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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培训师观点:企业团队管理中应该注意的4个问题

吉宁博士 2015年12月10日 企业培训师观点

团队是相对部门或小组而言的。部门和小组的一个共同特点是:存在明确内部分工的同时,缺乏成员之间的紧密协作。团队则不同,队员之间没有明确的分工,彼此之间的工作内容交叉程度高,相互间的协作性强。有效的团队管理是促使企业成功的捷径,在企业团队管理中我们应该注意一些问题。

  1:不要让多个和尚去挑水

  一个和尚担水喝,两个和尚抬水喝,三个和尚没水喝。以往的批评家都把罪错归于和尚身上,认为是和尚的私心在作怪。笔者认为,最重要的错在于方丈,因为和尚作为庙里的“员工”,要听“领导”(方丈)的安排,方丈是授权者,和尚是被授者。如果不是方丈授权(实质上是指派)甲、乙、丙三个和尚去打水,大概没有哪位和尚愿意学习雷锋好榜样。作为授权者,方丈如果“一权一授”,让一个和尚去打水,他就能一次担两桶水;而“一权两授”,让两个和尚去打水,就只能一次抬一桶水了:“一权三授”时,三个和尚连一桶水都搞不来了。

  同样道理,在企业团队管理中老总在授权时,也应尽量做到一权一授,不要一权多授。为什么“一权多授”会严重阻碍工作?我国著名学者型企业家、原企业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刘孟奇指出,当多人都有相同的权力时,谁也领导不了别人,大家都盘算着怎样多占便宜少出力,你推我、我靠他、他怨你,谁都没有责任心、任务感。正因如此,现在集体领导的委员会制正逐渐被一人领导的首长责任制取代。

  2:老板并无特权

  财散人聚,财聚人散,这是企业中普遍存在的现象。解决这一问题的办法就是实行人才部模式,让员工与老板在利益分配上做到平衡。因为知识经济时代不是资本经济时代,资本时代里,老板可以凭自己的资本多分利益,但在知识时代,这一套就行不通了———既然大家都是人才,那么员工与老板就应平等地分配利益。为人称道的梁山伯108条好汉共聚大义,也是以“老板与员工”“不分贵贱一碗酒,你有我有全都有”作为前提的,试想,如果是“老板”宋江喝一碗酒,“员工”武松们却喝半碗酒,还会有梁山大聚义吗?白衣秀士王伦就失败在这一点上。

  当然,为了防止员工随意跳槽或损害企业利益,可以在企业团队管理中把员工应得利益中的一部分折成股份,以企业内部股的方式分给员工。这样,一方面,员工得到了应得的利益;另一方面,保证了企业正常发展所需的资金;而且,员工也成了企业或大或中或小或微的股东,从而促使他更加努力工作。

  3:不要惧怕内部纷争

  一项决策出台后,如果大家都一片鸦雀无声,或者都拍手叫好,那才真正是危险的,因为它说明员工没用心去思考,或者思考了但不敢、不愿讲出来———其结果,就是员工对企业漠不关心。正因如此,懂企业团队管理的上司都十分欢迎、鼓励、甚至主动挑起内部纷争,以便从中发现新问题、新思路、新办法。为达到这一目的,就要容纳不同类型的人才、任用不同思想的经理、设置不同模式的部门。

  但在企业团队管理中鼓励纷争的前提是这些纷争必须是建设性的、对话式的,是纷争各方都抱着“为解决工作中的问题而进行友好纷争”的态度,这样才能从纷争中受益。而如果是破坏性的、敌对式的纷争,就会使企业陷入混乱、紧张、仇视、分裂的状态。

  4:忠诚并不是单向的

  忠诚是双向的,要想使员工对企业忠诚,企业必须先对员工忠诚。“将欲取之,必先与之”,这是亘古不变的真理。任何“单向忠诚”的幻想,都是可笑的。老总要想培养员工对企业的忠诚,应该先检讨反省一下:企业对员工忠诚吗?具体包括:企业的利润分配中,是否有不当剥削员工之嫌?在关系到员工切身利益的决策中,是否让员工充分行使了KNOW—HOW(阳光知情权)?在遇到困难时,是不是兼顾了员工的利益?日常的企业团队管理中,是否有恶意刁难员工?工作条件上,是否尽量改善员工的工作环境?企业(老总)把员工利益放在顶重要的位置上了吗?

About 吉宁博士

真正的实战派企业培训师,长期致力于人力资本、公司行为、市场营销、企业战略及领导力发展等组织实践与研究,数十年来参与及主持过的管理咨询项目累计逾千次;受邀主讲过的各类企业培训课程累计逾万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