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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略管理培训:我国发展企业战略联盟的问题解析

吉宁博士 2015年12月10日 战略管理培训

  一、企业战略联盟在中国的发展

  企业战略联盟的概念引入中国内地是近几年的事,但从广义讲,联盟所代表企业间合作关系早已随着中国市场经济改革在企业间广泛建立,只不过以前没有对号入座的意识。现在联盟对中国企业来说已不再陌生,联盟的案例大量出现,相关的新闻报道和理论研究渐成热点。由于中国企业所经历的改革过程,所处经济背景、产业特征以及自身人文背景都使得联盟呈现出与国外企业战略联盟不同的特点。

  (1)在改革之前的计划经济时期,产业布局和企业协作包括区域间的经济合作关系,是在中央计划下完成的。计划经济时期,企业实质是某种意义上的生产单元。由于企业总是隶属于一定的地区和部门,割断了企业与市场的联系,通过本部门内部的权威协调,而使企业的联系和协作局限在部门或地方之间。结果,比如企业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半成品供应形成远距离的部门内部调拨,而附近的企业由于分属不同部门而难以合作。可以看出,在计划经济时期,“民营企业家之间的合作大多局限在部门内,大的部属企业与地方之间相互隔离或处于一种对立的状况”(李新春,1998)。为了完成计划指标,企业可不计成本和成本是软约束的,如此形成的企业组织之间的相互联系是有别于建立在成本——收益的利润最大化目标下市场经济企业组织合作。

  (2)从二十世纪七十年代末开始的经济转型,虽然企业的某些制度变革受到一定约束力(如产权流动的限制),但企业已逐渐将目标从过去完成计划指标转向追求利润。民营企业家改革经历了“放权让利”、“承包责任制”、“利改税”以及股份制等阶段,不断朝着适应市场变化的方向发展。在转型初期,企业间合作关系的建立主要体现在体制内的民营企业家组织的延伸和在体制外非民营企业家成长及相互融合。

  一般认为,非民营企业家(包括乡镇集体企业、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的成长是联盟合作始点和前提。由于经济转型首先从体制外展开,国有经济部分先保持相对稳定,而在体制之外给予相当的自由发展空间,这为乡镇、民营以及外资企业的成长创造了条件。这期间重要的方式是非民营企业家作为民营企业家的延伸和衍生组织而产生的合作关系,比如苏南模式的乡镇企业成长。

  改革之后,民营企业家中国家利益谁上的目标退却之后,代之而起的是企业成为一个集体的利益。因此企业自发地寻求生存与扩张而形成的网络化的合作趋势是受自身利益导向的。过去国企内部存在着问题使其效益低下,由此将部分资产分离出来,与非国企合资或合作,是国企资产求生存和提升效率的一种策略。

  (3)开放加大,引入大量的外来资本,是联盟的一种重要形式。中国的制度转型主要包含着改革和开放两方面的内容,依靠企业优惠投资政策和海外华人的广泛关系以及地方企业积极的推动作用,外来资本的进入已成为推动中国经济成长的一个重要力量。外资进入中国市场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尤其是九十年代出现加速的趋势,而其中受偏爱的组织形式是合资、合作企业。

  合资。合作企业尤其是与跨国公司之间的合作是逐步发展的过程。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至九十年代初,主要是中小资本、劳动密集型产业的外来资本,且主要集中在沿海地区。典型的为广东、福建地区。香港加工业把主要的工序内迁至珠江三角洲地区,而广东则直接将港澳作为中心扩散城市,与全球商品链联结,其企业网络以香港为中心。

  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中后期,跨国公司大量进入中国市场,成为企业组织联盟成长外来核心,中国的不少开放产业或多或少都纳入由跨国公司为中心组织起来的全球商品链中。

  (4)中国经济在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中后期有了不少实质性变化,形成一个较大范围的买方市场,出现生产能力过剩的现象。买方市场使竞争加剧,劣势企业在成本、商品结构和经营管理上呈现弱点,迫使企业加快改革的步伐。企业积极促进企业兼并重组和结构调整的速度,在所有权的问题上放松管制,企业的合作网络成长也呈现一些新的特点。

  企业开始频繁地使用联盟战略,在一些竞争性行业,有实力的大企业自主地选择自己的战略合作伙伴,在全国性市场上主动出击,通过收购、兼并、联合、控股、参股、许可证经营等多种方式,推进企业的多元化经营和延伸的产业供销战略网络的生成。企业在这里越来越清晰的成为自主意识战略行动单位,逐渐摆脱和减弱对企业依附状况,成功的案例如家电业的海尔、康佳等,迅速成为庞大的企业集团。

