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管理制度是期货市场稳健运行的重要保证。为了使市场平稳运行,防止市场操纵行为,针对玉米期货特点,大商所建立了一套完整、有效的风险管理制度。据大商所有关负责人介绍,这套制度体系由保证金、限仓、强行平仓、涨跌停板及大户报告等几大制度构成。
据介绍,作为风险管理制度体系中重要的组成部分,玉米期货合约采用了较为严格的保证金制度。合约最低交易保证金为合约价值的5%;当合约进入交割月份前一个月后,分交易时间段逐步提升交易保证金,这样既能引导投资者转向远期合约进行交易,还能提升拟进行实物交割投资者的履约能力,避免交割月份合约出现较大风险;当合约进入交割月份后,交易保证金提升至合约价值的30%,用以抵偿投资者或会员因交割违约而需要支付的5%的违约金和征购、竞卖中25%的溢折价损失。
此外,保证金还根据合约持仓量进行调整,并将合约提升保证金的持仓基数设定为60万手。对此,这位负责人分析认为,这既可以满足玉米合约上市初期的交易规模,又为市场规模进一步扩大留下了一定空间。他说,当合约持仓量超过60万手后,市场出现风险的可能性会相应增加,提升交易保证金,一来,能够提升投资者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二来,交易所也可以通过提升合约交易成本引导投资者转向其他月份合约进行交易,以保证市场的资金和持仓分布较为合理。
该负责人指出,为与保证金制度相配套,大商所在制定玉米合约涨跌停板时的风险管理制度遵循了以下几个原则:一是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应能够满足价格波动需要;二是涨跌停板幅度应略小于保证金标准,以有效地管理当日价格波动风险;三是尽量避免连续3个同方向涨跌停板的出现;四是当市场价格连续出现3个同方向涨跌停板时可采取强制减仓等风险处理措施。
他认为,这种保证金、涨跌停板幅度的设计及配套的强制减仓等风险管理制度,可以保证在三个交易日内有效地管理和化解市场产生的价格波动风险,将减少市场出现连续三个交易日涨跌停板的情况。
限仓制度也同样起到管理风险的作用。这位负责人说,结合大豆期货合约限仓制度的相关规定,根据合约不同交易时间段对玉米期货合约实施持仓限量管理。同时,在参考目前大豆期货合约限仓制度确定玉米期货合约的限仓数额时,对相应的一般月份及临近交割月份的限仓数值作了向上调整,以与玉米较大的现货规模相匹配。
就强行平仓制度的设计,据介绍,因为大商所采用的是与CBOT相同的“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所以对玉米期货合约的强行平仓制度也采取了接近于CBOT的做法。即,玉米期货在两种情况下将进行强行平仓:一是因会员或客户持仓量超出其限仓规定的;二是当会员结算准备金余额小于零且未能在规定时限内补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