报告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二)加强风险排查监测,建立全程式贷款风险管理体系。
在贷款风险管理上构筑五道防线。
第一道防线是进行信贷资金使用跟踪检查。违规使用信贷资金出现风险的重要原因。建立信贷资金运行情况登记记录,信贷资金使用的一般运行轨迹是:信贷资金——原材料——产成品——销货款回笼,客户经应对资金目前处于哪个环节、有无流失进行详细检查,做好记录,提出折理意见建议,并按月在业务分析会或以其他形式进行汇报。
第二道防线是行业定期分析预测和预警预报,提升应对行业系统性风险的能力。不仅要分析宏观经济形势对相关产业发展的影响,分析产品供求、产业发展现状、困境、趋势,揭示经济周期与行业周期之间的关系,还要充分利用客户贷款申报资料和数据,定期采集反映客户盈利能力、偿债能力、营运能力等方面的财务指标,揭示客户经营情况和所处行业特征。在此基础上,深入分析银行信贷支持客户及产业的主要风险,并对相关风险进行及时预警和应对。
第三道防线是进行风险监测和预警提示。建立上下级行、同级部门之间的信息互享传递制度,提升预警信息反应能力。按照“逐笔监控、全程跟踪、有效防范、及时处置”的原则,进行逐户逐笔监控,综合信贷、会计、统计等系统提供的贷款客户报表数据、信息进行非现场监测分析;定期和不定期深入企业,对企业经营状况、经营成果的真实性及企业市场发展前景、贷款的安全性等进行现场检查,并及时发布预警信号。
第四道防线是客户贷款到期或逾期的及时介入。进一步理顺、明确客户和风险两个部门之间的贷款风险管理职责和工作协调机制,经营行、客户部门要主动将风险信息向贷款风险管理部门进行通报,及早分析调查,收集企业违规使用资金等有关违反合同约定的证据,及早处理风险,提升信贷风险管控的有效性。
第五道防线是坚持和完善贷款后评价制度。建立动态的信贷营运与管理的贷后监测评价体系,定期对已发放的贷款进行检查和分析评价,定期向上级行书面汇报企业的贷款运行情况;指导客户经理严格按照批复要求做好贷款发放和管理,及时发现和解决贷款调查、审查、审批、发放和使用各环节存在的问题,并按照各自权限对审批发放的新放贷款进行贷后评价。
(三)丰富风险处置的方法和手段,促进风险处置由事后处置向事前防控转变。
一是加强企业、行业风险分析防控工作。一个企业,当其出现风险时,总有其特有的原因,除了恶意逃债的外,我们都要积极主动的帮助其查找原因,分析情况,找出问题的根本所在。按照区别对待、分类指导的原则,根据企业的不同情况,做好与企业、企业和其他有关银行的沟通联系,共同商处制定“一揽子”信贷帮扶计划,积极支持企业度过难关。当然,我们同时更要注重服务和监管并重,密切关注市场变化,加强行业风险分析,强化贷款客户监管,防止企业乘机逃废债务。
二是主动加强和当地企业、司法部门的汇报协调,构建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加强与企业、司法部门的沟通联系,通过企业力量,引导司法部门参与信贷风险防控工作,建立支持地方经济发展与不良贷款清收挂钩管理的激励约束机制,争取在清收不良贷款、查办经济纠纷案件、打击企业逃废债务过程中得到他们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为贷款风险管理工作创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
三是分类抓好不良贷款的清收处置工作。针对企业不同情况,采取帐户直接扣划、处置抵押资产、向保证人追偿、行使代位权等各种形式开展清收处置工作,特别对还款意愿差、有逃废债务倾向的企业,要加强法律诉讼的可行性论证,在没有其他更好办法可以采用的情况下,及时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财产保全措施,依法清收。强化与其他有关银行的同业合作,实行客户重大风险信息定期披露制度,对恶意逃避贷款债务的企业,及时上银行业协会黑名单,实行联合制裁。
(四)完善考核问责制度,推进贷款风险管理体制机制建设。
一是完善现存考核问责制。建立和推行责任系数管理,根据各级行、各部门及相关人员的权力大小确定责任系数,权力越大,系数越大,按责任系数的大小,考核兑现奖励,实施责任追究。同时,改善以往不良贷款在经营绩效考核中一刀切的做法,分清不良贷款产生的不同原因,看是否是客观方面、还是主观方面,是否是外部原因、还是内部操作原因,进而采取不同的考核方法,如属主观、内部操作原因形成的不良贷款,要对相关行、相关部门、相关人员实行停贷、停职、停薪等管理措施,、绩效考核中也要相应减分、降级。如属客观、外部不可预见的原因且相关人员都做到了尽职调查、审查、检查,则不应该对其采取处罚措施,相反应鼓励他们积极主动的清收,当其通过努力收回了不良资产,还应该给予奖励。
二是建立全面风险管理责任制。按照分工合理,职责明确,权责一致的原则,合理划分风险管理责任,建立行长全面负责、分管行领导分工主抓、客户部门监管清收、信贷部门审查把关、风险部门监测处置、组织人事部门考核奖励、内审监察部门检查追究的风险管理机制,形成全行清收和防控贷款风险的工作机制。
三是加强贷款风险管理队伍建设。按照防控风险、因岗定人的原则,在二级分行单设风险管理部后,细化其内部岗位分工合作,根据不同的业务风险种类设立相应的风险管理岗位。在县支行设立专门的风险岗位,配备相应的风险管理人员。同时,立足于现有人员状况,抓好风险管理人员的实务培训和岗位技能培训,鼓励贷款风险管理人员参加银行业从业资格、律师资格、全球金融风险管理师资格考试,提升他们的业务素质和风险管理水平,为促进银行业务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