  企业战略合作网络中,过去的“条块分割”和所有制边界,如国有与非国有、部门与地方所有变得边界模糊,这一趋势将随着大企业网络的形成愈加明显。

  部门和地方的所有制观念在改变,随着亏损的企业包袱增加,一些部门和地方企业主动寻求一些有市场主导地位的企业来兼并、收购和联合本地企业。这一方面有助于地方企业减少对企业补贴负担。增加就业和财政税收等多方面社会目标的实现,同时也大大减少了企业跨越行业和所有制边界的网络化成长障碍。
  二、企业战略联盟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对企业战略联盟联盟的战略意义认识不清

  我国企业文化中受到传统的某些观念影响,“本位主义”心态还是太重,宁为鸡头,不为凤尾;成者为王,败者为寇。从某个层面上说,没有为“联盟”留下太多的空间。我国企业由于存在对市场经济的理解问题,对合作与竞争的认识也有偏差。要么只知合作,一味迁就对方,如广州标致;要么只知竞争,非拼个鱼死网破不可,如彩电行业。导致无法准确定位联盟的作用,作出战略安排。重要的是理解企业之所以能够结成联盟,都是为了自己的利益最大化。虽然可能存在合作企业之间隐藏的利益冲突,但是联盟是为了与自己势均力敌的企业争夺在世界市场上竞争的主动权。我国企业还须学会这种既有联合又有竞争的能力。

  2.企业战略联盟调控中的误区

  在我国经济转型过程中,企业对经济的干预是争议最多的方面。目前,从企业部门对联盟的调控思路看,还是有一些问题存在。

  首先应该看到近几年企业在推动国内企业兼并重组走集团化的方面作了很大的努力。在市场经营环境中,它们在制度化和公司改造、上市以及全国布局和全球化朝向的经营策略上甚至比许多国有为主的企业集团走得更早、更快。实际上在相当意义上,若是行政捏合建立的企业集团,则企业大多借机扩大地盘和寻求政策保护与优惠,往往不是加强而是削弱一些企业竞争力,进一步扭曲市场竞争秩序。

  直接运用行政手段来协调组合企业的方式只可能在很小的范围内起到作用,大范围的企业联合仅靠行政推动难以做到,这意味着,必须最终由市场来起作用,而这又意味着必须改革条块分割的行政体制和使企业真正走上市场。

  而在涉及到与国外企业联盟问题上,由于与国外的合资企业也越来越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联盟伙伴的选择、联盟的地理分布、开放行业选择、行业内竞争规模控制都是经济主管部门必须积极调控的方向。

  3.不同产业对企业战略联盟的差异

  联盟容易出现在高风险、未来不确定性较高的新兴产业中,比如高科技企业。我国近几年IT企业也出现天生就有的联盟冲动和特征,像软硬件捆绑销售、同行业企业间的合作生产、共同开发某产品项目等等,几乎没有没尝过联盟滋味的企业。

  然而问题在于传统产业,特别是某些传统产业中的大型企业到目前仍很少能够实现相互联盟合作的。比如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家电业,近几年各式各样的竞争大战一浪高过一浪,从彩电、空调到热水器等等。企业是希望从越来越小的蛋糕中再分一块,很难看出有想方设法把蛋糕共同做大,在更多利益的前提下,形成“双赢”的战略。所谓的合作不过是初级的价格联盟形态,其结果“多半成为事后的笑柄”,最多不过是“两次战争之间的短暂的间歇”。造成这种现象与这些企业在过去多年的不规范竞争中留下的积怨有关,但更重要的是这些企业虽然建立了现代企业制度,但在企业战略思想上没有完全摆脱旧的观念和束缚,接受市场的客观规律。

  4.我方在跨国企业战略联盟中停留于非重要角色

  跨国公司把中国逐步纳入其价值增值链中或者经营网络中,中国已成为跨国公司全球战略安排中的一部分。从我国合资企业的数量与效益来看,都应该说是相当成功的。但我国企业在与外商合资过程中,非战略性只注重短期利益的现象还比较严重。

  在跨国公司全球网络中,生产制造中心、研究开发中心和管理营运中心是三种重要的节点。经过十几年、特别是近几年的投资,中国作为跨国公司的制造中心已经初具规模。如今标有“中国制造”标牌的商品从日常用品到信息化产品已经遍及全球每一个角落。但是在经营网络中的节点中,增加值最大的是营运中心,由于交通、通讯等基础设施的不足,特别是知识密集型服务业落后,中国还很难以作为跨国公司的营运中心。所以,在跨国公司的全球战略安排中,中国还处在比较低的层面上,在全球化中分享的利益有限。

