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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培训师观点:提升应急管理能力须制定紧急状态法

吉宁博士 2015年12月10日 企业培训师观点

  要按照预防与应急并重、常态与非常态结合的原则,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有效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提升危机管理和抗风险能力。

  ———周永康

  车门关闭,列车启动。刘晓波戴上耳机,再走5站,他就可以到达他要去的地方了。突然,只听见“砰”的一声,列车紧急刹车,刘晓波本能地握紧扶手,但仍没能站稳。巨大的惯性下,他还是撞上了站在他身旁的中年人身上。所幸,两人都没有摔倒。

  9月27日14时51分,上海地铁10号线两列列车在豫园站至老西门站下行区间发生追尾事故。

  上海市应急预案紧急启动。

  地铁追尾

  考验“上海应急”

  情况紧急。接到地铁列车追尾事故信息后,设在上海市公安局的应急联动中心迅速调集轨道公交总队、黄浦分局、卢湾分局、静安分局和轮训轮值浦东、莘庄基地共700名警力及52辆消防车、500余名消防官兵赶赴现场救援,立即开辟应急救援通道。

  与此同时,上海市应急联动中心及时调派公交车辆到场驳运、疏散滞留乘客,并通知市卫生局调派120救护车到场抢救伤员。

  上海市公安局要求地铁10号线沿线公安分局立即启动“一站点一预案”,增派警力做好相关站点的交通秩序维护及客流疏导工作,尽量减少对社会正常秩序的影响,确保下班晚高峰期间不发生严重交通拥堵。

  截至27日19时,事故中的271人被送到医院就诊,无危重伤员,无人员死亡。在上海市应急管理委员会的统一调配下,公安、消防部门和应急联动单位迅速行动、及时救援,妥善、平稳地进入事故善后、调查阶段。

  随着各类要素的流动性和集聚度越来越高,社会对城市应急服务管理工作的要求也越来越高,维护城市运行安全和生产安全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日益凸显。

  上海的表现没有令人失望。从地铁追尾事件的处理中,已经可以清晰地看出这个超大城市的应急管理能力。这套由“企业领导、公安搭台、全市联动”的应急联动指挥模式,早在2004年9月就已启用,近年来不断完善,并得到国际刑警组织秘书长的称赞。按照完整的表述,这套体系被分为4个层级:

  第一层级——上海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统一领导全市应急管理工作。

  第二层级——上海市应急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企业办公厅,负责协调全市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制定、汇总、管理全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建立物资、专家、装备和处置队伍等数据库;

  第三层级——上海市应急联动中心,设在市公安局,相关联动单位派员入驻110指挥中心,作为全市突发事件应急联动、先期处置的指挥平台,被赋予跨部门、跨地区的应急指挥调度权;

  第四层级——应急联动单位,由公安、民防、交通、卫生、安监、环保、气象、防汛、地铁和水、电、气等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部门及全市各区县共60余个成员单位组成,形成应急联动工作网络,有效应对和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帮助群众解决各类应急求助事项。

  据了解,为了提升应急管理能力,我国大部分城市均已建成应急管理体系。以北京为例,不仅市一级建立了完善的应急管理体系,各区县也先后成立了应急委员会和应急指挥中心。而刚刚经历了世博会大考的上海,在应急体系建设上更是走在了全国的前列。
应急体系

  我们还应做什么

  当今世界,人类发展面临的希望和机遇增多,同时面对的风险和挑战也在增加。预防和应对各种风险、危机及突发事件,成为国际社会和世界各国企业面临的重大课题。因此,建立和完善应急管理体系被认为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课题。

  2007年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从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事后恢复与重建、法律责任等方面,为我国应急管理作出系统规定。

  以这部法律为指导,按照分级响应、属地管理总则,从国务院到各部各省均建有相应级别及类型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针对各种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分门别类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数量众多。

  不过,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仍有必要增强忧患意识,更加重视提升应急管理能力

  国家行政学院党委书记、常务副院长魏礼群撰文称,目前我国正处在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深入发展的过程中,面临着转换体制、调整结构、保护环境、改善民生、消除贫困等多重压力,社会利益关系错综复杂,各种自然灾害频繁发生,安全生产事故难以避免,公共安全面临许多新的挑战,应急管理工作形势严峻。

  那么,如何完善公共安全管理体系?

  “一个系统是由要素、结构、功能组成的。现在每个城市公共安全的各个行动要素都有了,只是各自按照自己的规则运行,没有目标的统一、没有过程的协作,也没有结果的一致。如何统一?很简单,就是整合,用系统的方式整合。”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治安系教授王太元说,“思考一下公共安全有多少工作要做、到底可以分为哪些部门,再对这些机构进行整合。创新社会管理、建立健全公共安全管理机制,最核心的就是要把综合治理的思想变成体制、变成机制、变成保障。”

  吉林省行政管理学会理事、吉林大学教授张创新很早就对这一课题进行过研究,他提出:“首先,制定一部统一的跨部门、跨行业的公共安全管理法,使公共安全管理有统一的法律依据,避免不同领域的公共安全问题适用不同的法律。”

  张创新还提出,在制定统一法律的同时,在管理主体上,应尽快成立统一的、常设的国家公共安全管理局或公共安全管理委员会,该机构由信息资料系统、监测预警系统、决策系统等组成,负责分析突发公共安全事故的性质,制定解决公共安全问题的方案,并协调组织各相关部门迅速有效地解决突发公共安全问题。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起草专家组成员莫纪宏认为:“从我国目前的紧急状态立法来看,最紧迫的是需要制定一部紧急状态法,规定突发事件应对法不能解决的诸如巨灾、大灾等危机的应对工作,还可以就自然灾害、矿难事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单独立法,一些单行的法律,例如灾害救助、灾害保险等方面的立法也需要列入立法议程。”

  

About 吉宁博士

真正的实战派企业培训师,长期致力于人力资本、公司行为、市场营销、企业战略及领导力发展等组织实践与研究,数十年来参与及主持过的管理咨询项目累计逾千次;受邀主讲过的各类企业培训课程累计逾万次。