  5.企业战略联盟合作管理的水平低

  企业战略联盟对于西方企业实际上并不算新鲜事物,在西方企业管理中已有比较成熟的理论与方法来指导联盟的运作。但作为中国企业,由于受市场洗礼的时间相对较短,企业内部的改革仍在不断进行,运作联盟的困难更大一些。

  这其中有些是过去管理体制的弊病造成的。比如老民营企业家,仍然存在“人治大于法治”。国外企业以企业利润为大,而中国企业考虑的重。已经常是经理人或主管部门的控制权。经理阶层并不能直接从联盟中获得收益,反而由于联盟可能形成对自身权利的限制,使它缺乏联盟的动力。而且传统的中国企业管理文化和作风,与国外的管理存在冲突,一些在国内习以为常的做法也带入联盟的管理中。

  在另一方面,更为重要的是,我国企业往往会忽视企业战略联盟中的“战略学习”管理。由于目前我国企业处于发展阶段,联盟的模式是通过业务系统交换专有知识,通俗地称“以市场换技术”。关键在于交出市场之后的技术学习。而由于对“战略学习”的不重视,不愿下大力气在自身壮大上,有了背靠大树好乘凉的想法,在许多情况下出现市场交出去而技术学不到的局面,这将是非常危险的。

  三、促进企业战略联盟宏观经济对策

  1.主动调控企业战略联盟的发展

  充分发挥我国企业的调控协调能力强和主要行业已形成了配合紧密的企业群体的优势,对我国现有大中型民营企业家的重组和实施企业战略联盟起一个组织协调指导作用。

  企业实施企业战略联盟要坚持“实事求是、效益优先”的原则。企业战略联盟的目的是为了优势互补,取得更大的竞争优势,获得更好的经济效益。因此,企业在实施企业战略联盟前,一定要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认真分析联盟是否会给企业带来利益,决不能流于形式,不要盲目的为联盟而联盟,要评价联盟能否减少重复和浪费,提升资源的利用率;利用对方的资源,增强自身的竞争能力;减少经营风险;带来创新的契机。通过对上述目标的综合评价来决定是否联盟。

  2.明确开放条件下的企业战略联盟产业与技术政策

  近些年来,各国都在加快推进对外开放,经济全球化的趋势正在加强。我国入世之后很可能又将形成一次大规模的跨国公司涌入的局面。

  从外方的战略角度来讲和以往不同,大规模投资的方向将有较大调整。在跨国公司最具有竞争优势的行业——高新技术产业的投资、服务业的投资将是重点,如信息技术产业、通讯产业、批发零售商业、专业服务业、电讯业、银行业、证券业等投资将会明显增加。从产业与技术开放的角度,我国与跨国公司在这些领域合作,将对我国的产业结构提升和产业组织代化有明显的促进作用。所以要进一步改善我国的投资环境,形成有利于外商进入新领域、采用新的投资方式的体制和政策环境,包括相关的产业政策法规的调整。

  3.保持企业战略联盟市场的竞争性

  首先,要形成国内竞争者。形成能够与跨国公司投资企业相竞争的国内企业,是保持市场竞争性的重要方面,也是经济政策的根本目标。培育具有竞争力的国内企业需要解决的是创造与外方平等的竞争环境。其次,要形成跨国公司合资企业之间的竞争。某个产品领域中至少要引进两家跨国公司投资,使不同外商投资企业之间形成竞争。我国引进跨国公司投资的重要经验是,一个行业中由一家外商投资企业垄断与有几家外商投资企业相互竞争,企业的行为是很不相同的。还要加快反垄断立法。随着我国允许和鼓励跨国公司加大在我国投资,跨国公司对我国某些市场进行垄断的可能性在增加。目前,我国主要通过行政办法处理与大跨国公司的关系。随着中国进一步的开发,特别是加入WTO之后,行政干预的方法不能过多使用,需要加快反垄断法、公平竞争法的立法工作,使我国规范跨国公司在华投资行为的方式更加符合市场经济的惯例。

About 吉宁博士

真正的实战派企业培训师,长期致力于人力资本、公司行为、市场营销、企业战略及领导力发展等组织实践与研究,数十年来参与及主持过的管理咨询项目累计逾千次;受邀主讲过的各类企业培训课程累计逾万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